饼澄玥笑嘻嘻地说道,突然见到故友的怀念感,让她几乎要忘了现在还是在工作中。更重要的是,跟故人说话比跟不认识的富家子闲扯淡要好太多。
真的是认识的人!翁梓杰立刻扯出一抹淡淡的微笑,说道:“倒不是见外,而是大家应该都很忙,没必要为我一个人浪费时间。”
“学长啊,你讲这种话,别说是篮球队的人,连我们拉拉队的也要跟着哭了,你当年不但是队上的风云人物,还是队长耶,队长回来了怎么能不庆祝呢?”过澄玥似真还假地抱怨道。
然后她眼一飘,指着另一头的方向对幸姐说道:“小纪好像惹上麻烦,幸姐妳要不要去看看情况?”
“嗯?”幸姐顺着过澄玥的指尖看去,果然看到她旗下另一名模特儿小纪被几个男人围着,瞧她脸上的表情就知道大事不妙了。
“小纪好像真的应付不来,幸姐妳快去救她吧,我跟学长就在这儿聊天,妳别担心我了。”过澄玥推了推幸姐,说道。
“也好。”幸姐想了下,果然离开去为小纪解围。
看着幸姐的背影远去,过澄玥立刻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学长,接下来就暂时拜托你当我的挡箭牌啰。”过澄玥俏皮地朝他眨眨眼。要不是正巧遇见翁梓杰,天知道她得“认识”多少陌生人啊。
“……我们真的认识吗?”瞧她摆明了是拿他当挡箭牌的模样,翁梓杰忽然怀疑自己与她是否真的认识。
“学长、翁学长、翁学长梓杰兄……你讲这种话我真的会哭给你看喔,虽然我跟你算不上多熟,但好歹我也当过拉拉队的队长,就算不认得所有的拉拉队员,可你不至于连拉拉队长都不认得吧?
再怎么说,我们拉拉队也是专属于篮球队的,又在同一个场地练习,即使不记得名字,至少该对我的脸有点印象吧?”
饼澄玥说得好受伤,这辈子还没有故人当着她的面说:我们认识吗?
虽然自己这么说是有点不要脸啦,但大家都说她长得漂亮,鲜少有人会忘记她耶!而且在踢到翁梓杰这块铁板前,还真没有人主动说忘记她的话吶。
被她这么反问,翁梓杰答不上话了,最后只能讪讪然地说道:“毕业都这么多年了,能记得自己高中打过篮球就不错了,哪还能分神去记拉拉队有哪些人呢?”
闻言,过澄玥心底悄悄埋下一颗名曰疑惑的种子。
翁梓杰在酒会上又待了一段时间,直到与酒会主人打了声招呼后,他才离开酒会,驾着车前往市区某栋大厦。
在那里,有个人在等待他的归来——
“你回来啦?酒会的情况如何?”书房里,一名埋首公文中的男子抬头,与翁梓杰一模一样的脸孔对着他微笑。
“无聊透顶,我真搞不懂『翁梓杰』为什么非得去参加这场酒会。”他拉开领带,再将自己抛入沙发中。
“因为那家店的店主刚好是公司一位重要客户的女儿,为了跟他们打好关系,『翁梓杰』必须出席。”男子微笑,在公文上签下翁梓杰三个字。
“棣熙,若不是你代替我出席今晚的酒会,我的公文绝对批不完。”
正牌的翁梓杰瞧了眼身旁堆积如山的资料及公文,里头大半的东西都是明天上班时就要用的,如果他真跑去参加开幕酒会,恐怕今晚就不用睡了。
棣熙不是第一次顶替他,当然,今天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谁教我是你的双胞兄弟,长一样的脸就是这时候最方便。”翁棣熙看着自己的双胞兄长,兄长的工作有多沉重,身为特助的自己是再清楚不过,因此,当兄长要求他冒名顶替去出席酒会时,他义不容辞。
当然,能够冒名顶替,也是因为没有人知道翁家有一对双胞胎。
翁棣熙几乎是一出生就被送到美国,所以别说是外界了,多数的翁家人也不知道有他这号人物存在。
“翁棣熙”这三个字,是翁家不可说的秘密,就连他自己也认为这辈子都不可能踏上台湾这块土地,但哥哥却利用高中毕业后到美国求学的那段时间,找到了自己、并与自己相认,最后,还把自己带回台湾。
虽说他还是无法以翁棣熙的身分出现,但他已经非常满足了。
有一个人认可自己、认可他是翁棣熙……这样就够了……
翁棣熙走进浴室梳洗,出来后顶着一头微湿的发,原本的黑色发丝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灿亮金发。
然后他戴上角膜变色片,再戴上金边眼镜,他看向翁梓杰,原本该是一模一样的双胞胎,此刻却活月兑月兑就是外国人的样貌。
他的五官本来就深邃,只要稍微做些改变,立刻就染上西洋味,加上他这一生几乎都在美国生活,要装做洋人一点也不难──这就是他在台湾的身分,翁梓杰从美国带回来的特助法兰克。
“棣熙,为什么你连在自己家里都要变装打扮?难道你都不觉得累吗?”看着完全变了个人的弟弟,翁梓杰不免拧眉。
“我必须习惯这个打扮,否则露了马脚就糟了。”翁棣熙就连口音也装出外国人初学中文时常有的怪声怪气,这时的他,看起来与外国人无异。
“算了,你的考量也对,来说说晚上的酒会吧。”翁梓杰在公文上签下最后一个名字,他放下笔,开始倾听晚上发生的事。
待翁梓杰听了好一会儿后,他忍不住开始打呵欠。
“酒会上难道连一点新鲜事都没有吗?”翁梓杰挑挑眉,不免觉得自家兄弟真可怜,被迫冒名去参加酒会,居然连点好玩的事都没发生?
不过,即使今天的开幕酒会有多乏味可陈,他都必须知道发生过什么事,因为这是“翁梓杰”经历的夜晚,所以翁棣熙巨细靡遗地说出今晚见过哪些重要人物,又谈过什么事。最后,他提到那个不知道该归类到哪里的人——
“嗯……硬要说新鲜事的话,我遇到你一位高中时的学妹。”翁棣熙垂眸,一个鲜明的形象立刻跃出。
她有一张表情丰富的五官,台上台下却像是截然不同的两人,台上的她冷然而自持,一举一动似都经过设计般,务求表现出最完美的一面;台下的她活泼可人、表情生动,让你永远不知道她下一句话会说什么。
明亮的大眼镶在一张巴掌大的小脸上,眼底隐隐含着笑意,教人瞧了就想跟着她微笑;而那粉女敕的红唇微微噘起时,令人忍不住想采撷她的甜蜜。
堡作时的她冷艳不可方物,私下的她则甜蜜又可人,不管是哪一种,她都甜美得让人放不下,视线只能跟着她打转。
“学妹?谁啊?”听到弟弟遇到自己的学妹,翁梓杰的兴致都来了。
“她说……她叫过澄玥。她现在是模特儿,她说以前当过拉拉队的队长……她说的是真的吗?”他看向哥哥。
为了顶替哥哥的身分,翁棣熙当然下过一番功夫研究“翁梓杰”身边会出现的人物有哪些,但属于“翁梓杰”过去的人当然不在研究范围,所以他也无从判定过澄玥说的是真或假。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哥哥高中时的确当过篮球校队,也真的是一毕业就前往美国,但除此之外,翁棣熙对哥哥的高中生涯几无所悉。
所以今晚过澄玥每每提起往事,翁棣熙只能随便应付几句,想办法打混过去,毕竟他只是冒名顶替翁梓杰,要真跟她聊起往事,肯定马上破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