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歌挣开他的手,睨了他一眼,“是你带我来的,万一真把我弄丢了,那也是你的罪过。”
陆之成好笑地想,她倒是挺会挑中重点耍无赖。
“算了,一起去吧。”他跟着站了起来。
清歌转过身,露出一抹得逞的笑。
酒店旁边有一家超市,里面就可以买到泳衣什么的。
清歌站在货柜前扫了几眼价格牌,连连摇头,“太贵了。”
不过也就是说说而已,下手挑衣服的时候却是半点也没见犹豫,因为不是她付钱。
见陆之成站在旁边不动,她便道:“你怎么不挑?嫌款式太难看了?凑合着穿吧。”
他摇摇头,“不用了,你去游泳,我在沙滩上走走就行了。”
“特地跑来,不玩水怎么能算来过海边呢?”
他还是微笑,很坚定地摇头。
清歌怀疑地上下看了他一眼,道:“难道你是旱鸭子?”
他脸上的微笑收了起来,很不客气地瞪了她一眼,“不会水不犯法吧?”
清歌差点笑了出来,勉强憋住,回道:“的确不犯法。”
不要怪她大惊小敝,实在是一直以来他给她的感觉都是从容自若很能干的样子,好像没有什么事是能够难倒他的。终于发现了他的一个短处,虽然嘲笑是很不厚道的行为,但机会总是难得啊。
陆之成睨了她一眼,开始放话:“如果你不怕一个人出去走丢掉,尽避笑吧。”
清歌识时务地转过身,不让他看见,然后闷声笑了个够。
清歌觉得自己实在很够义气。
到了海边,她也没有一个人跑去玩水,跟陆之成一起沿着海边往前走。
太阳已经偏了西,落日的余晖将海面染上一层橘红的颜色。
几个孩子在堆沙堡,可惜能力有限,堆起来的东西完全瞧不出形状,模样不是普通的难看。
清歌忍不住凑了过去,摆出笑脸问:“要不要我帮忙,我会堆出很漂亮的宫殿哦。”
大一点的孩子看了她一眼,带着怀疑之色,犹豫了一下就批准了她的加入。
清歌兴冲冲地开始动手了,见陆之成远远站着,便扬眉一笑道:“你要不要也来帮忙?”
他看着她,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
她二十三岁,刚从学校毕业不久,性格里存着几分孩子气还勉强说得过去。他都奔三十岁的人了,衣冠楚楚的样子却跟着一堆小毛头凑在一起玩沙子,万一传出去他也不用混了。
不过看着眼前的她神情专注的样子,看着一个沙雕城堡当真渐渐在她手下成型,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心摇晃了一下。很细微的一下,却是真实存在的。
人是感情动物,相处久了,总有一丝情愫会不由自主地越过理智的围墙,令人阻拦不及,看着它发生。
这个认知让他突然莫名有些烦躁起来,退开一步,打算悄悄地离远一些。
沙雕已经堆得差不多,清歌刚好看到他撤步后退的动作,笑着道:“你不会是打算没义气地丢下我自己跑掉吧?”
他的目光闪了一下,匆匆道:“弄好了就走吧,该回去吃晚饭了。”
清歌拍了拍手上的沙,跟那几个小萝卜头们挥手道别,眼见他已经转身离开了,她才小跑着追上去。
她走在他旁边,想起一件事来,便问道:“听酒店的人说,晚上有乐队表演。”
他随口应道:“你想去看吗?”
她却神采飞扬地回道:“光看有什么意思?听说游客有兴致的话,也是可以上去唱歌的。”
他忍不住停下脚步来,侧脸看着她,有些怀疑地道:“你该不会是想上去唱吧?”
清歌扬眉回道:“不是想,是就打算这么做。你大概不知道,我在学校的时候可是文体委员。”
他实在是很诧异,诧异于她三不五时就冒出来的异常举动。
“你确定你的五音是全的?”
她不客气地瞪了他一眼道:“等着吧,保证让你大开眼界。”
酒店有五层高,在顶楼的露台上布置了彩灯,摆满了藤制的桌椅,供客人纳凉。
不远处是一个木制的小舞台,乐队已经开始表演了。吉他声响,弹奏着舒缓悠扬的曲子,非常适合夏日的夜晚来聆听。
他们来得算早,位子还有一半是空的。
清歌四下寻望一番,看到了一处靠露台旁边的位置,于是开心地走过去。晚上虽然看不见海,但坐在那里可以很清楚地听见海浪的声音。
她穿着吊带衫配波西米亚风格的印花大摆裙,走起路来裙摆摇曳,笑容灿烂,美好得一如这令人心旷神怡的夏夜。
陆之成缓步跟在她后面,看着她的背影,无声地微笑。
清歌已经坐下来,服务生很周到地立刻走到桌边,询问点什么饮料。
她帮自己点了一杯橙汁,抬头看到陆之成迟迟没跟过来,于是笑着问:“哎,你要喝什么?”
陆之成收起分神的心思,走过去坐下,对服务生抬头微笑,“冰咖啡,谢谢。”
清歌不赞同地道:“大晚上的还喝咖啡啊。”
他听似随意地回道:“提神醒脑。”
服务生退开了,清歌于是托着下巴,享受地听着乐队的演唱。
“唱得真不错,堪比专业乐队了。”
陆之成好笑地问:“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是专业的?”
清歌深沉一笑,压低声音道:“我来之前就特地打听过了,酒店的人说,他们只是一支自组的业余乐队,周末的时候才会来演出。别看现在穿得很朋克,平日里可都是个个衣着光鲜的公司白领精英呢。”她伸手一指,眼睛放光,“看到那个主唱没?长得真帅啊,我可是连他的名字都顺道打听出来了。”
第4章(3)
陆之成循着方向看去一眼,舞台上面抱着吉他轻声弹唱的年轻人,白皙修长,很年轻的样子,的确跟叶清歌是属于一挂的人。如果说三岁是一个代沟,那自己跟他至少差了两个代沟那么远。
他收起心里的微微酸意,暗暗好笑自己怎么会有闲心思来跟一个毛头小子吃醋。他再过几个月就满三十岁了,这才是男人的黄金年龄。
看到清歌还是一副眼神发光的痴迷表情,他忍不住调侃道:“你打听得未免也太清楚了点。”
清歌半点也不惭愧地回道:“这叫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收获一段艳遇呢。”
他的眉心开始打结。
台上一曲唱罢,清歌干脆站了起来,抽掉桌子上花瓶里的玫瑰花,举步就要走。
陆之成连忙伸手拦住她,“你要做什么?”
清歌冲他摇了摇手里的花,回了他一个明知故问的表情,“献花啊,顺便搭讪。”
绕开,被陆之成动作迅速地再次拦住,“你的身份好像不太合适做这种事。”
提醒她要时时保持理智,记住自己目前的身份,是他的未婚妻。
清歌理直气壮地回道:“这里又没有人认识我们,怕什么。”
舞台上,主唱对着话筒开始邀约:“台下的观众哪位想上来跟我们唱支歌?”
这算是表演的一个保留节目,自然引得了台下的热烈回应。
清歌连忙跳着举手,拔高了声音回道:“我!我!”
他们的位子离舞台并不远,她又蹦得老高,非常的惹眼。
主唱帅哥看到了她,莞尔一笑,对她绅士十足地做了个邀请的姿势。
陆之成阻拦不及,人家已经兴冲冲地跑掉了。
留下他对着她神速利落的身手发怔。
真不愧是做警察的。
清歌走过去,落落大方地把玫瑰花献了出去,一边赞赏道:“你唱得真好,专业歌手也不一定是你对手。”
台下的人有人起哄,弄得斯文白净的帅哥主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匆匆收下花,将话题转走:“美丽的小姐想唱什么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