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真是恭喜你们了。”汤凌霄微笑着,他欣喜见到这对好友有下一代延续的新生命出现。
“要一起回家吗?”虽然演出了甜蜜的爱情戏码,萧淑梅倒是没忘记主子还在场。
“不了,我留在这儿,妳推荐的好菜我都还没吃呢!”他可不想要一路上都当个大飞利浦灯泡。
“不过没有随扈……”两人考虑起总统府秘书长的安全。
“没关系的,我刚刚进来的时候不也带了墨镜、帽子当遮掩吗?”汤凌霄叉起盘子上一只烤得金黄酥脆的烤鸡腿,微笑以对。“别忘了我也是个黑带,会自保的。”
“那么你吃完后记得打电话给我,我请今天值班的随扈开车来接你回家。”柳一奇体贴地帮自己的老婆穿上厚厚的外套,一面回头跟好友如此叮咛。
“好的。”
目送这一对恩爱的好友们离去,门一阖上,只剩下自己的影子陪伴着汤凌霄。
爱情?
这两个字他是会写,但他的心完全对这两个字陌生。他习惯孤独,身处极其尊荣的权位之下,他很难不去怀疑那些女子接近自己的意义为何。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尽量用工作来使自己忙碌;白昼时,他尽情扮演好一个总统府秘书长的角色;他没有办法当个称职的丈夫或男友,因为他的生命几乎大半都奉献在政治上了,如此过了这么多年,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这样就够了……
虽然大家将他视为全台湾最有价值的黄金单身汉,但他从来不希罕这种头衔;爱情,也许留给那些爱看浪漫电影的少女比较恰当。
啪嚓!
就在汤凌霄准备拿起餐巾布替自己围上,开始享用美食之际,突然身后包厢的门猛地被打开!
“谁?”
汤凌霄警觉地转身,原本以为会是什么三头六臂的人物,闯进来打扰自己用餐,却没想到他会看到──
“咯!”
一声清脆的打嗝声响在汤凌霄所在的包厢之中,踩着两只高跟鞋的纤细小腿因为走不稳,而发出“喀嚓喀嚓”的噪音;有些不太合身的藏青套装包裹着娇小的身子;鹅黄灯光下,一头长发随着不稳的步伐甩啊甩着,甩出了特有的女人发香和淡淡的酒味。
元已晴没有戴眼镜,这世界全变成了雾里看花;再加上空月复喝酒,她早就看不清楚包厢门上的号码,只能凭着自己的印象推开房门──
“沈……沉蕾?”
她四处张望,终于瞧见了房间一角有个朦胧的人影,她想那应该就是好友了,于是也没多想就亲昵的靠坐了上来,一双哭得有些微肿的眸,对上了身旁的人。
“我知道我这样很不好!可是我放不开……我真的爱他啊!我真的好爱好爱他……他怎么可以就这样说不要我就不要我?”
她纤细的手紧抓着身旁人的衣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张哭花的小脸就这么往上靠过去,鼻涕眼泪全糊在汤凌霄高档的名牌西装上。
他的名牌西装!
汤凌霄那双黑色的眸子紧盯着私自闯入的外来客,一双剑眉紧紧纠结了起来,这个肆无忌惮乱闯别人包厢的家伙究竟是谁?还是这家店让她吃了熊心豹子胆,所以敢将他的西装弄脏?!
抬起手来想要将这个小麻烦酒客甩开,却没想到这个举动让元已晴将自己抱得更紧!
“沉蕾!不要这样咩~~我知道我错了!”
呜呜呜~~她知道自己这种苦守寒窑的王宝钏个性令人讨厌,不过她现在需要安慰啊!
“我现在只剩下妳一个朋友了,我跟他的秘密也只有妳知道;如果妳也不听我说,那我……”
突然,元已晴看到桌上亮晶晶的反光,一把将晶亮的物品拿起,就往自己的咽喉上放。“如果连妳都不理我,我就死在妳面前算了!”
定睛一瞧,只见元已晴小手上拿的正是侍者擦拭得晶亮的高脚玻璃杯,不过近视眼的她似乎还未察觉自己拿的不是刀叉而是玻璃杯,她挺着胸脯抽噎地威胁着“沉蕾”。
“……好,我听妳说,妳不要冲动。”
虽然眼前这女人拿错了自杀工具,不过汤凌霄见她彷佛死意已决,他还是先别急着月兑身,否则要是这个女的在他的包厢里自杀,那他可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视眼的她似乎还未察觉自己拿的不是刀叉而是玻璃杯,她挺着胸脯抽噎地威胁着
“沉蕾”。
“……好,我听你说,你不要冲动。”
虽然眼前这女人拿错了自杀工具,不过汤凌霄见她彷佛死意已决,他还是先别急着月兑身,否则要是这个女的在他的包厢里自杀,那他可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好!谢谢你……”
咦?沉蕾的声音怎幺会变得这幺低沉了?不管、不管,她只要有人能够听她一吐苦水,她都十分感激,
“我好羡慕黄韵韵……”元已晴的小脑袋无视于汤凌霄那双吃人的可怕目光,摇头晃脑地泪水直落,滴滴答笞地沾湿了汤凌霄的西装外套。“怎幺会有这幺幸运的女人呢?能够得到全国最有价值的黄金单身汉无比的疼爱跟呵护,自己又是个人见人爱的大明星……
“反观我呢?我也不过只是个跑新闻的小记者元已晴!”
一想到自己现在可怜的处境,元已晴不免又是悲从中来,嚎啕大哭。
“是!我长得不美!又是一个工作狂!又不懂得打扮!虽然挖到了大新闻受人瞩目,可是这些特点陈约翰都不喜欢……”
元已晴?
汤凌霄原本想要将这个醉醺醺的女人推开,却没有想到会在这个时候听到她说出自己的身分!
这真的是元已晴本人?
他偷瞄着刚刚被自己搁在一旁的资料,除了那一身老气万分的女套装之外,他无法相信,摘下眼镜、松开发髻之后的元已晴,竟然会有一张这幺素净的脸庞,也会像一般女孩子一样被情所困!她看起来很年轻啊!
“你说!我什幺时候才可以得到我的幸福?”
“啪啦”一声,原本在手中的高脚玻璃杯被摔得粉碎,她那一张哭得梨花带雨的小脸扬起头来,紧抓着汤凌霄的西装外套不放,盈盈泪光的美眸直视汤凌霄。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希望上天赐给我一个像总统府秘书长那样的男朋友给我啊!可是我命怎幺这幺苦?偏偏遇上的是陈约翰——”
嚎啕,大哭。
紧握着名牌西装的手关节泛白,一张小脸上泪儿汪汪,数不尽的心酸断肠。
褪下了新闻女强人面具之后的元已晴,原来也不过是一个为情所困的傻女人……
整整半个小时,汤凌霄就这幺不动也不出声,任凭她认错人,让她尽情哭闹。
原来,爱情在心碎的时候,会让人有这等疯狂的表现……
见到元已晴这样,他突然庆幸自己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尝过心碎的滋味;而如今的自己早已解月兑。想到那抹在自己心上的影子,汤凌霄摇摇头,多亏了甩掉自己的她,否则至今他必定会走进婚姻的坟墓,无法像现在这样献身政治。
有些事情,早遇到比晚遇到好很多,例如失恋,例如水痘。早早遇到,你就不必体验什幺叫做花费了那幺长远的时间,在一个不应该爱的人身上;早早遇到,你就不必体验疾病在身上蔓延的煎熬苦痛。
哭累了,厢房里只剩下抽泣声,元已晴不晓得什幺时候把自己小小的身躯蜷成了虾子状,小脑袋靠着他,泪痕在白皙的脸颊上留下了两道长长的伤心轨迹。
汤凌霄抽出了旁边的纸巾,替她擦去了泪痕,意外发现她的肌肤柔软好模,与照片里硬邦邦的女教官模样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