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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哥哥 第25页

作者:乐风

板子推开,汤玛士先爬上去。

“来吧。”然后把绾书拉上来,“哥哥”也振翅飞起。

绾书跨上坚实的地面,这才发觉原来处身之所是一幢房子,看出去竟就是攀牙湾岸城镇的街道,而且由窗户往外看,就可以看到她先前投宿的那家旅馆!

这一连串的震惊与巧合,让绾书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咕!”看到窗外繁华景象,沉默许久的“哥哥”拍动翅膀,兴奋地绕室振飞。

汤玛士把地这回复原状。“我们出去透透气吧!”

“嗯。”绾书把“哥哥”招回身上,随他走上街。“这就是日光室?”她怀疑地问。

他回头笑道:“不像吗?”

绾书瞄瞄头顶的艳阳“是啦!日光,可是你怎么将大街说成室呢?”

“地球都能称为‘村’了,街为何不能成‘市’。你要知道这个‘市’字,是市镇的市,不是室内的室。”

“哦,日光市。”非常奇怪!他们竟把整个攀牙湾岸称为日光市。“你多久会来一次?”

“一年不超过四次。”

她张开嘴,一时无言,心里却掠过一抹愁绪。

他有俊俏的外表、幽默的言辞,又拥有潜水艇这类高科技的产品,想来也很富有;像他这样的年轻公子哥,应该是二十一世纪的新宠,交游满天下,过着富裕而优闲的生活才是,可他却避居古堡,与世隔绝,把自己弄得阴阳怪气。

唉!都是那身超能力,她到底应该怎么做呢……

绾书郁闷地抬头看他,却惊艳得愣住了。

汤玛士发现她停下脚步,疑惑地又走回来。

“怎么?看到什么喜欢的吗?”

“哇!”她赞叹:“老兄,你有没有仔细看清自己过?”

汤玛士迟疑了一下。“有什么不对吗?”

“有什么不对?”她夸张地叫:“你有足以当世界名模的外貌你知道吗?看看你自己,丰厚性感的唇,高挺的鹰勾鼻——”她伸手摘下他的墨镜。

“浓密的眉,深邃如夜的双眼。”事实上,眼眸的颜色过深了,以近墨蓝色。她更凑上前看他。“你还有长得连女人都嫉妒的睫毛,和精致的肌肤。”她哼声,不满地推开他,顺势转了个身。“上帝真是不公平,男人居然长得比女人好看!”

失去墨镜的庇护,汤玛士不安地左右看了看,却发现路上行人匆匆的脚步,注意到他的并不多。也许以往是他自己太小题大作了,他放心地呼出一口气。

“你在嫉妒我?”他由后头俯身在她耳边问。

绾书嘟高嘴,“不行吗?”

汤玛土完尔一笑,揽着她的腰继续往前走。

“其实,我的外貌是承袭我母亲的。”

“你妈妈?”

“很多人都说我长得像她。她是个很美、很温柔的女人,教养也很好。”

“像个淑女?”

“嗯。”汤玛士含笑颔首。

“照你这么说……”她沉吟地问:“你母亲出身不凡喽?”

“她姓洛维尔,那是英国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们是骁勇善战的一支战土,据说从不错过任何一场战役,”说起他的母亲,汤玛土没有压力,滔滔不绝:“他们也是令人称羡的家族,男的是英勇善战的勇士,女的是高贵美丽的淑女。”

“上天实在厚此薄彼。”她嘀咕,然后问;“那你也是英国人喽?”

“嗯,我有四分之三的英国血统。”

“我可以理解。”她点头。

“什么意思?”理解?

“英国人都是有礼的绅士。”她睨他一眼。“你知道我们初见面时,你有多狂妄自大吗?那一定是进化未完全的结果。”

“进化未完全?”汤玛士啼笑皆非。他还没隐居前,是上流社会的豪门巨富,出身世家,家世显赫,走到哪儿都有人必恭必敬,而这小妮子……

“你在损我!”

“谁教你长这么好看,我心理不平衡嘛!”她说,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哪里不对。

“你喔!”汤玛士爱怜地摇头,伸手轻拧她的鼻尖。

他们谈笑闲聊,边流览大街风景,不意有人叫住他们。

“喂喂,那个带鹦鹉的小妞,等一等!”

绾书蹩眉回头,看到一个老伯急速向他们走来。

“你认识他吗?”绾书问汤玛土。

汤玛土瞄瞄她肩上的“哥哥”。

“他是在叫我?可是我不认识他啊!”

他不回话,警戒地望着走到他们面前的老人。

“小姐,请问你一下,你是观光客吗?”他用带腔的中文问,边往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

“是。老伯你有什么事吗?”

他不答,先将掏出的照片和她比对。

“哎,真是你!”他端详后叫出声来:“小妞,你叫祈绾书对不对?”

“你认识我?”绾书吃惊得和汤玛士对看一眼。

“应该说认识你的朋友。这张照片你看一下。”

绾书接过来,随即讶然道:

“这是我和研翡出游的照片,只剩一张被她收在皮夹里。你认识研翡?”

老人骄傲地呼出一口烟。“俺还当过她们两姐妹的老师呢!”

“老师?”绾书不明所以。“怎么回事?”

“两位——”汤玛士出声打断。“我们先找个地方坐下吧。”

“当初两姐妹以为你失踪,她们把目标放在私人岛上,可是没人肯载她们上岛,她们就想自己学驾蓬船,不过谁愿意把吃饭的家伙借人呢?她们一筹莫展,在岸边徘徊,就刚好碰到俺了”俺?不知是哪儿的口音。“你有蓬船借她们?”

“俺没有。”他喝口茶,慢理斯条地说:“但我有独木舟。”

“独木舟?”绾书惊呼一声。“可是她们也不会驾独木舟呀!所以请你当老师教她们,对不对?”她心急口快地说完。

“对。”他点头。“小姐,不是你啊、我的乱叫,学学你的朋友,叫俺一声爷爷。”

我是孤儿!绾书想这么说,思绪转瞬间却突然想到研翡说过的话:嘴巴甜一点,你做起事来就更顺利!她急于知道研辅研翡的行踪,心想吃亏一点又何妨呢?

“爷爷。”她甜甜地唤了声。“您老真好心,肯那么帮忙她们。能不能告诉我,她们去哪里了?又为什么把我的照片给你?”

汤玛土微笑。绾书实在聪慧,懂得以退为进之道。

“小妞,算你有礼貌,我就详细说给你听。”老爷爷呼出一口烟。

“她们请教划独木舟,俺也教会了,她们却突然跟我说接到你的传真,要她们尽快回台湾。”

绾书看了汤玛土一眼。“那她们回去了?”

“回去了、还把你的行李和照片留给我,要我认人交给你。”

“太好了!”绾书欢呼一声。

“太好了!”“哥哥”也跟着说了遍。

老爷爷惊奇地笑出声。“本来我也认不出你,是你肩上那只鹦鹉吸引俺的注意。听研翡小妞说,这只鹦鹉你养了许多年了,还会请人话哩!”

“是啊!”绾书笑道:“它叫‘哥哥’。‘哥哥’打声招呼。”

“你好,你好。”

“哦!”老爷爷呵呵直笑。“好!你教得真好。”

汤玛土微倾身靠近绾书,在她耳边悄声道:

“如果它能永远识相就好了。”

明白他话里的暗喻,绾书娇羞地红了脸。看在老爷爷眼里,他笑得更开怀、更大声。

“你们这两个小表!”他吸着烟斗,调侃道:“那两个妞儿担心你担心得要死,结果你不是失踪,原来是跑去谈恋爱了。”

“我不……”她想反驳,又不便透露,急得脸更红了。

“想不到喔!”老爷爷继续笑道:“真是‘会咬人的狗不会叫’呀!那两个小妞真是不值。”

绾书咬着唇,忍着拔脚逃跑的冲动,偏偏汤玛土不识相地又在她耳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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