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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找上门 第1页

作者:日不落

第1章(1)

“咚”的一声推开寝室的门,任颖大踏步地走进去,边走边潇洒地月兑下外套扔到自己位于双层铺下层的床上,然后非常不淑女地一坐下去,吁出一口气,这才抬起头,看到对面上铺的人儿,双眸一亮,笑道:“咦,程熙,是你在!”

没有回应,对面上铺被叫做程熙的人正舒服地在薄被下蜷成虾米状,只有一只光洁的小脚丫从薄被下伸出来,大脚趾还有节奏地动啊动的,表明躺着的人并没有睡死。

杏眼一眯,任颖站起来走到她床前,小指伸出,轻轻在光洁的脚心挠几下——

听得一声怪叫,白女敕的小脚丫迅速缩到薄被下,人却终于转向外,狭长而灵动的双目瞟一眼搞怪的人又投回手中的书上,嘴里漫应:“浪漫的周末,大好秋光的,除了我这个孤家寡人,还有谁会在?你说!”

做完坏事的任颖早已退回到桌边,开启一瓶可乐来喝,这两天正是她们这所大学——华南交大新生入学的日子,在学生会任职的她是负责接新生的成员之一,一整天下来,嗓子渴得正冒烟哩!

眼睛瞟到程熙正在看的书的封面,忍不住批道:“又在看爱情小说了!扁看有什么用?有时间还不如真刀真枪地实际演练一场比较过瘾吧!”

身在爱河中的人却能把恋爱说得像打仗一样,真不知是该服了她还是可怜她那个颇懂情调却找了个完全不懂浪漫为何物的女朋友的可怜男友。

程熙压下低笑,装作认真地道:“好啊,你给我找个男朋友来好了,无论高矮胖瘦,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只要你找来,我就要。”

“请问这里是在跳大甩卖吗?”任颖白她一眼,见到她皮皮的笑容,忍不住又叹一口气。

有人找不到男朋友并不是因为条件太差,也不是条件太好,要求太高,而是……怎么说呢?

一言难尽。

想当初——去年这个时候,以足以考入清华北大这样的名校,热门专业任君挑的全校最高分进入这所虽是重点却非名牌的二流大学的程熙,天才的名气虽不致大到人尽皆知,引人侧目的程度却很骇人,入学一年来更是不负众望表现出非凡的才干:功课上一把罩就不用说了,头脑聪明的人就是有这点好处——用最少的时间吸收最多的知识考最高的分顺便让刻苦努力却仍在及格线上挣扎的人气个半死,学习传媒的她很快就学以致用,在别人还在苦哈哈地为一小时十元的家教费奔忙时,她已在本市的一家有名的传媒公司拿到了不菲的薪水,加上第一志愿入学的巨额奖学金,以及每个学期末的奖金,让用钱没有计划亦不节省的她完全不用依靠家里的资金支援,在大学生普遍捉襟见肘的情形下过得滋滋润润。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纵使有人有“心”,大概也被她的聪慧与才干压迫得捧着自己可怜的自尊心不敢轻举妄动,又没有绝世的容貌激励人不怕死地舍身一试,也难怪入学一年,同室的另外三个姐妹都已名花有主而她仍不见有任何桃色迹象出现。

算起来,唯一与她保持比朋友近一点距离的异性就只有与她同乡的学生会副主席李飘然了,也是任颖放眼全校发现的唯一一个才能与气质都与程熙匹配的人。在外人眼中看似暧昧,但他们身边的人都明白这两人绝对没有可能走到一起,原因就是——不来电!

男女之间没有感觉还有什么好说的?落花无意流水也无情,旁边的人也就不再多事地硬把这看似登对的两人送作堆。

任颖的表情惹得程熙笑不可抑,这位阿姐每次提到她的“恋”事都扼腕叹息得仿若自家女儿嫁不出去般痛心,不是她没良心,只是真的令她觉得很好笑就是了。

“那么你在新生接待处工作了三天,就没有发现一个适合的对象,让你觉得可以把我这盆祸水泼向他?”

程熙干脆把手中的书丢到一旁,趴在胳膊上专心与任颖闲磕牙——她看爱情小说可不代表她想恋爱想疯了,纯粹无聊时的消遣而已,不用动什么脑筋,基本上与笑话集有着相同的放松功效,况且,还真有些故事是写得蛮精彩蛮感人的。

新生!

就见任颖想到什么似的突然转头向她。

“你不提我还差点忘了,今天我接到你的两个同乡。”

“哦!”不是很在意,同乡中除了李飘然其他都很疏远,向来独立的她同乡意识可谓淡薄。

“嗯,真是了不得!那个女孩儿,复姓爱新觉罗的,我特意问了一下,居然是满清贵族的后裔呢,搞不好与慈禧太后有什么亲戚关系!人长得嘛,貌美如花,据我估计,下届校花跑不掉就是她了,可惜的是,漂亮的脑袋瓜里似乎没装啥东西,如果不是文艺特长招进来,外加少数民族的加分,以她的高考成绩,走个三流大学也成问题!”任颖边回忆边说,末了打量一下程熙,“她有脸蛋没有大脑,你有大脑没有脸蛋,你看你这个同乡是不是刚刚好与你走两个极端?”

“小姐!你在夸奖人家美貌的同时,好不好不要拿我来做对比?”

哀怨地瞪任颖一眼,程熙对她那句“没脸蛋”可在意了,翻出铺下的小镜子凑近脸细看,皮肤白白的没有半个小绊瘩,眼睛虽然不大可是很有神,况且正是时下正流行的丹凤眼呢!

这张脸,虽不致倾国倾城,总不致辱没了“清秀”二字吧。

“SORRY,不过人家真的是太美了嘛!嗯,看你们两个将来的境遇,说不定可以解决一个千百年来都没有人可以回答的问题。”

“什么?”

任颖回答得一本正经:“看容貌和智慧哪个对女人更重要。”

“你可以拿它来做你毕业设计时的研究课题。”程熙一脸受不了的表情,提醒她,“还有一个哩?”

“那个啊,可是个很有气势的大酷哥呢!不很帅,但属于那种叫人见过一面后就很难忘掉的。我这么说好了,如果是在意大利,我会相信他是黑手党——你看的爱情小说里常见的有情有义然后邂逅一个清纯善良的美少女并爱上对方,最后为了对方历尽艰辛终于金盆洗手的那种。”形象地描述完自己的感觉,任颖凑近程熙有些发怔的面孔,“能不能告诉我,怎么你们那个地方来的人个个都这么与众不同呢?”

“他叫什么名字?”

“叶翔,怎么啦?”终于觉出有一丝丝不对劲。

“没事,他是我高中同学,几乎没有说过什么话,我想他已经不认得我了。”是事实也是掩饰的一句话草草带过,翻个身,将任颖疑惑的目光尽数挡在背后,抓着书装作看的样子,其实一个字也入不了眼。

印证了心中盘旋的名字,就像一颗小石子投入她平静的心湖,漾起一圈圈不绝的涟漪。真的是他啊!原本以为不会再想起,而她甚至连一张有他的毕业照都无法拥有——因为他的不羁。事实上,如果不是他又出现,她几乎已经将那个名字,那个人,当作少不经事的情绪一同埋藏掉了!偏偏,并非有意之下,在一年的分隔之后,他依然来了这里,重新又激活了她心底的记忆,占据了她的思想和……心。

握书的手忍不住轻颤,天大的事情都比不过重又听到这个名字带给他的震撼。

他来了!

那个从未注意到她与她说上一句话却叫她傻傻单恋了三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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