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哥哥的血根本没那么好用。
“少主小时候贪玩,在后山吃到一株奇毒无比的“龙涎草”,这种毒草在玩毒之人或习医之人眼中,可是视若珍宝,只要懂得服用的方法,就可以平添百年的功力,人的体质也会彻底改变,如果持之以恒地茹素修身,还可修炼成陆地神仙。”百里常生遗憾地换了个口气。
“可惜少主当时年幼,见到“龙涎草”颜色漂亮,就好玩地整株吃下,少主本来是必死无疑的,没想到他在翻滚间被在一旁守护“龙涎草”的毒蛇火大地咬了一口,动物性毒和植物性毒混合在他的体内,竟然意外地中和了他的毒性,使少主逃过一死。”
“不过,当时强劲的血脉逆流冲坏了他的经脉,使少主的经脉变得十分脆弱,再也不能练武了,如果强行练武运气的话,只会落得经脉尽断,吐血而亡的下场,这对活泼好动的少主而言,是一项沉重的打击,尤其后来江湖上又传出那些谣言,让少主的行动更是受限,他几乎是整天关在书房里,像是在一夜之间长大了似的。”
小欢还记得当时百里师父曾接下去说:“少主的血液中确实带有被中和过的“龙涎草”灵液,不过,那只能救身受重伤,或是生命垂危的人,对练武之人一点用处也没有。”
那时候,她还听不太懂百里师父说的话,只知道要遵从爹爹的吩咐,认真地学武,将来好保护任哥哥的安全,以报答他让爹爹可以再次行走的恩情。
任哥哥是易家的大恩人,同时也是大贵人,她一定要用生命来保护他才行。
突然──
“小欢,你怎么盯着少主的脸发呆啊?”伴随着那阵揶揄的笑问声,是一个清脆的响头。
百里常生有趣地斜睨了爱徒一眼,本来一场势均力敌的棋局,因为她目不转睛的凝视,使得他轻轻松松就打败难缠的对手。
拜他亲爱的徒弟所赐,他终于在睽违三年后再次尝到赢棋的滋味了。
“对不起,师父。”小欢揉着脑袋瓜子,靦腆地绽放笑颜。“小欢只是想起十年前刚来到“金剑门”的事,不知不觉就出了点神。”
一想到当初他们父女三人像土包子一样,在“金剑门”的总舵“飞炎岭”上闹出了那么多笑话,小欢脸上的笑容不禁更加灿烂。
任剑清望见她那娇美的笑脸,立刻传来一阵熟悉的骚动。“百里叔叔,我们再下一盘吧!”他不着痕迹地变换坐姿,顺便收拾紊乱的心绪。
“好啊!”百里常生笑弯了一双了然的眸子。“小欢,茶冷掉了,你再去沏一壶来吧!”他体贴地支开那名纯真无知的罪魁祸首,帮那已经欲火中烧的少主降温。
“噢!”小欢乖巧地应了一声,就提着茶壶晃出门口,显然对自家少主的严重“灾情”浑然不知。
小欢离去后,百里常生手持着黑棋,佯装思索棋路,嘴里则漫不经心地问:“少主打算什么时候和我那傻徒弟说清楚啊?”
少主迟迟不向自己的傻徒儿下手,害他在旁边看了也跟着难过起来。
以他一个堂堂少主之尊,何苦把自己搞得这么痛苦呢?不管是为妻为妾,只要他一句话,小欢就是他的人了,少主没事干嘛忍得那么辛苦啊?
“我在等她长大。”任剑清那清俊尔雅的脸上流露出淡淡的笑意。
这十年来他的改变并不大,依然是面如冠玉、目若朗星,俊美得不可思议,同时随着岁月的增长,他的气质也愈加温文出尘,宛如玉树临风般飘逸,加上他长年穿着一袭月白色的长衫,看上去像极了在凡间迷路的金童。
若是硬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浑身上下比当年多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睿智神采,教人自惭形秽。
“那丫头都十八岁了,够大了。”百里常生嘀咕地摇了摇头,终于在棋盘上放下棋子。“少主要是手脚快一些,不知道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父亲了?”
任剑清唇边的笑意转为无奈。“小欢还未开窍,一直不把我当男人看待,我能有什么办法?”
所以,他只好耐着性子慢慢等了,等到她终于开窍的那天为止。
“少主,那傻丫头中了易老弟的毒太深,到现在还把你当成恩人看待,你不能光是用等的。”百里常生可以说是除了任剑清之外最了解小欢的人。“那傻丫头的脑袋固执得像头牛一样,如果少主不采取激烈一点的手段,就算等上一辈子,小欢恐怕还是将你视为恩人,而不是男人。”
“激烈一点的手段?”任剑清那黑玉般的俊眸闪过一抹笑意。“叔叔在暗示什么?”希望是他的耳朵听错了。
百里常生观看了一下门口,见宝贝爱徒还没回来,连忙把身子倾向他,嘿嘿地压低声音。“就是赶快把那丫头拐上床,让她知道你是男人啊!”
“叔叔──”一抹极淡的红色在任剑清的俊颊上扩散开来。“别为老不尊了。”天底下竟然有这种师父?唉!
可怜的小欢!
“叔叔只是不忍见你憋得那么痛苦罢了。”其实百里常生是受门主──也就是任剑清的爹──所托来开导他的。
“叔叔,该你了。”任剑清笑了笑,不想在这个话题继续谈下去。
百里常生的思绪回到棋盘上。
不久,小欢喜孜孜地捧着一盒精致的食篮,脚步轻盈地走进来。“少主,南阳分舵的林舵主差人送来一盒桂花糕过来。”她几乎是用飘的进来。
“林舵主真是有心,知道少主喜欢吃南阳“王记”的桂花糕,每个月都差人快马送来一盒刚出炉的糕点来孝敬少主。”百里常生笑睇了眉开眼笑的小欢一眼。
大家都以为少主喜欢吃这种软绵绵的糕点,所以,每回到外头办事总会记得买一些可口的小点心回来请少主吃,可是,据他这么多年的观察,这些小点心最后好像都落入小欢的肚子中。
“他是个有心人。”任剑清脸上含着特别的笑意,轻轻地对小欢点头。
不行啦!小欢无声地蠕动粉红色的唇瓣,她的眼神若有所指地瞟了瞟一旁的百里常生。
她怎么能在师父面前吃少主的东西?这么大不敬的举动一定会害她被师父敲破脑袋瓜子的。
我明白了。任剑清在笑小欢的单纯,若是她知道刚才她最尊敬的师父对他建议了什么,现在不晓得还会不会那么担心?
“小欢,你把桂花糕拿回房里,我晚一点再吃。”
这样可以了吧?任剑清的黑眸充满了笑意。
“是。”小欢笑眯了一双灿亮有神的明眸。呵……赚到了!
望着傻徒儿那飘飘然离去的背影,百里常生不禁好笑地摇起头来。“那丫头都快被你宠坏了,少主。”
小俩口默契十足地挤眉弄眼,可惜还是瞒不过他这个明眼人。
任剑清笑而不语地默认了。
小欢对他有救命之恩,但是,却从来不曾对他要求过任何东西,反而以保护他的安全做为人生目标,为他受了大大小小不下十次的伤,像她这种实心眼的乖巧女孩,他这么宠她有什么不对?
第三章
“飞炎岭”是“金剑门”的总舵,它原本只是一座默默无名的贫瘠小山,但是,在任飞鹏的英明领导下,“飞炎岭”的名声愈来愈响亮,已经到了名震江湖的地步。
“金剑门”的存在直接造福了“飞炎岭”山下的小镇,由于“金剑门”的威名,使得一些江湖宵小、偷鸡模狗之辈不敢来“飞炎镇”胡作非为,加上大部分的儿郎会把家属安置在镇上,以方便就近照顾,造成“飞炎镇”日益繁盛,许多邻近的小村镇索性全都搬移到这里来,除了可以图个平安外,利于谋生也是他们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