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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身美男 第1页

作者:宇璐

生命的颜色与幸运钱包

宇璐

把出生的年月日逐一相加,直到结果变成一个单数位,这个数字便是自己生命的颜色。

5代表白色。

白色,是单纯天真的幻想家,纯洁如白纸,像爱情小说中不食人间烟火的主角,成天活在自己编织的世界里,尘世中的一切都与己无关,感情蒙蔽理智,情绪不稳易受环境影响,白日梦作得过度或许会变成妄想症,明明没发生过的事以为曾经发生……

由法国著名心理及灵术家GANAESIA研究出来的“生命颜色”,是璐璐做过最准的心理测试。

没错,可怜的璐璐是个白色的幻想家,所以,一直不能容忍周围残酷的事实。

几个月前,璐璐那个操劳了一辈子、患有严重心脏病的老姨妈终于去世了。说真的,对于她本人而言,死亡是一种解月兑,因为她的心脏已经不能自动运作,需要一个安装在体内的机器帮助。

但是,之后听到一个消息,却令璐璐十分愤怒──我那个七十多岁的老姨父,居然在妻子死后未满两个月,对儿子说,他要跟一个四十岁的女人结婚!

没有搞错吧?都七十多岁了!而且,妻子尸骨未寒!而且,他要娶的那个女人与他根本不熟,只是听朋友怂恿,他便动了心……他到底是垂涎年轻女人鲜活的身体,还是想找个“女佣”来伺候他?

“男人都是这样的,不奇怪!”别人告诉我。

然而,属于“白色”的璐璐仍旧不能理解这个老头的想法。

为什么,现实中的男女,不能像小说里一样,即使生离死别,也能一辈子怀念和守候对方?

如果姨父只是三十多岁,我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同情他做为一个人,还有某些“需要”……可是,已经风烛残年了,把所剩不多的日子用来怀念为他劳累了一生的妻子,真有那么困难吗?

无奈中,只有不断提醒自己,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

小说中的男主角只是女作家心中的理想,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找到!

有时候,真担心自己笔下过于纯净浪漫的小说会误导小妹妹。万一她们以为世上的男人都像小说中的男主角一样深情,那就惨了!以后遇人不淑,自己又没半点提防心,吃尽苦头,那……岂不成了小说家们的罪过?

好吧,璐璐在此良心建议各位读者,言情小说,只是一种娱乐,不是恋爱的“圣经”!

言情小说对社会的最大贡献在于:给少女一份美丽的憧憬,给妇人一份心灵上的补偿。

仅此,而已。

炳,现在再来聊点别的……

也许有人会奇怪,璐璐先前不是在写“花样女郎”系列吗,怎么忽然跑来搅和主题书了?

因为……呜呜,说起来太丢脸,璐璐又被退稿了!

我知道,有些作者坚忍不拔,被退稿后再接再厉,修改个五六七八遍,终于让书宝宝“死而复生”……但是璐璐没有这种意志,所以呢,我那个可怜的“花样女郎”系列──唔,可能不知猴年马月才能继续了。

诸位,请原谅我的欺骗行为!

不过,璐璐这次被退稿,心情比上次平静多了,因为……哈哈,璐璐找到了一个对抗被退稿的绝招──买钱包!

不要怀疑,上次璐璐为了鼓励自己,买了个大红色的钱包,没过几天宜纯就通知我《红了樱桃》顺利过关了!而这次,好友海明买了个可爱的粉红圆点花纹的钱包送我,马上,絮绢就来电话,说琨琨的这本书宝宝OK了!

手里拿着这么漂亮的钱包,你能忍心它空着吗?你能不想方法赚足稿费把它填满吗?所以,如果有从事创作的朋友也被退稿了,就去买个钱包吧!

炳,色彩鲜艳的钱包能给人带来好运!

再唠叨一句,这是璐璐第一次参加写主题书,絮绢编编说要写得轻松一点,璐璐边写边担心,怕自己写得不好……大家将就着看吧,如果真的写得不好,就在心里骂我几句,谢谢!

第一章

这天早晨,古金斯侯爵的千金愁眉苦脸,靠在床头发呆。

床覆盖着天鹅绒的帐子,美丽的深棕色闪着金光,被子和枕头丝薄柔软,像泉水一般的触觉,似乎能让人躺下后进入最美的梦。

窗外,一枝沾了露珠的蔷薇探进,吐出芬芳,置身于如此豪华的仙境,相信任何人都能抛开所有的烦恼,尽情浸在其中,但这位千金的表情却愁苦得令人不能理解。

她是古金斯侯爵惟一的女儿,爵位的继承人。

她有惊世美貌,报上每天都会刊登她的八卦新闻,向她求过婚的,除了这个世界上仅存的几国王子们,还有包括事业有成的商业巨子们。

她还有什么可烦心的呢?

有。因为,她,薇薇安.J.R.K.T.古金斯,有个中文名季薇薇,“季”,是她母亲的姓,

没错,她是上流社会人们眼中血统不纯的混种,父亲是英国鼎鼎大名的花花绅士古金斯侯爵,母亲是名不见经传的华裔女子。

一年前的今天,她还在龙蛇混杂的闹市区出没,牛仔裤露肚脐装,打扮与辣妹无异,此刻,她却摇身一变,出入上流社会,英国女王生日时,站在一排道贺的名门闺秀中央,成为未来的女侯爵。

一切得利于她同父异母的兄弟不幸逝世。

她惟一的哥哥,古金斯侯爵夫人的独生子,某日童心大发,于朋友处借来一架小飞机,说是要亲自驾驶、观看某个火山口,可惜,他运气不好,外加驾驶技术不上道,火山口没看成,倒把小命弄丢了。

迸金斯侯爵在悲痛之余,痛定思痛,不顾妻子声嘶力竭的反对,毅然接回她这个私生女,只希望自己百年之后一命呜呼之时,爵位后继有人。

于是,季薇薇一夕之间,成为古金斯侯爵小姐。

为了替死去的亲生母亲争一口气,她悉心学习各式皇家礼仪,半年之内,骑马、射剑、品酒、聊天……无一不精,举手投足间她的的确确是个十足的英国贵族,只是,她一头黑发及黑眼珠出卖了她。

“啊,原来是个小杂种!”许多自视甚高的贵族,发现真相时都会露出这样的鄙夷。

显然,混血的她远比其它纯正血液出生的贵族小姐美丽千万倍,但尽避如此,季薇薇仍然讨厌周遭异样的目光和人们的议论。

这天早晨,她靠在床头,手持一封从美国拉斯韦加斯寄回的书信,表情显得闷闷不乐。

叩……叩叩……

女佣玛丽端进早餐,把窗帘一拉,晨光乍现,满屋明亮。

“玛丽,我们得请一名管家。”季薇薇很认真的说。

“管家?!”玛丽大惊失色,即刻满脸委屈,手臂伸向苍天大声求救,“小姐,我哪里做得不够好吗?我发誓,我已经尽力在学习如何当个好女佣人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我没打算辞退妳,省点力气,不用急着哭喊。”

“真的吗?”皱着的小脸马上恢复了笑容可掬,“好啊,请一个管家也好,我一个人打扫这么大的城堡,实在好累,可是,小姐为什么会忽然想要请一个管家呢?”

季薇薇瞪一眼这个见风转舵的玛丽,冷冷答道:“因为妳不会熨报纸。”

熨报纸是英国上流社会的怪异习俗,一开始,季薇薇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衣服,熨斗还可以用来烫别的。

她的女佣人玛丽当然也不知道,因为,这个小女孩是从街上捡来的。

好心的母亲在世时,常常从街上捡回可怜的小猫小狈,有一年圣诞节,她竟昏了头的于大雪纷飞中捡回一个人,想当然耳,那个人就是小玛丽,自称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不愿读书,喜欢当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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