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讳言,当初在决议推动这个企画的时候,烈焰心里一直不断想起母亲生日那天中午在百货公司遇见的女子,她的美丽长发、清丽样貌以及恬静温婉的气质,无一不是最适合代言的人选,在他先入为主的认定中,彷佛已没有人能超越她那头长发的美丽。
只是,可惜啊!偶然相逢,短暂交集,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到现在还只能和文煜用“橘色唇印”来戏称她,更遑论想在茫茫人海中找她了。
企画是在遇见她之后才开会提出的,要是这个企画早一步进行就好了,那么,他在当时就会想起这件事,进而力邀她签约合作,根本无需大费周章再办这么一个徵选活动。
一个恍神,烈焰再度想起她娇羞含蓄的模样,心头交织著莫名的骚动与怪异的怅然。
仅仅一面之缘,竟能让他在之后的这段日子里,清清楚楚地记著她的模样?!
意识到自己反常,锐利的眸子一黯,烈焰敛回思绪。
“滥情。”嘲讽一笑,他懒得附和。
“什么滥情,我这叫博爱,这是很伟大的情操耶!”宇文煜不以为忤,他从来就不否认自己的花心。
烈焰不予置评地抿抿唇。
说实在话,他不只一次纳闷冷傲严肃的自己怎会结识一个玩世不恭、看到女人就想把的超级花心大萝卜,更怪异的是,竟还能成为默契十足的莫逆之交?!
宇文煜看著看著,不禁专注了起来,接下来的档案照片莫名地吸引他的目光。
这时,秘书送来了两杯热腾腾的咖啡,浓郁的香味霎时弥漫在空气中,勾起他品尝的,这才稍微转栘了注意力。
“这个不错,俏丽亮眼,笑容很吸引人,还有浅浅的酒窝,不过好像矮了点。”注明著“彭姿培”的档案让宇文煜即使伸手端咖啡,仍把视线留在资料上。
“你认为哪个好就选哪个了,这种事你作决定就好。”自认对女人的研究没有宇文煜那么多,烈焰意兴阑珊地将决策权丢给他。
“一起选嘛,才五个,比一比就知道啦!又不会花你多少时间。不然就别怪我不小心选了个像连思藩那样的麻烦给你。”宇文煜的话里隐藏著一抹促狭笑意。
吞吐烟雾之间,烈焰眯起眼冷冽地瞪他一瞪。哪壶不开提哪壶,连思藩这个名字之於他,无疑是个“茶包”。
“对了,她的合约还剩多久?”不耐地捻熄菸头,烈焰询问。
“还剩半年啦,预估只需要再拍两支广告就行。”宇文煜思付了后说道。
连思藩代言的是烈氏的沐浴乳产品,其浪漫性感的形象及在演艺界不算低的知名度,带来不错的广告效益,尤其是她炒作绯闻的功力也堪称一绝,相对的,曝光率提高,知名度也更高……总之,这些都是环环相扣。
是以,在她胡乱放出暗示与烈氏总裁交情匪浅的消息给报章媒体时,烈焰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清者自清,这种事,往往时间能证明一切。
只不过投怀送抱的女人他碰多了,就没见过像连思藩这样脸皮厚还这么会耍心机的。
这个大面瘟神能及早送走还是及早送走得好!
“哇,好酒沉瓮底啊!看到最后,这个洪淳最优。她的模样柔雅清丽,神清骨秀的,锋芒内敛却又掩不住她月兑俗的光彩……尤其她的头发,我看不用密集保养就能拍了,啧啧,就她、就她了!”宇文煜突然坐直了身体,像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似地对著卷宗赞不绝口。
烈焰被他夸张的形容挑起兴趣,未徵求同意便抽走他手中的卷宗。“夸大其词!你乾脆说天仙下凡好了!”没好气地啐他一句。
然而,当他瞧见这些天来一直萦绕在脑海的脸孔,竟出乎意料地出现在眼前时,不禁怔住了。
是她?会有那么巧的事?
烈焰难以置信地将卷宗拿近,确定了不是错认,他心头涌现百感交集的情绪,但绝大部分是惊喜,脸部刚毅的线条也不由自主地放柔许多。
“洪淳……”烈焰不自觉地喃念出她的名字,长指轻轻地抚上照片中那抹倩影。
“是啊,就是那一个。”没发觉烈焰的异状,只听他念出这个名字,宇文煜兀自漫应著。
看著洪淳的个人资料,烈焰一一烙入脑海,既讶异缘分的安排又欣喜未来的交集,淡淡地扬起浓眉,也淡淡地扬起笑意。
“极品对吧?於公於私我都投她一票。”宇文煜没头没尾地说。
“什么於公於私?”好看的眉峰因他怪异的话而蹙起,烈焰沉声问。
抢回卷宗,宇文煜继续端详著洪淳的照片,夸张地对著照片里的她放电。
“於公,这个洪淳最符合我们需要的条件,人美气质好,头发也最漂亮;於私嘛……嘿嘿……”宇文煜故作轻佻地笑著,那模样说有多邪恶就有多邪恶,“我要把起来当马子,她一看就知道很温柔乖巧,当女朋友一定很不错,呵呵……”
他沉浸在幻想中,没发觉烈焰的脸色随著他的话益发难看,薄唇已不悦地抿紧。
没来由的闷气在胸臆间飘窜,虽然对宇文煜的发情模样习以为常,但烈焰突然觉得他今天的模样特别碍眼。
“你这个公子别一看到女人就想染指!”扯著嘴角从齿缝间迸出话来,烈焰猛抽回卷宗,霍然起身步回办公桌,杜绝他看著洪淳的照片产生邪恶的念头。
宇文煜睁大了眼想反驳,下一秒即察觉不对劲地噤了口。
咦?反应过大、脸色过臭、态度过凶哦!
瞧他拿走卷宗的样子像是保护所有物似的,可疑!
“你吃错药啦!”他嘻皮笑脸地调侃,精明的眼却暗暗注意著烈焰的反应,不放过一丝一毫。
“你才吃错药,我是伸张正义。”薄唇嘲弄地上扬,烈焰冷峻的脸庞流露著独特傲气。
“还是……你也对洪淳感兴趣?”玩笑口吻中略带试探。
“别拿我跟你相提并论。”他四两拨千斤,黑眸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迅速隐没在眼底,快得让人无法察觉。
“那你到底选哪个?”见烈焰重新埋首於文件之中,显然不太想搭理他,宇文煜把握最后机会追问,免得他一全神投入,就恢复冻死人的冷酷。
“你管我。”撇动嘴角,冷冷三个字浇熄宇文煜的热情。
噢!好无情的三个字!宇文煜闻言不禁脸孔扭曲,哑口无语。
烈焰刚刚自己说这种事让他决定就好,这会儿把卷宗抢走是什么意思?
他们该不会眼光不同吧?他如果不选洪淳,那会选谁?
像看怪胎似地盯著烈焰好半晌,宇文煜认知到烈焰已把他当隐形人,只好不舍地瞥了躺在办公桌上的名单卷宗一眼,最后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咕哝著离开。
在彭姿培的恶势力胁迫下,洪淳被赶鸭子上架,参加了广告明星的选拔赛,也当真从初选到决选一路陪同著她,费时了将近一个半月。
如今已是关键时刻,条件优秀的洪淳和彭姿培十分幸运地皆出现在决选名单之中。
主办单位从几百位的参选者中筛选到最后只剩五位,评审们再参考最高决策者的意见,从中挑出最适合拍摄此主题商品的幸运儿。
这期间,彭姿培全心投入等候结果,当了十足的米虫,完全没找工作;洪淳则因无所事事太久会良心不安,并且拗不过学长何建宽盛情邀约,只好接受他的引荐,偶尔到PUB代替临时有事不能演出的琴师的班,赚赚零用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