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心里忽然高兴起来。回避我,正说明他喜欢我。这象是数学课讲的反证法。
12月22日
今天偶然翻过去的日记本,发现里面夹着一张纸条。那真是一张可笑的纸条。不过,它勾起我往事的回忆。虽然可笑,却毕竟是我自己亲身的经历。如果说我也曾经有过恋爱,那应该算是我的第一次吗?初恋?真好玩!现在,在日记本里可以写上这两个字了。真的,人不能没有往事的回忆。一件又一件的往事加起来,就是人生。哪怕这些往事有的并不那么光采,有的并不那么美妙,有的十分荒唐可笑。
这张纸条勾引起我许多回忆。哪天,我把这张纸条给郭辉看看,他一定会哈哈大笑。不!他从不那样大笑的。那么,他会说什么呢?……
哎呀,我这是怎么搞的?我怎么脑子里总想他?
我不能再接着记了,我得立刻去温书。
[作者附记]
这张纸条是路天琳初三时写的。那天上英语课,她信手写在英语作业本上,写完之后撕下来夹在日记里——
罢上初二,IfirstmeetChang,soIlikehim.Once,hispenishiddenbysomeclassmates.Ican'thelptellinghim,but,wouldn'tsaytothem.AtthattimeIwasshy.Then,IaskedChangnottotellthemthatItoldhimwherewasthepen.Ilikehimmoreandmore.Wewerelikesisterandbrother.
Ingradetwo,IknowChanglikemetoo,andhelikeme,longlongago.
这张纸条里的英文有许多错误,大概意思是这样的——
罢上初二,第一次见到Chang,(这个Chang就是前面日记中提到的常鸣。)我就喜欢上了他。有一欢,他的钢笔被一些同学藏了起来。起初,我没敢告诉他,那时候,我还害羞。后来,我告诉了他钢笔藏在哪儿,并让他不要告诉同学们是我告诉他的。我越来越喜欢他。我们象兄妹。
第二学期,我知道常鸣也喜欢我,并且是在很久以前就喜欢我了。
路天琳究竟因为什么喜欢上常鸣,最初的起因就是这样简单:为了小小的一支钢笔。用她自己的话说:“挺好玩的!”而常鸣却是“longlongago”就喜欢上了她,并且紧追不舍。为什么?用常鸣自己的话,同她说的一样,也是“挺好玩的!”因此,这不能算做天琳的头一次恋爱,充其量不过是她刚刚进入青春萌动期一次小小靶情的骚动,对异性一种朦胧的、似是而非的追求而已。它注定只能是昙花一现。
升入高一,他们俩人没有分在一个班。这种分离引起天琳许多惆怅。在她的日记里,好几次这样写道:“只有三个原初中同学分在一个班,原来的那些同学呢?我从来没有感到这样孤独!”就在这时候,常鸣给她写来了信。那信写得很富有感情:“昨天,我梦见和你一起郊游,我竟然那样喜欢你!原以为上了高中,不在一个班,思念会渐渐淡了,谁知想忘也忘不了。每当要忘掉你时,你便越强烈地出现在我为脑海里。假如我现在不是男生,而是女生该多好!我可以天天和你在一起。假如我现在不是十五,而是。十五,我也就能够天天和你在一起……”天琳从来没有接到过男同学的信,而且是这样感情弥深的信。这信打动了她。她以为这便是爱情。其实。她太幼稚了。当然,这不能怪她。谁让她才十五岁呢!她以为有了一番让人心动的词句便是爱,而且很容易把爱同爱惜这两个内涵并不一样的词混淆起来。只是爱不一定就是爱情。当然,她这种年龄更难以区分。她需要时间。——
幸好,这时间并不为长。高一的第二学期,他们俩人出现了磨擦。原因很简单。夏天到了,天琳要穿裙子,常鸣不让穿。常鸣说:“你身材这么好,穿上裙子更招人,那帮男同学要追你的!”这话让天琳倒吸一口气。怎么?穿裙子你也要管?难道我是你的私有财产怎么着?天琳觉得他太狭窄,而且太封建。他偏偏穿上裙子。她开始重新认识他一番,从心里问自己;他究竟因为什么喜欢我?我又究竟因为什么喜欢他?仅仅因为一支钢笔,一封情书?她忽然觉得自己对他的认识几乎是一张白纸。
他们俩人关系逐渐变坏,是高一期末。起因上很简单;数学考试时,常鸣抄别的同学的卷子,被老师当场抓住,没收了卷子,给了他一个警告处分。学习不努力,最后竟堕落为抄袭,这是路天琳难以容忍的。
她在那天日记里这样写道:“听说常鸣考试抄同桌席娜的卷子,真没出息!上高中了,马上就要考大学了,还要抄卷子:?我真没有想到常鸣是这样一个人。上了高中了,为什么学习倒不努力呢?我恨自己瞎了眼。我应该重新衡量初中的一切。我最恨没志气的人。那个席娜也太可恨了。我也讨厌她,平常说话就醋劲劲的。为什么你让常鸣抄你的卷子?……
裂痕就是这样拉大了。最后破裂是高二,也就是去年。这时候,路天琳明白了常鸣为什么上高中以后学习不努力了。那是因为他受了家里的影响。他妈妈摆了一个小摊,专门卖一些时髦的服装,赚了不少钱。他开始旷课帮助他妈妈去兑货。起初,偶尔一个下午不来上课,后来,索性一连几天不来,跑到福建石狮、广东深圳去兑来成箱成箱的衣服。他又挨了一个严重警告的处分。
路天琳将以前常喝送给自己的钢笔、圆珠笔、以及笔记本之类的东西还给他,意味着以前教事的结束。有一则这样的日记很有意思,需要在这里摘录——
1984年10月7日
下午放学,我刚走出学校大门,拐到胡同口时,见到常鸣。他手里提着一把唱戏用的宝剑,好象在这里等我许久了。我看他手中的宝剑,心里有些怕,便问他:“你要干嘛?”
他说.“不干嘛!我问你,你为什么不跟我好了?”
我没讲话。心想:为什么?你心里还不清楚?
他又说:“是不是因为我赚了钱?那我可以把钱都扔了!”
我还是没回答。
他接着说:“是因为我学习不好?怕什么?我又不想考大学!”
他见我一直不言语,便把宝剑伸给我,说:“既然不行了,你把剑从剑鞘里抽出来,把它们分开!”
我不抽:“当初我们也没有合在一起,现在也谈不上分开!”
他见我不抽,“咣当”一声,自己把剑抽了出来,吓得我转头就跑。他却哈哈大笑:“怕什么?我又不杀你!买卖不成仁义还在呢!不成就不成呗,你跑哪家子呀?”
我还是跑掉了。我真没想到常鸣会变成这样一个人。初中时老实而可爱的常鸣哪儿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