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了我吧——”凯森一副被吓住的模样,躲进沙发里。
“哈哈哈!”居高临下的大太太大笑,“乖凯凯,不想被老太婆亲也可以,不过你要答应一件事——今天晚上回去跟你爹地吃顿饭。”
“叫他到酒店找小姐陪他吃,少找我!”他皱眉反抗。
“凯凯呀,你怎么还在跟你爹地斗气呢?搬回来都两个多月了,你连半句话都没跟他讲过,这样叫他怎么好拉下面子把林氏的股份转到你名下?你要为亲妈报仇,我们万分理解,不过也要等你把财产统统弄到手、当上董事长后再整治那个老家伙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凯凯,听妈妈们一句,暂时卑一下躬、屈一下膝嘛!”二太太好声劝道。
真吐血,这两个老太婆,为了撮合他们父子和好,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
“好呀,要我陪他吃饭也可以,不过,你们也得帮我做一件事。”他双脚向桌子上一搭,展露玩世不恭的神情。
“什么事?”这小子,还真会找准时机谈条件!“林氏企业”交到这种奸诈的人手里,应该会前途无量。看来,她们的下半辈子不用发愁喽!
“到时再告诉你们。”他诡异一笑。
“坏小子,不管到时你玩什么花招,总之,今天你是死定了!起来,跟妈妈走!”
两个太太一左一右牵起他的手。
于是,本世纪最最狡猾的超级帅哥没有反抗,就这样轻轻松松被带走了。
也该是跟老头子和解的时候了,为了乐乐,他愿意让步。
第十章
柏乐怡一推开门就看见两个笑得租灿烂的太太级人物站在她家门口。她记得她们,那是阿凯的“妈妈们”。
“是乐乐吧,”大太太慈祥地上前拥住她,“我们直接叫你的名字可以吗?””
“当……当然。”谁敢反对长辈呢?可是,她们忽然出现在这儿,毕竟过于突兀,弄得她有点目瞪口呆。
“嘿嘿,乐乐像是被我们两个吓傻了,”二太太拉着大姐走进屋里,并对柏乐怡说 按蠹叶颊饷词炝耍?阏夂⒆泳筒挥每推?耍?部斓憬?醋??!包br />
呃?这里好像是她家才对吧?
“怎么还呆呆地站在门口?难道乐乐你有事要出去?不像呀,看你穿着睡衣,又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应该是还有懒觉要睡的吧?来来来,坐这里,不用帮伯母们倒茶了,我们口不渴也不在乎这些虚礼。”
大太太拍拍她们旁边的沙发,柏乐怡只好莫名其妙地走过去。
“伯母,你们……”她刚想开口,就被二太太一连串话语打住——
“乐乐,我们知道你想问什么,一定是奇怪我们到这里要做什么对吧?伯母们说话不喜欢拐弯,就开门见山地告诉你吧,我们是为凯凯来的。”
凯凯——凯森?忽然听到这个许久不在耳边响起的名字,就像有人冷不防把一颗冰石子扔到了她的领子里,吓了她一大跳,心湖也骤然激荡。
“凯凯他想你都想瘦了,乖乐乐,告诉伯母,你为什么不愿理他?是不是不想要他了?”
她哪有不理他?是他先搬走的,而且不声不响,害她淋着雨到处找……现在却恶人先告状,说是她不愿理他?
“唔……乖乐乐,看你满腔委屈的样子,莫非是我们说错了?这可都是凯凯告诉我们的。伯母都知道,凯凯那孩子经常撒谎,小时候就有这个坏习惯,长大后越来越恶劣了。所以,你不理他肯定是他不对!”
当然是他不对!害她伤心流泪想他想得要死,不是他的错还能是谁的错?她就知道谈恋爱是件伤脑筋的事,从前有一个翁家良就让她吃够苦头,好不容易遇到他……原以为他跟别人不同,原以为她苦尽笆来,却不料天下乌鸦一般黑,他也没良心地跑了!
都说过爱一个人是件不保险的事了,还是钱好,只要肯去赚,永远不会跑。所以,她的座右铭就是——只爱钱,不爱人。谁知道遇到他后,就忘记了。
“伯母不是来为凯凯那个坏孩子当说客的,如果乐乐你想甩了他,我们支持你!说起来,那孩子毛病多多,比如私生活混乱、好吃懒做、喜欢投机取巧、贪图安逸……总之,数到我断气都数不完!”大太太掰着指头说。
“大姐,你先休息一下,我来接着数,”二太太帮她接下去,“还有,那个坏孩子鬼主意特别多,喜欢戏弄人,如果谁得罪了他,他就会有仇必报、得理不饶人、不把对方整得不成人形绝不甘休,心胸毫不开阔,思想何其毒辣……”
呵,柏乐怡嘴角微微牵动一丝笑意——这些倒是真的,凯森那个家伙从前就把她整得很惨!想到朝夕相处的那一段日子,想到他夸奖她做的早餐,想到他带着她在晨雾弥漫的山间奔跑、在灯光闪耀的俱乐部疯狂舞蹈,想到他撰着下巴听她念重活故事的可爱模样……这些从前对她而言如地狱般恐怖的事情,现在却统统化成了甜蜜回忆,淡淡地在她心间缠绕,如一缕轻丝。
“……所以,这样的坏孩子真让人寒心,有时候看他淘气的样子,恨不得剥他的皮、抽他的筋、把他千刀万剐、打人十八层地狱永不得超生……”二太太仍在义愤填膺地议论。
这样说阿凯……是不是有点过分了?柏乐怡像所有的女孩子般,喜欢说恋人的坏话,可是从别人口中听到这样的话,总忍不住想反驳。
“不过,”她果然开口反驳了,“他有时候帮助别人满热心的。”不是吗?那时候,在看日出的山上,他就曾帮自己整治了翁家良和罗珊。虽然强硬及作假的手段她并不认可,但那颗打抱不平的心她是看得见的。
“唔……这倒是他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大太太点头承认。
“他有时候……也满体贴人的。”想到他曾经那样细心地替自己梳理头发,替自己包扎伤口,替自己……沐浴,说他“体贴”应该没错吧?
“那孩子就是会讨好人。一点头的力道加强。
“他还会讲许多笑话。”这也应该算是一大优点吧?记得他还曾说要跳好玩的日本舞给她看呢,在京都凉凉的春意里,在庭院里的树下,在她不开心的时候……
“那孩子的确嘴甜。”由于身体弯曲的幅度过大,点头险些变成了鞠躬。
还有、还有……他的优点,还有很多很多,过去没太在意,如今经历了分别之后,他的种种好处顿时在记忆中明晰起来。这些记忆由于不断的思念而被不断地重复,渐渐深入她的骨髓,沉淀在她的心里,冲刷不掉了。
“大姐,你还记得这孩子小时候的事吗?”二太太忽然发问。
“怎么会忘记?那孩子从前可爱极了,第一次看见他,他只有九个月大,被装在大大的摇篮里,像个洋女圭女圭,眼睛是蓝色的,头发是发的,两条胳膊很肥,还会嘿嘿笑,简直可爱得叫人想狠狠咬他一大口。
“我们帮他洗澡的时候,他总不老实,不停用脚玩水直到把我们全身都弄湿了也不甘休。他从小就很顽皮,听到音乐就乱跳舞,看到好吃的就流口水,见到美女就目瞪口呆,张开小手硬要人家抱他。偏偏他长相可爱,总让他得逞。带他上街玩,没有一次不招蜂引蝶的。我去百货公司买东西总喜欢牵他去,只要有他在,那些店员小姐就超级热情,送的赠品也特别多。
“他八岁的时候,有一次陪我看连续剧,指着电视里的男主角问我,‘妈妈,为什么他要惹那个姐姐哭?他很讨厌她吗?’我说:‘不是,因为他太喜欢她了,所以才惹她哭。’你们知道他当时怎么对我说的?他竟说:‘妈妈,我长大以后肯定不会让我的女人哭。’天哪 ?业呐?恕?克?挥邪怂辏?尤灰捕?谜飧龃剩”???λ廊肆恕??包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