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我觉得这种办法挺不错的。”蛮符合“三省”原则——省时间、省精力、省脑汁。
头一次听说这样稀奇古怪的事,他今天也算是大开“耳”界了。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个奇怪的作家应该并不会有什么太奇怪的事——所谓负负得正,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而他想要追求的人是写言情小说的作家,那么是否就表示她是对感情的事比常人更加敏感呢?憧憬着爱情,易感于浪漫似乎才符合她的职业特性?
嗯,若真如此,那他的追求路也许没有预期中的荆棘。
“平平,作为言情小说作家,你是否对爱情要求很高呢?”他问。
“爱情?那是什么东西?”她嗤道。
洛凡本以为她就是不正面回答是与不是,总也会让他感受到一些她对爱情的看法,没想到——他是感受到她对爱情的看法了,但……不该是这么充满不屑的呀。
她是写言情小说的不是吗?“平平,你不认为你很矛盾吗?”
矛盾?不会呀。“我只是分得清小说和现实罢了。”甘平耸肩,“在小说中,通常男主角都是英俊潇洒、富有多金的白马王子,而总裁和总经理更是泛滥成灾。虽说现实之中,也不乏听到总经理之类的称呼,然而这称呼听起来是够炫,不过,你没听说一个笑话吗,一个招牌被风刮下来,砸死了十个人,其中,九个是总经理,剩下的一个是副总经理。
“虽然那只是个笑话,但多少也说中一些事实,谁敢保证开个混沌铺也在名片上印上XX食品有限公司总裁的头衔的人不存在。
“现实之中是没有白马王子的。
“一般来说,真正够得上富有多金的男人十有八九已经年过半百,有家有室,灰姑娘是没戏了,包二女乃还差不多。所以白痴才会做那种王子与公主从此以后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的大头梦。”爱情?!那不过是一个虚幻而空泛,用来自我安慰的字眼罢了,就因为现实中没有,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人沉浸在书中,感动于满篇虚幻的情感。
说白了,她根本就是不相信爱情。洛凡不禁有些无力,“那你为何还要写言情小说?”一个不懂爱情,同时也不相信爱情的女人,职业居然是言情小说的作家,她不觉得这很讽刺吗?
“有需求就有供给,有爱做梦的人,自然也就有负责织梦的人,这有何奇怪?”
理直气壮的说词让洛凡顿时哑口无言。这个女人真是现实得叫人吐血,“那你对自己的未来有什么计划吗?”
“有啊。”说到这个,甘平来了精神,“我的计划就是——写一辈子的小说,做一辈子的懒惰单身女。”
单身?“你真得打算不婚?”
有必要那么惊讶吗?“现今社会,不婚已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了,何况我既然自己一个人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要找一个男人来牵绊我,搅乱我的生活?”甘平认真地看着他,“洛凡,不要再将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了。”她是真的很想劝退他的,不然她也不必浪费那么多的口水跟他谈她的想法了。
“感情是无法说收回便收回的。”没有经历过爱情的人,不会知道感情这种东西就像罂粟一样,一旦沾染便会泥足深陷,难以自拔。
算他可怜吧,难得动心偏偏喜欢上一个没心少肺缺神经的不婚族。
顽石。她有些心烦意乱,不管他了,她已经警告过他,便是仁至义尽。他肯不肯听是他的事,反正后果自负,与人无攸。
“洛凡……”甘平有些不以为然地道,“你们报社的休假真是挺多的。”多到让她怀疑报社是不是专养米虫的地方。
“嗯……什么?”休假?他哪来那么多假日。
没精神再搭理他,她可是有些饿了,“我要去弄点吃的,你要不要留下来一起吃晚饭?”
晚饭?倏然一惊,洛凡忙不迭地瞄向时间——四点四十九分!“老天!这下完了!回去后老编非劈了我不可!”一把揪过外套,他冲向门口,“平平,我先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可怜的家伙。甘平怜悯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外,看来……世上的老编都同样的可怕。幸好,她从来不去惹编字辈的人物……呃,糟了。照她现在的进度,她这次百分百要拖稿了,她的老编不会也劈了她吧?
她和他……好像有点同病相怜呢。不过,她大概不会有他那么惨的。这不是说她的老编比较善良,而是……初犯应该会从轻发落吧?
第五章
“平平……咦,你怎么刚交稿就又开稿了?想当标准的工作狂呀?”预期截稿日的第二天一早,方晴就带着一个拖油瓶——杜时威,冲进她的窝。
“小晴,我拖稿了。”甘平可怜兮兮的模样犹如被人遗弃的小狈狗。
拖稿?方晴直觉反应道:“又是相亲?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
“咳……”男性个满的咳声响起,无人理会。
“不是相亲啦。”随手排除障碍物——杜姓拖油瓶,甘平搂过小晴,埋首在她的肩上,“小晴,我快完了,呜……”
“我管你完不完了,给我离小晴远点。”杜时威发出男子汉的声明,出手欲拨开侵占他权利的甘平。除了他,谁也不许吃小晴豆腐,女人也不例外。
可惜,他的男性主张没有得到应有的注意,禄山之爪未能抵达目的地,巳然宣告阵亡。
一只苍蝇拍从其名其妙的方位出现,方晴挥着它权当刚刚拍开了一只蝇类,此时此刻平平最重要。
“平平,出什么事了吗?”是不是她老妈又出什么难题给她了?
“呜……都是他啦……”悲从中来,甘平伏在她肩膀上委屈地诉说近日来的困扰。并做出结论,“小晴,我要完了,再也不能从事写作了,这就是预兆。”
“你以为这一切都是因为和他磁场不合的缘故?”听过她的胡思乱想之后,方晴简直啼笑皆非。
“嗯,我的人生将因为他而变得一片灰暗。”刚刚老编来电话询问她的稿,她都没敢说自己大半个月只打了不到一千个字。
“好可怜。”方晴目露怜悯。
“呜,你也觉得我好可怜?”连小晴都觉得她好可怜,那看来她真的是好可怜。
“不,我比较同情那个洛凡。”
奥?“为什么?”
“蠢,你发春了。”杜时威没耐性地夺回心爱的人儿,“晴,别理这个蠢蛋,我们还是去过我们的两人世界吧。”
什么发春了,说话真难听。方晴没好气地白他一眼,才转向她,“平平,你喜欢上他了。”
喜欢?一句话立时炸得甘平头脑发晕,她怎么会喜欢他?
“你不是说他说要追你才害你写不下去的吗?”她恋爱的时候平平严然一副爱情专家的模样,她还以为平平有多厉害呢,原来平平的恋爱学分一样不及格,“你想想看,你既然允许‘想他’这种情绪占据你工作的时间,还不够说明你是喜欢他的吗?”
“不是允许……”她怎么可能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是情不自禁。”方晴了然。
情不自禁?这个词让她的脸有些热,“可是……我连他叫我平平都感觉不是很舒服,怎么会喜欢他呢?”
Oh,mygod!她弄错了,平平的爱情学分不是不及格,而根本就是零分才对,“甘大作家,男女主角对对方有感觉时的那些句子不用我背给你听吧?”不舒服?她居然用这个词来形容。真是服了她了,“况且,以你的性子,不在意的人怎么叫你,你会挂在心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