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你怎么跑到这来?”她以为这时候他都赖在亭里乘凉午睡。
“你还说,有客人来为什么不通告我一声?”居然问他这种蠢问题。
莫修边说边努力用长臂推开两人,直到确认再确认,自己妻子离对方有五步之远,才把手臂缓缓收下。
“这是我的客人,你反正也不认识,有没有跟你提好像也没关系呀!”她理所当然道。
莫修一怔,发现找不到词儿反驳她。
只因她一点都没错,他根本不希罕小恶女交了哪些朋友,和哪些人来往,以往他都漠不关心,为何他今日却恼火起来?一想到妻子见客,自己却被蒙在鼓里就愈来愈恼?
“怎么没关系!”气不过,几句话就这么蹦出嘴,“我可是你相公,你会见什么人,难道不应该先知会我一声吗?”
哦!原来这冲进来吵闹的男人就是钱府的姑爷莫修呀!真让人失望,不解的气氛在三个男人间流窜,搞不懂自己怎么会输给他?
钱府小姐没功夫理会三人捶胸顿足的失望,倒是相当开心瞅着气呼呼的莫修。
那句“相公”说得这么自然呢!她的唇微微一勾,“是呀!你可是我相公,没道理不知会你一声。”
“可不是!”他重重哼了一声。
她的一只眼睛往他这斜了过来,是他自个儿闯进来,待会儿若是头疼、心痛的,可别怪她哟!
“相公眼前的三位公子与钱府皆有生意上的往来,这位是胡公子、李公子和齐公子。”介绍完毕,钱府小姐便把注意力转回到了那把蓝月匕首上。
自然,脸蛋又往前贴近一咪咪、一咪咪,又一咪咪……跟着,身子也往前靠近一咪咪、一咪咪,又一咪咪……
某人刻意制造出来的距离又让她拉近了。
眼见齐公子就要将匕首放置到她的掌心上,有人突然两手一伸。
“等等!”莫修再次打断了她握住蓝月的机会。
先是把钱府小姐扯到一边去,这还不够,他甚至大刺刺将蓝月从齐公子手上拿来东模模、西瞧瞧,在娘子忍不住要尖叫时,再一脸不在乎的抛给她。
“送东西就送东西,有必要两人靠得这么近吗?”他碎碎念着,斜睨着身旁一瞧见蓝月便舍不得移开眼的女人。
不过就是一把小刀,值得这么宝贝吗?还露出那么兴奋的表情,他就觉得今天自己一身淡蓝色的袍子不也泛着蓝光,怎么她的眼珠子就不能黏在自己身上咧!
“哇!真美,齐大哥,我真是爱死了这把匕首。”
她的喜悦声音听在莫修耳里可是刺耳极了,喜欢刀子,厨房不就有一大堆,大小钝利任君挑选,他等下可以立即去厨房里讨一把来。
“这是自然。”齐公子微笑道:“同我先前所说,这特殊铁矿来自深山内顶级矿坑,光是一个未经采探、比掌心还大的原矿,就要将近千两大银,可是稀有得很……”
他一顿,嗯?哪来的抽气声,“更别说经过采制磨光后,我还找来京城最顶级的刀匠磨制这把小刀,再镶上几个玛瑙、翡翠,就成了这把只稍看一眼就会让人爱不释手的蓝月。”
“你是从哪找来的刀匠?”钱府小姐眼睛闪亮亮,这刀功真不错。
“就是天下第一刀刀坊的汪师傅……”齐公子又顿了一会儿,蹙眉环顾四周,他真的没听错,的确有人在喘大气耶!
“可我听说那汪师傅很难找。”好几次她去拜访,对方都外出干活不在。
“几个月前就已经通知汪师傅,我在大理就已经打算送这份礼给你,只要等我回京,就可惜……”他遗憾的一叹,刀打造好了,佳人也嫁人了,“只要你喜爱这把蓝月,我这一万两也算值得。”
“一、一万两!”
这声震破屋顶的吼叫声震惊全场,齐公子终于找到了让自己一直产生错觉的人。
唯独钱府小姐,淡淡瞥上一眼,就把注意力放回蓝月上,有什么好惊讶,准是她相公的老毛病又犯了。
不过世事总有意料之外,莫修边叫边跳,边捶胸猛吸气,却没有一如以往地倒下。“你、你竟然光了一万两,就为了把小刀!”吸气、吐气;吸气、吐气……
想到一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在眼前飞舞,却愈飞愈远,简直让他的心在淌血!
一个箭步,他上前抢过那把破铜烂铁的小刀,狠狠地、用力地、仔细地用他那双精打细算的小眼瞧了一会儿,随即冲到被列为仇人的齐公子面前,鼻间哼气道:“有没有搞错?这种东西哪值一万两?!我看几十两就够了!真是太浪费、太奢侈,就算你再有钱,也不是这样挥霍!”
口气冲,向来以礼着称的齐公子,面色不大好。
“莫公子,莫非你方才没听清楚我的话,这铁矿来自大理苍山……”
“那又怎样?不过就是个蓝矿嘛!前几年我跑大理办事也听过,还知道许多未经开采的矿坑,而且含量都很丰富,只要能找到,根本不需要浪费一千甚至万两,是你一身贵气让人坑了都不知道!”
齐公子嘴角牵强一笑,“莫公子可能有所不了解,这是各商家的公定价,况且还是从品质优良的矿坑开采出来……”
“没有什么不了解,像你们这种为了要顾全商家以及声誉的商人,哪有办法拉下脸来和人讨价还价,什么千两,只要敢讲价,至少可以低到半价以上,是你不懂。”
这种讨价还价,他莫修最擅长了,不然那小气名声是从何而来?
“再说,野矿到处都有,为什么一定要上苍山找?不就是为了个虚名儿,随便一座小山采出来的矿也不比你差,价钱可就差上几百两咧!”不是他自夸,他肯定可以挖到最低价。
“可是这也得多出些人力,或许久久也找不到。”齐公子反驳。
“只要有诚心毅力,就不怕找不到。”莫修信心满满的道,自己可不像那些有钱人,只会挥霍金钱来指使别人,“我若要找一样东西,就会卯足劲去找,找一辈子也不放弃!”
莫修没注意到有双闪亮亮的水眸,正牢牢盯紧他脸上的誓死决心。
“也许莫公子说得有理,但这品质……”
“这就得看刀功了。”这点莫修也同意,“是,天下第一刀的汪师傅在这方面确实是数一数二的匠才,但难道齐公子就这么笃定,其他未出名的刀功师傅一个个都比不上?”
讲到这里,莫修可神气了,“告诉你,我就认识一个刀功绝对不输汪师傅的男人,而且只需五两就可以打造出一把漂亮锋利的小刀,至于那些什么玛瑙、翡翠……”
莫修皱起眉,“用几颗彩石装饰就好了,干脆点就什么都不需用,反正你要展现的不过就是刀面神秘的自然蓝光,多了那么多金光闪闪的东西,岂不喧宾夺主吗?”
一件稀世珍宝就这样被莫修贬得好像只剩几十两的价值,直教人冒火气,可他说得又不无道理,教齐公子很难为自己接话下去。
“咳,既然蓝月已经见过了,钱小姐不如瞧瞧我的金鹦哥。”一旁,胡公子出来打圆场。
金光闪闪的鸟笼让人拎入,里头站立着一只全身都是金黄羽毛的鹦鹉,向在场所有人展示它一身金彩夺目的羽毛。
“哇哇哇!它的羽毛是金色的,眼睛也是耶!”
钱府小姐的赞叹声,将双眼差点因刺眼金光而瞎掉的莫修唤醒了,败金娘子的那种崇拜目光令他感到浑身不舒服。
“此鸟可是南缅国王的宝贝,据说有人用了千万两黄金才让南缅王割爱,只是后来这名商人家道中落,不得已才用一万两黄金卖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