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认得这里——这是皇宫的御花园。只不过,有些景致与她前些日子看到的不同。
“我怎么到这儿来了?”她喃喃自语。刚刚引导她到这儿的细小声音没有回答。
她迷路了。几个宫女端着果盘从她身边擦过,有的碰到了她的手,有的撞到了她的肩。
“几位姊姊——”她很想向她们问路,但没人理睬。
聪明的樱桃终于明白,这就像一场梦。她在梦中,是无影无形的。她不能说话,只能看着眼前的一切发生,就像在观赏一出皮影戏。
那个。奇怪的声音,到底要带她来看什么呢?
“女乃娘!”一声轻快的笑语自假山上传来,那儿,坐着一个绿衣少女,晃荡着缀有可爱绒球的绣花鞋,朝一名妇人挥着手。
樱桃发现她终于找到熟人了。这名少女有着酷似罗兰的脸,但那飞扬的神采又绝非罗兰所有。她,应该就是十六年前的兰昭仪。
对了,没有错。她穿着旧时的衣服,佩戴着旧时的发钗,宫女们的打扮也甚是奇怪——曾经看过一幅绘于十多年前的图卷,上边的风情景象正是如此。
“哎呀,小姐,快下来!”女乃娘惊叫,“这是在宫里,不比在家里,你坐在假山上可不成规矩!”
“我要吃的果子呢?”少女无所畏惧,张开小掌索讨,“拿来——”
女乃娘无可奈何地叹一口气,递上篮子。许多果子在里边,一颗颗,艳红欲滴。
“哈!”少女用脚尖挑起篮子,手指捏起一颗,往空中一抛,小唇仰着准确接住,就这么大剌刺地吃起来,像个肆无忌惮的野孩子。
那一粒粒鲜红多汁的果子,正是甜熟的樱桃。
“女乃娘,你帮我去瞧瞧皇帝伯伯议完事了没有,他答应今儿带我去骑马的。”少女嚼下果肉,却并不吐出桃核,任腮帮子塞得鼓鼓的,说话也含糊不清。
“皇帝伯伯?”女乃娘又皱了皱眉,“小姐,将来你是要封昭仪的,应该称‘皇上’,不该叫伯伯。”
“他年纪那样大,不叫伯伯叫什么?”少女倒不以为然。
“嘘——”女乃娘恨不得跳到半空中捂住她的嘴,“居然敢说皇上年纪大,小姐你真是……这阵子皇上召了好多术士进宫炼丹呢,就是为了不让别人说他年纪大……”
“自欺欺人!”少女笑嘻嘻地评论。
“大胆!”这时,树丛中传来一声低斥。
“谁?”女乃娘吓得险些摔倒。
那人不再出声,但风儿吹起他衣袂的一角于绿叶边飘荡,暴露了他的藏身之地。
“喂——”少女倒不害怕,态度依然大方,“我瞧见你了,出来吧!我都不躲,你躲什么?”
白衣缓缓显露,仿佛一朵白云从树丛中逸出。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少年,十七、八岁的年纪,温文尔雅的举止,明亮的眼睛含着笑。
“哇,你倒有几分姿色!”少女称赞,“哪个皇子身边的娈童?”
“三皇子未流云。”
“原来是那个虚伪的家伙!”她轻笑。
“虚伪?”少年显然不解其意。
“对呀,皇帝伯伯说他最洁身自好了,没想到背地里也养着你这样漂亮的娈童呀,不是虚伪是什么?”
“我并没有说我是他身边的娈童呀!”少年摊摊手,“我只是说‘三皇子未流云’。”
少女的笑容顿时僵了,“难道你是……你就是未流云?”
此语一出,头一个昏倒在地是那受不了惊吓的女乃娘。
是了,那就是十六年前的未流云,虽没有如今成熟迷人的气度,但那张英俊绝伦的脸是她熟悉的。
“可怜的女乃娘,进宫这么久了胆子还是这么小。”少女看看地面,摇了摇头,转而瞪视他,“喂,你干么躲在树丛里偷听?”
“我恰巧路过,不是偷听。”未流云抵赖。
“这么说,你打算把你听到的告诉皇帝伯伯喽?哼哼,你试试看,’地握起小小的拳头,像在恐吓。
“我没说要告诉父皇呀,如果……”未流云露一丝诡谲的笑,脑袋凑近,“如果你肯告诉我你的名字。”
“可以呀!”少女大剌剌拍拍他的肩,“来猜个谜吧!猜中了,你就知道我一名字了。樱桃未出生之前是什么?”
“啊?”他顿时一愣,没料到对方会出此招,可又不愿承认自己笨,于是便一古脑往圈套里钻,“樱花?桃核?呃……”
连猜测了一长串,少女依旧得意地摇头。最后猜到山穷水尽,未流云眼里满是绝望。
“告诉你吧!”像是被他凄惨的表情打动,少女动了恻隐之心,“樱桃出生之前仍是樱桃。”
“为什么?”他呆着脸。
“笨蛋!你没出生之前是什么?”
想了一想,傻傻地答,“未流云。”
“这不就对了!”敲他一记脑门,“所以,樱桃出生之前也还是樱桃。”
“哦!”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盯着她鼓鼓的腮,“为什么不把桃核吐掉?”
“因为你父皇要从御书房里出来了,我含着桃核就可以不用跟他多说话。嘻,实在不懂该对着一个老伯伯说些什么才好,无聊透了。”她眨眨眼睛。
正说着,一队老臣自走廊那头鱼贯而出,垂着头。
“哈!皇上议事完毕,我可以跟他骑马去喽!这个给你吃,不过你要叫人来把我女乃娘抬回去哦!”跳下假山,把剩下的那篮樱桃丢至未流云怀中,少女似对哥儿们般豪气地说:“对了……给你猜另一道谜题,”刚走两步,又回眸,但这次不再调皮,语气中有几分依依不舍,“兰花未出生之前是什么?”
“是……”未流云略一思考,恍然大悟,“原来你的名字是……”
“兰。”她笑笑,翩翩的袖子不好意思地拂了拂,转身逃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此后两人常常在御花园里相遇,自然而然也就玩在一起。
她的全名叫曲陵兰,而他,喜欢叫她兰兰。
她是名满煜都的才女,诗词文章过目不忘,却从不肯好好写字,下笔常常如同鬼画符。未流云强迫她跟着自己练字,在碧纱窗下,午后的芭蕉树前。
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握着她的手,圈她在怀里,一撇一捺、一点一勾,缓缓地写着,希望可以永远写下去。
“哼,在你左手背上画一片石榴叶,右手背上画一朵栀子花!”写得烦了,她会抗议,把墨水涂在他身上。他只是微微笑,并不反抗。
然后,搁下笔,她会要他陪着玩捉迷藏。女孩子的玩意儿,他一个男孩子也不怕丢脸,在宫女太监们惊愕的目光中,跟她东躲西藏,玩得不亦乐乎。
但他总能找到她,无论这古灵精怪的女孩使出怎样的花招。
“你偷看!”她终于不服气了,大吵大嚷,“一定是偷看了,否则怎么可能知道?”
她对自己的藏身技巧充满自信,再次玩的时候,故意用了厚实的黑布把他的眼睛绑得密密严严,不透一丝阳光。
可惜,一如以往,他还是找着了。
“不玩了!不玩了!”她跺着脚耍赖,“再也不跟你玩了!”
然而下次,她又忘了自个话继续拉他玩耍。
他没有告诉她,之所以每次都能找着她的藏身之地,是因为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特殊的香味,所以他从不会迷失目标。
除了有一次,她藏在花丛里各种芬芳混在一块,连蜜蜂都乱了方向。那次,直到夕阳西下她主动爬了出来,他才看见她。
“我赢了!”陵兰仰头大笑,“喂,下辈子我也要用这个方法让你找不着!”
笑容没有继续,因为,这时未流云俯吻住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