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刚下课,才刚走出校门口没多久……下雨?是呀,只是毛毛雨而已啦,而且我有雨伞,你不用担心。
等一下我要先到派克市场去一趟,我想去买一些东西,还有到SeattleGardenCenter去买花……”
币上电话,夏罡的心情是愉悦的,他不仅嘴角上漾着笑纹,连飞扬的眉宇都泄露了他的好心情。
“怎么?看你眉开眼笑的,好似中了乐透彩。”康竣,夏罡在工作上的拍档兼好友说道。
一早开会至今还没见他笑过,整张脸绷得似冰山般冷酷。也不过就一通电话,竟可让冰山融化,笑逐颜开?
“什么乐透彩?”夏罡睇了他一记,将手中的手机往口袋里一塞,走了过来。
“没什么。”康竣伸手耙耙一头短发,挑高了一眉。“我是说你这张脸明明长得很好看,却成天板着,你说可不可惜?”
夏罡呿了声。“我又不卖皮相,你管我板不板脸孔。”
“是、是、是,你大少爷是不可能出卖皮相,但却将女人给吓得退避三舍,不敢贴近你,请问你是打算当一辈子的王老五,还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癖好呢?”
夏罡睐了他一眼。“激将法无效。”勾唇一笑,他神色莫测地转身走回座位。
看着他的背影,康竣垂肩一叹。
“这样都能让你看出我的用意?”他跟在他的身后。
“是呀,你擅使的也不就是这几招而已。”拉开座椅,夏罡坐了下来,随手拿起桌上的一份报表。
康竣无趣地叹了口气,看似不搭地说着:“我小妹明日要由波兰回来了。”
“喔。”只应了一声,夏罡甚至连眼也没抬。
康竣端视着他,先左瞧瞧,再右看看。“就只一声喔?”
“否则?”他终于放下手中的文件,抬起精锐的双眼来。
“否则……”康竣故作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别跟我说,你一点也不懂得她的心思?”
康馨在波兰留学,自从前年暑假来西雅图见过夏罡后,即喜欢上他,之后每遇假期,必来此度假。
夏罡的眉结微蹙,以一手撑着下颚。“如果我没记错,我们是搞金融转投资的吧?”明了康竣的用意,他绕个弯讲话。
康竣不明所以,只能被动地点点头。
“那,请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当起了红娘?”笑纹在唇畔消失,夏罡高高地挑起一眉。
“红娘?”指着自己,康竣连忙辩驳。“你知道的,私心是人人都有的,康馨既然喜欢你,我当然乐见其成,况且我们原就是好友,如果能结成亲家,岂不是亲上加亲?”
“省省吧,收起你的好意。”一转神色,严肃重新回到了夏罡的脸上。
撇开他早已心有所属不谈,康馨过于活泼的个性,也不是他所喜欢的类型。
“为什么?”对于自家妹妹娇俏的模样,他可有十足的自信。
“我早有了喜欢的人。”不拐弯抹角,夏罡干脆直言。
“啊?”康竣一时楞住。夏罡有喜欢的人?他太惊讶了!“你……你真的……”
夏罡不讳言地点点头。“我很喜欢她,有十几年的时间了。”
回想着第一回见到陆佳仪时,她也不过才四、五岁,梳着两条小发辫,红扑扑的脸蛋,煞是吸引他。
如今,时光飞逝,她已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
“十几年?!”曲指一算,康竣的表情显得更为惊讶。“老兄,到底是谁呀?”
夏罡撇撇唇,但笑不语。“等一下我得先走,你将这个案子接着看完,明日一早,我们一同讨论。”他将桌上的卷宗推到康竣面前。
康竣哪有心思听他说些什么,一颗心还在方才的话题上打转。
“该不会是……”随着脑中闪现的影像,他的表情既震撼且吃惊。
“什么?”望着他惊讶的模样,夏罡故作不解。
他知道康竣已猜出是谁,毕竟这么多年来,与他有所交集的女人并不多,何况陆佳仪还时常与他同进出。
“天啊!真的是她?”夏罡越不愿正面响应,表示猜测越接近答案。
睐了他一记,夏罡已着手收拾起桌上的东西和公文包。“别在那儿瞎猜了,待会儿记得将案子看一看,明天一早来就进入讨论程序。”
说话的同时,他已收好了桌面和公文包,伸手取来一旁的西装外套,提起公文包,就要朝外走。
“喂、喂。”见他还真跨出了脚步,康竣赶忙在后头喊着。
“我跟佳仪约好了,要到派克市场去接她。”他又抬手看表,表示时间紧迫。
“真的是她?”康竣还不死心。
夏罡停下了脚步,双手一摊,朝着他坦承一笑。
“MyGod!”康竣低声一喊,快步走近,一手反射性地搭上夏罡的肩。“实在看不出来耶!你竟有光源氏的精神。”
夏罡有点恼,拍掉他勾搭在肩上的手。“别说得我好似有心理上的疾病。”他讨厌他嘴角的那抹暗示。
康竣忍住差点冲口而出的笑声。“不,你哪会有什么疾病,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正常的、正常的,何况你们还可说是青梅竹马呢!”
真是难得,居然能看到夏罡恼怒的模样。
不过话说回来,答案既已揭晓,他可怜的妹子,恋情尚未抽芽即被判终结!
在西雅图,提及夏家,不仅是华人社会里人人要竖起大拇指来赞扬,连其它的族群也是褒多于贬。
夏家移民西雅图,到夏罡已是第四代,早期以金融起家,传到夏罡的父亲夏正的手里,因为经营团队的关系,进而将触角延伸至多元的领域。
如今在西雅图市里,除了一家银行总行和上下十来家分行之外,商店街、百货业、连锁咖啡馆、和游艇制造厂,虽是不同领域,但夏家一概经营得有声有色。
对于一个成功的企业来说,当居首功的,即是背后的经营团队。
提到这团队中的优异人才,就不免要提及夏、陆两家的交情。
陆家仪的父亲——陆麟,和夏正不仅是大学同学,更是事业上的好伙伴。
当年来到西雅图留学的陆麟,大学毕业后受到夏正的邀约,加入了夏家的经营团队,也在此定居了下来,而后结婚、生子,所以两家人就像亲人一样。
而数年前,夏正与妻子离异,陆麟也因病饼世之后,他对于陆家人就更为关照了。
所以,对夏罡来说,陆佳仪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
他喜欢她,从第一眼见到她时,就喜欢她。
那年,她才四、五岁,在飘着细雨的圣诞夜,从台湾的祖母家,来到西雅图就学。
小小的她,穿着一袭红衣服,那红咚咚的可爱小脸蛋、两条细细长长的乌黑发辫、因天冷而微红的小鼻子、柔柔女敕女敕的小嘴,和小小的手……迷住了当时已十五、六岁的夏罡。
由那刻起,他的生命中似乎只容得下她一个女孩。看着她由小女童长成女孩、再由女孩蜕变为少女,其实在他的心中,更期待着她由少女长成一个成熟的女人。
届时,就是两人长相厮守的时刻,他要她成为他的妻子,只属于他一人,一辈子陪伴在他身旁。
所以,他一直细心地呵护着她,让她很自然地依赖他、贴近他、习惯他,也顺便阻绝掉一些对她有非分之想的小男生,使她的眼中永远只容得下他。
或许他的作为是有点强势,但谁无私心呢?对于一个自己打从心底爱着的女人,就算有私心,也是可以被原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