序
一开始著手写这个故事时,就有人提醒我,失忆男人变痴傻的题材已经快要被写烂了,很少人能写出新意来。我的想法是,我想写的题材是一时的冲动,那个剧情吸引我、感动我,所以我有冲动想写,我没刻意想过要写出新意,老套的故事一样能感动人,所以我还是写了。
原本,我想写一个男人失忆后痴傻憨直的样子,他紧紧的跟著女主角,然后,恢复记忆后,他又变了一个性情,和女主角重新相恋一次。但写著写著,好像跟原来的想像越离越远,最后,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而原来的一些设想,也碍於篇幅,没有继续发挥,不然我还想多著墨一下男主角恢复记忆后的情形。
本来想写两个番外篇的,分别是男主角失忆前和失忆后的一天,但写完一篇后,也没有冲动想写了。
所以,关於第二篇的番外篇,就当我失忆了吧!
最近一两个月来,关於我上一本书《叛逆情妇》,从外界传来的一些风风雨雨,让我的心情dowm到了最谷底,很长一段时间都振作不起来,几次有落泪的冲动,一度萌生想放弃写作的念头。但编编鼓励我,写作的人心脏要强壮,能接受得了赞美,也要能接受批评,在这种时候更要振作,更要写出好的东西,来证明你的实力。或许,就因为有些不甘心吧!所以,我还继续写著。
谢谢在这段时间内,支持我和肯定我的朋友,你们每句话语对我都是莫大的鼓励,也向因为这件事带来困扰的朋友们说声抱歉,给你们添麻烦了,或许出於气愤,或许因为失望,不管如何,我衷心致歉,也诚心、虚心的接受大家的批评及鼓励,谢谢大家。
第一章
入秋了。
当飕飕冷风从衣服的空隙钻了进来时,钟水芹才觉得秋天真的到了,白天还觉得炎热,可一到夜晚就觉得凉意逼人,早晚温差甚大。
加班到晚上十点,下班后又和同事去吃消夜,回家时已是深夜时分,整个城市十分的安静,而她也累得疲惫不堪。
走在夜色中,四周都是住宅区,安静得没有人声,她拢紧单薄的外套与寒风对抗。
咻!
从暗巷中窜出的东西吓了她一跳,她浑身绷紧,凝神细听,才发现是一只黑猫。
“吓死我了,不知道我胆子小吗?”她拍了拍胸口。
她往暗巷看去,微弱的灯光下,只见地上有一个东西,她揉了揉眼睛,仔细瞧去,才发现是一个人躺卧着。
小心翼翼的走过去,才确定真有一个男人侧卧在冰冷的地上。
昏暗灯光下,她凑近一看,总算勉强看清他的样子。
他身着一身的黑,身高至少有180公分,体型高大,他两眼紧闭着,头部显然受到撞击,流着一脸的血,依稀可以辨出是个五官端正的年轻男人。
此时,一阵风卷起地上的纸屑,扬得老高,又慢慢的飘远了。
她倒退一步,喃喃自语,“没看到没看到,这都市有几百万人,总会有别人发现你的,反正不关我的事,不要怨我。”
这年头好人做不得,做了好人最后倒霉的多得是,对,没错,就是这样,不要怪她狠心,要怪就怪这世界人心太险恶了。
突然,那男人紧闭的眼睁开了,吓得她几乎尖叫。他一脸的血,那双眼却精光烁烁,一瞬也不瞬的盯着她,像是恨不得把她的脸牢牢记住似的。
“啊!”她吓得后退一步,可他已先一步捉住她的脚踝,使得她顿失平衡,惨叫一声后,就重重的往后跌,跌得她生痛、眼冒金星。
他的双手也满是鲜血,抓得她粉色的裤子竟染上血迹。
“不是我害你的,真的不是我,不要找我,哇~~”她连声惨叫。
废话!
他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他当然知道不是她害的,凭她这胆小如鼠的模样,也能让他身受重伤?拚着一口气,他努力保持清醒,就怕还会有人追过来。
“别、别吵……”仅剩三分力气,他用了一分力气去讲这句废话。
她吓得双脚乱踹,恨不得踹开这团混乱,脚下的细跟高跟鞋,每一脚都踹在他的痛处。
天杀的!这女人不知道他受伤吗?害他又耗掉一分力气去吐血。
“咳咳……”胸腔里的血都快呕出来了。
“放开我~~”她尖叫。
好痛,她的脚踝被他紧紧攫住,痛得都快断了,重伤的人怎么还有这么大的力气……
但是,他仍固执的握着,恍若那是他救命的浮木,而他的血也像是不要钱似的流了满地。
“送、送我去、去医院。”说完这句他最不屑讲,却又不得不说的求救话语后,他最后的一分力气也用尽了。
“救命啊!”她好怕,他看来就像是从血泊里爬出来的恶鬼,在临死前要抓她当替死鬼。
她再用力一踹,这一脚重重的踹到他的脑袋上,令他痛得闷哼一声,再次昏迷过去。
“啊~~”
又尖叫一声后,发现他真是一动也不动的,她才喘着气,将他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
“拜托,你别死,我不应该加班的,不应该去吃消夜的,不应该走这条路,不应该鸡婆……老天爷啊!我发誓下次绝不会做这种傻事,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她一边哆嗦,一边悔恨的喃喃自语,感觉他的身体越来越僵硬。
“谁在那里?!”
从巷外传来声音,一回头,就看到两束强光打在她脸上,她瞇了瞇眼睛,什么也看不清。
两名社区巡逻警卫跑了过来,在看到眼前的一幕时,惊得同时瞠大眼。“妳杀人了!”
这句话像一记重槌,重重的敲进她的脑袋,终于,她认清了自己悲惨的处境。
她倒坐在一片血泊中,浑身沾着血,而血泊里的男人流着满头的血,看得出身受重伤,而他额上还留有她行凶的证据──一个清晰的高跟鞋鞋印,而她又刚好正奋力的掰开他的手指,看来就像杀人后企图逃离现场!
“我、我只是路过而已,不关我的事啊!”她抖着声音说。
“快去打110叫警察和救护车来!”其中一名警卫对同伴说道。
“好。”另一名警卫立刻奔去求救。
“我不认识他啊!”她的双眼瞪大,急着撇清。
“妳别跑,妳是重大嫌疑犯。”
这句话听起来好耳熟啊!谤本就是警匪片里的经典台词。此刻她真想拿根绳子把自己吊死,并在遗书里留下两个字──悔恨!
“冤枉啊……”
原来,这就叫百口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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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是我,不信你们问他。”
她已数不清自己到底说了几百遍,还请了她的好友兼邻居苏平妤过来,替她证明她人格的清白,最后总算洗刷了她的嫌疑,证明她真的只是一个善良的小老百姓。
那男人仍在加护病房中,病房里放眼望去都是白色的,而他的脸色也是一片惨白,即使在这么脆弱危急的时候,他仍顽固的坚持着,不轻易放弃他的生命。
他的情况很不乐观,据医生的说法,他现在还在鬼门关前观光。
她用棉花棒沾水,润泽他干裂的嘴唇。
“拜托,你一定要快点好起来,你还那么年轻,还有好多事要做。”她小声的说着。“对不起,踢了你那么多下,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谁教你当时那么吓人……”
她自己知道,他头部的伤,她也要负一部分的责任,就算她不是主要的凶手,但也构成帮凶了;所以,在良心的谴责下,她用心的照顾他,并成了他病历表上唯一的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