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完,一个记深情又温柔的吻,轻轻柔柔地落到她唇上。
侯静华根本无法反应,只能瞪大眼看着眼前放大的俊颜。
而这个错愕实在大得可怕,以致从早上开始,这小脑袋便努力编造各种作梦都没梦过的同居生活;到中午,餐厅巅峰时刻,亦是如此;到晚上回到家中,她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洗完澡后,脑子多少获得清醒,开始冷静分析同居后的优劣。
通常这种事,经人们分析过后,缺点往往大过优点,她也不例外。
就拿家里的摆设来说好了,区宅大厅右方,造了个小型人工瀑布,据说这还是管叔指定的风水方位,谁都不能改:可换作她,会拿来摆花盆,不然就放个大型唱片柜,记得他的古典唱片也多到没空整理,全都堆积到没人住的客房去。
再说,再过四、五天,铁定会有一个可爱的小东西加入他们的生活,他能接受吗?
是不是住在一起有差吗?区家现在早餐都变成她在做,管叔平均隔两天就会跑来吃饭,晚上等不到区克轩回来用晚餐,这老人就会跑来强迫他的女朋友煮给他的舅舅吃,两家的互动和同居真的没什么差别。
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现在没睡在一起,什么都不可能做,同居后定会天天睡在一起,大大有可能天天都在做……哇啊啊!
一颗巨大的火球凶猛击向沉思中的女人,令她大受震撼,回神过来与镜里羞红万分的自己干瞪眼。
区克轩那个男人--她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提出这要求了。
死关立威,什么太阳跟月亮,想做的事都嘛一个样!
她突然有被设计的感觉,连找他讨论都没有,就糊里胡涂地答应了。
不过,她也不用想这么多,因为他本来就做不到,今天已经过了第一天了,他连最基本的吃饭都没办到,听说现在人还在区皇加班开重要会议。
加吧加吧,那问大集团还有一个月要他忙碌,她这平凡小女人却只给他三天让他烦。区克轩向来自信过人,可有时太过自信不见得是好事,现在就是个好例子。
打电话约百欣明天晚上去逛唱片行好了,反正他区大老板根本没空,那就别把时间空着,而且后天晚上有新经理来适应餐厅环境,她就更有空,等等问百欣想去哪--
罢决定要拨打电话,电话铃声就大作。
一定是百欣!
呵,因为她也只有她这好朋友。
“百欣,我们明天晚上去逛唱片行好不好?”
“妳明天晚上给我乖乖在家收拾行李,哪也不准去。”
呃……百欣的声音怎么变成男的?
而且这声音低沉好听得好熟悉,好象某个人--
“我讲话妳听到了没?”对方突然火大。
拿着电话的女人全身大颤,慑人的咆哮,教她差点吓掉了魂。
当声音清楚又震耳地由左耳进右耳出后,她也就更加确定对方的身分。
是区克轩!
“好端端,你这么凶做什……”
语犹未了,目光随意看向窗外,猛地一怔,无奈到整个脸蛋几近僵硬。
月亮啊月亮,老实说,我现在还不算完全适应,以后出来能不能叮咚一下,暗示我晚上的区克轩会骂人?
“妳行李到底有没有在整理?”
“我为什么要整理行李?”她说话仍是平常跟他说话的轻柔口气。
电话那端立刻传来一阵低吼,“早上才谈好三天后就搬过来,妳居然什么都没整理,还皮痒想去逛唱片行!妳存心要我骂人是不是?!”
你不是正在骂?
“可是……”她吸足气,缓缓情绪,继续用常对他的轻柔口吻说:“你好象得三天内做到跟我吃饭、看热门电影、拍知名风景照,完成这些正常情侣会做的事情,我才会搬过去吧!现在收拾行李会不会太早了点?”
“我做得到。”他咬牙狠狠地念出这四个字。
“可是已经过了一天了,你一件也没做啊!”
“妳管我第几天才做!”他再骂。
她又惊得颤一下,拚命告诉自己:好好跟他说,用平常面对他时惯用的乖顺口气,好好跟他说!
“好,但我想问你,你现在是不是还在公司忙?”
“刚刚在开各分公司的营运会议,现在是中途歇息。”他坦白报告。
“你看,你最近天天都在忙,到了晚上还在忙,这二天你根本就抽不出时间和我吃饭、看电影,甚至拍照。”
“妳找死吗?我现在不是抽出时间,打电话找妳聊天!”
“……”好想尖叫,他根本是抽出时间,打电话找她开骂。
“我不管今天第几天,妳今天晚上最好给我整理出一箱行李来!”
“我不--”
“难道要我叫秘书列出家具整理明细表给妳?!现在整理,听到了没?”
她快被搞疯了,终于破天荒给他吼了回去:“听到了啦!”
“听到了就快去做。”
“等等,我要问你陈太--”
喀啦!
画面定格,几乎呆掉。
他把电话挂掉了?
他居然自己讲完就把电话挂掉,完全不鸟她想不想继续说话?!
区克轩,你去死!
早上近十点,侯静华踩着愉快的步伐走出家门,准备上班去。
睡得好饱,精神与心情自然饱满。没想到,才一天不必早起为人做早点及清洁,会这么让人轻松惬意。
发动车子热车后,她就下车来,按照每天上班前的惯例,走到某位副理的黑头轿车前,屈膝压低身子,对车底说话:“妳在不在?”
“喵呜……”里头一双大眼睛水汪汪地望着她。
“乖,猫咪,妳再忍四天,四天后我就调到附近工作,以后妳就有个家,我也就有时间抽空回来喂妳吃饭,要躲好喔!别让那两只大狗吃了。”
未来主人再三叮咛完,一起身,某张蜡黄老脸突然出现在她面前。
“管叔?”侯静华吓了一大跳,真想告诉他,走路别老这么静悄悄,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避叔面无表情,劈头就问:“阿妳早上怎么没来?难怪克轩心情不好,跟他讲话他都不理我,看起来好可怜。”
侯静华没解释。活该!昨晚骂她骂上瘾,那她就自动放假一天,不去。
说完,管叔便好奇地弯,一探究竟,“原来妳三天两头就赶汤家那两只狗,是为了救这只猫?怎么也不早讲,害那么多人误会妳。”
她无所谓地耸耸肩,“没关系,反正我迟早要养她,到时候大家就会知道了。”
避叔因此顿悟地喃喃自语:“果然还是只有克轩观察力比较好。”
“什么意思?”
“我以前就觉得怪,晚上他有时吃一吃饭、看看文件,会突然当投手,手里有什么,就对外面丢什么,跟着汤家那两只狗就乱吠。我还以为他对香肉挺感兴趣的。”
她震惊,“你的意思是说--克轩在帮我赶走那两只大狗,救猫咪?”
“阿不然这只猫怎么会活到现在?照妳这样一去上班就是晚上九点多才回来,猫就算有九条命,也早被吞了。”
“……”侯静华沉默不语。
此刻的她:心里忽然一阵酸、一阵甜,激烈翻腾得教她不知是要因此开心得笑,还是感动得鼻酸。
在她兀自以为,克轩铁定也跟其它人一样,无情认为她特别没动物爱的期间,他却费尽苦心地替她驱赶两只大型犬,帮她保护宝贝得要命的猫咪……
克轩……你现在在公司忙着开会吗?
突然好想抱抱你,跟你说声谢谢,跟你说声……真的好爱你啊!
“先拿三千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