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
浅兰用力甩甩头,好想把培妮的声音和影像狠狠抛出脑袋,但怎么搞的,以前没想过的问题,今天却像被下了咒似的,一直重复倒带想个不停?
为了抢公公爱吃的青江菜,她差点被挤到太平洋,跌个狗吃屎。看了看手表,啊,快六点半了,再不买快点,待会儿回去,好立息变恶意、贤慧变嫌弃。
便播响起,每日一物大特卖,今天是一把只要十块钱的葱,大家冲冲冲。
浅兰豁出去,也跟着冲。
要是没买到,外头一把可是五倍价格,婆婆会泣血。虽然男友家有钱,买菜的钱也是他出的,可赵家白手起家,婆婆是出了名的精打细算,浅兰自己因为工作的关系,也变得很会算,婆婆就刚好最爱她这一点。所以要卖力、要使劲,绝对要抢到两、三把回家。
一把十块的葱让大家疯狂,推挤之间脚板被踩、衣服被扯、被插队都是常有的事,在这群亟需被镇压的暴民之中,浅兰凭着工作时训练出来的不屈不挠精神,硬是抢到三把葱。
她头发乱了、高跟鞋被踩脏、衬衫绉掉、窄裙微歪……
冷气极强,浅兰的额上背上却冒了细汗,比跑厂商还狼狈。
被了、真是够了,感觉爆累,耳里却好象还听得到培妮的轻笑——
“你心中那个疑问,总有一天会爆发,当你指着他的脸咆哮,『为什么你从来不肯接我下班?』结果他一脸莫名其妙,『你又没要我接你?』他不细心就算了,还把所有的问题全都推给你,这就是男人!”
培妮放肆的笑声在脑里盘旋。浅兰把葱砸到推车里,她有些愤怒,却不想去仔细推敲心里的感受。
大学时刚交往,赵毓文会骑着机车去女宿舍接她,偶尔下雨太阳大,她就自己坐公车去他学校找他。后来他当兵了,她买了辆二手车,开始在他放假收假时接送。
当完兵,他去国外念MBA,半年回来一次,她的小二手车变成台北和桃园机场的接驳车,常常一个人开去,一个人孤单开回。赵毓文最常讲的话,就是“你要来找我吗?”简直变成他的口头禅。
交往七年,她变得独立,这种不爱麻烦别人的个性,是被谁训练出来的?
她未曾抱怨过什么,反正两人总是聚少离多,能相处的时候就要尽量珍惜。
要她煮饭给他家人吃,可以;要她自己搭捷运到他家附近买菜,可以;要她提着一大堆食材赶时间,可以……这些都可以,可是,为什么他就是不能来接接她?
浅兰想到培妮把车开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女人就是生来让人宠的,不能让人宠的不是女人。”
培妮的观点是有一点点大女人主义,可是,说真的,赵毓文宠她吗?
茫然伫在推车前,浅兰瞬间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时间,忘了到底要赶去哪里做什么事。心里突然浮现一句从来未曾想过的话:“他值得你为他做的一切吗?”
此时,有人撞到她肩膀,差点把她撞倒,一双有力的健臂适时抓住她臂膀,掌心的温度覆在她冰冷的皮肤上,温暖得让人心悸。
“不好意思。”男子马上对她道歉,浅兰摇摇头,抬眼望向他。
那是一双会飞扬的眼睛,善良而迷人。
等她站稳,骆恩与才放开她的手臂。像洋女圭女圭般的美女,总是特别让男人目光驻留,他毫不吝啬地展现男性的礼貌贴心。
骆恩与和美女对望,她双眸温柔,沈静如水,恬静的气质让他眼睛一亮。
他微笑,望着她呆呆的表情,望着她烫得笔直的白榇衫,她柔亮的黑发,还有她身旁装得满满的推车。
一会儿后,他忍不住开口了——
“可以让给我一把葱吗?拜托。”骆恩与不好意思地对她笑着。“有个老太太要煮饭给放暑假的孙子吃,可是抢不到葱,她拜托我,结果我也没抢到,还是帮不上她的忙……”他耸肩,眨眨眼,戏谵地说:“你们太厉害了。”
听他这么说,浅兰笑了,同时立刻从推车里拿出两把葱递给他。“拿去吧!”
“你自己够用吗?”她的毫不考虑让他讶异,这两把葱的价格水涨船高,价值早就不只二十元,从善良的女人手上得来,更是无价。
“够了。”浅兰直点头。
“谢谢。”他笑了,眼尾旁有浅浅的鱼尾纹,有这种笑容的人通常EQ高,社交能力好,也让人目眩神迷。“你真好。”
“不用客气啦……”她慌忙摆手,感觉脸颊微微发烫。
两人就这么伫立了好一会儿,刚才一路说赶时间的浅兰不知为何,这下好象没那么赶了。骆恩与也不急着离去,他欲言又止,很想再跟她多聊几句,望着她推车里满满的东西,他隐约了解了一些事实,这事实让他好生失望。
“能吃到你煮的东西,应该很幸福。”
因为不喜欢被拘束的感觉,他一个人住,也常常一个人吃饭,有时也向往平实的生活,眼前的她,意外地符合他一切的想象。可惜现实是残酷的,因为由她买的分量判断,应该是个有家室的人了。
“呃……”浅兰愣住。
他说这些话的意思是……什么?
是对她有意思,或根本是一句没有意义的话?也许只是因为她大方地把葱让给他,于是他送了句好听的场面话?不管怎么说,从陌生男子口中听到这句话,她心里结实地感受到一种强烈的震撼,她对未来编织过的所有美好画面、绮丽想象,竟在这一瞬间,全套上了这男人的模样。
骆恩与微笑,还想说些什么,问个名字或电话,什么都好,但他却什么都没做。
说真的,才短短几秒的接触,他感觉到了某种叫心动的东西。然而这样错过是否真成了遗憾?只有错过了才知道答案。
况且他还不急着被套牢,而这女人的眼神看来很认真,那是警讯,她满满的推车,一副要赶回家做饭的模样,也是警讯。
于是骆恩与浅笑跟她挥手道别,只能在心里大叹无缘。
浅兰怔怔地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她想起自己心里那座古老的时钟。
长年待在幽暗的角落,她以为自己心里的时钟老早就坏了,当触及他那双眼睛,她才惊讶地发现——古钟不是坏了,而是没电。
只是一个眼神,说了几句话,电光石火问,她心里那座古钟的钟摆摇了,时针开始跳动,滴答滴答,她双脸倏地胀红。
那是心动,她竟然清楚地发现,自己心动了。
初恋没这么强烈的感觉,交往了七年也不曾有过这么明显的感受。浅兰讶异,她双眼发直,胸口剧烈起伏。
这是怎么一回事?
手机刚好在这时响起,她慌忙地从包包翻出手机,喂喂喂了几声,听见赵毓文有些着急的声音——
“你在哪里?!怎么这么久?家里的人饿肚子在等……”
“我买好菜了,正要结帐。”这时听见自己男人的声音,她突然很想发火。
“你快一点啊!”赵毓文不停催促,女友还没嫁给他之前,他希望她表现良好。
要快,你为什么不自己买?
浅兰瞪手机,头一次卯起来挂自己男友的电话。
她眼睛还追寻着陌生男子,不远处,她看见他拿着那把葱塞进一个老婆婆手里,老婆婆一直弯腰跟他道谢,他说别客气、别客气,声音是那么好听,眼神好温柔。
她忽然好想拍他的肩、问他的名字,想跟他要电话,邀他一同共进晚餐,如果每天下班奔回家是为了煮饭给这个男人吃,她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