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乔紧紧跟着他,还好她不是那种小家碧玉的女孩,否则想跟上他的脚步,不是会累死,另一个可能就是走丢。
夜市里满满的人海,一波涌过来,一波涌过去,还好她够高,也不是瘦得似竹竿的林黛玉型,否则还是有可能会跟丢。
走了一会儿,终于,前方的大男人停下脚步,回过身来。
“吃蚵仔煎?”他问,可是语气似乎并没有征询意见的意思,若说是下达命令还贴切些。
说完,他朝着蚵仔煎的摊位走去。
宗乔耸耸肩,无所谓的跟上去。
吃什么,对她来说都无所谓,反正她又没食欲,一点点也没有。
“吃炒米粉?”再一次,吃完了蚵仔煎,康尔齐二话不说马上转移了阵地,直攻炒米粉摊。
宗乔无言,好似有了舍命陪君子的打算,一摊一摊陪着他吃下去,直到整个夜市已差不多绕完了半圈,那个拉着人拚命吃过半个夜市的人,终于放缓了脚步。
心头的烦闷感已释然,随着食物—一下肚。
“就说嘛,果然是,你这个样子,怎么也不像个女生!”康尔齐突然停下脚步,用力拍了宗乔的肩膀一下,与她勾肩搭背了起来。
害他还一度怀疑起自己,这几天老想着她,追求蔡育琳不顺遂,也没气她,骑车出来兜风,还会无意识的跑去找她。
集合以种种迹象,他还以为自己是喜欢上她了,结果证实,他怎可能喜欢上一个像男生一样的女人呢?
当然是不可能。
她还是他的哥儿们,也许是比哥儿们还亲一点的哥儿们,但除此之外,不会有进一步的关系了。
“你的话很伤人耶!”宗乔的心真的在滴血,但脸上的笑容却保持得很好,很漂亮。
苞他绕来绕去.吃了几个小时下来,她根本食不知味,最想问他,与蔡育琳交往得如何?
“这种吃法,有哪个女人办得到?”是欺负人,康尔齐承认,他将身体大部分的重量都倚着她,只差没跳到她背上,让她背着他走。
“又不是我愿意的。”宗乔小小声地说,只怕让他听到。
“什么?”
还好,他果然没听清楚。
“没什么?”宗乔,快利用机会,赶快问,快问出你心中的疑问。
然而,她没胆,一向胆子很大的宗乔,在这一刻承认,自己没胆。
拉回眸光,还能怎么做,宗乔学着他的动作,粗鲁地槌了他的肩膀一下。“别一直靠着我了,你很重的,你不知道吗?”
被槌了一记,康尔齐瘩瘩的笑着摊摊双手,正想回嘴,却看见身旁不知何时多出了一个哭哭啼啼,鼻涕眼泪挂满脸庞的小女孩。
“小妹妹,你怎么了?”他对女人一向好,也温柔,不论年龄大小。
小女孩停止哭泣,抬起脸来,看了他一眼,然后哇地一声哭出来,比之前哭得更响亮、更恐怖。
见状,宗乔赶紧蹲下来。“小妹妹,你别哭了,是不是走丢了呢?要找爸爸还是妈妈吗?”
女孩一听,揉揉眼睛,停止了哭泣,边啜泣边猛点头。“我要找妈妈。”
“大姊姊带你去找妈妈,好吗?”原来真的是走丢了。
“好。”小女孩用力一点头。
“可是你不能哭了,好吗?”宗乔又哄。
“嗯。”小女孩吸吸鼻子,一直点头。
“还是你比较有办法。”康尔齐吁了口气,站起来。
不得不承认,宗乔有独树一帜的亲相力,她的魅力,绝对不逊色于他。
宗乔抱着小女孩,站起来。“哪有,是她刚好不怕我罢了!”
在学校里,可鲜少有人敢靠近她。
“大姊姊,找妈妈。”小女孩拉拉她的衣襟催促着。
宗乔和康尔齐互望了一眼,先一叹,而后相视一笑。
“好,找妈妈!”两人异口同声。
就这样,宗乔抱着小女孩,和康尔齐两人将另外半个夜市逛完,每经过一个摊位,就细心的询问有没有人走失小孩,终于,一、两个小时过后,在夜市尾,他们将女孩还给了她的母亲。
母亲带着小女孩离开前,一再道谢,频频回首挥手。
这是另一个经验,康尔齐对宗乔怀中抱着小孩的这一幕,始终有着很深的记忆,多年后,也不曾忘记。
第六章
扁阴匆匆,一转眼,经过毕业考,很快又到了骊歌即将开唱的季节。
李汉民特地到宗乔的班上来找她,为怕引来其他人的注意。宗乔把李汉民带到走廊最后,刚好没人上课的音乐教室里。
“有什么事?”宗乔飞快朝着四周扫视了圈,确定没有其他人存在,才松了口气。
“我、呃、是……”搔搔头发,李汉民支支吾吾地。
“快说吧!”急死人了,宗乔虽确定没有其他人,但难保不会有人跑过来,她可不想成为别人讨论的八卦对象。
怎么说李汉民可也是篮球技队的副队长,在校园里同样有着一票专属于他的支持者。
“这个……”又耙了几下头发,李汉民突然递出藏在身后的一个纸袋。
“给我的?”宗乔微蹙起眉结,眸光落在纸袋上。
“是。”像个白痴一样,李汉民便笑。
“我不能收。”宗乔摇摇头,不管纸袋里是任何东西。
虽然他是康尔齐的死党,但跟她也算得上是哥儿们。
李汉民脸上的笑,倏地消失。“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要你收下也不是平白无故的送你,其实是因为、因为……”
唉,转眼毕业在即,若再不告白,恐怕就没机会了。
“因为什么?”宗乔睨了他一眼,偷偷往纸袋里瞄了一眼。
“因为……”在心中默念了许多次,但李汉民终究没说出口,时机似乎不对。“因为我想请你当我的舞伴。”
“我当你的舞伴?”宗乔吃惊地道。
“毕业舞会。”李汉民说,笑容再度浮现。“时间紧迫,我已经找不到对象了,你就看在我们是哥儿们的份上,在舞会上当我的舞伴吧?”
那是一个好时机,是个绝对适合告白的绝佳机会。
宗乔看着他,眨了几下眼,接着噗哧一声,大笑了出来。
“拜托,你就算随便去找一个,都比我强吧!”要她当舞伴?她会吓死。
若是打架的“武伴”,她一定没问题,也绝对奉陪到底。
至于真正的舞伴,就不必了,身体僵硬得似机器人的她,可从不会跳舞,如果他想让她过肩摔的话。
“怎会?”李汉民早有了打算,决定彻底发挥三寸不烂之舌的说服功力。“你放心啦,我会教你,跟你保证,绝对没问题。”
宗乔还是兴致缺缺。“我很笨,学不会的,何况……我也没有适合的衣服。”.
舞会中,女孩子就算不穿连身礼服,至少也得穿裙子吧?
而她,除了制服的裙子之外,衣柜一拉开,清一色全是长裤,七分裤、八分裤、牛仔裤、横纹裤……除了长裤还是长裤。
“我帮你准备好了。”早知有此可能,李汉民飞快拉开纸袋,由里头抽出一件洋装。
看着那件粉绿色的洋装,宗乔忽然有股冲动,想伸出手去模模看。
“怎样?还喜欢吗?”直觉地,他觉得她应该会非常适合穿粉绿色的衣服,白里透红的阳光肌肤,与大地的粉绿最搭。
“我……”宗乔犹豫了下。
李汉民借机拉过她的手,将纸袋塞到她的手中。“就这样说定了,尔齐也会参加舞会,我敢打包票,如果你换上这件衣服,他以后就不会哥儿们、哥儿们的喊你。”
“但是……”宗乔还是犹豫,她承认虽然喜欢这件衣服,但并不习惯穿这种样式的衣服。
穿一件不习惯的衣服去参加一个不喜欢的场合,实在是……但,尔齐会去,他会参加舞会。那么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