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了吗?消除疲劳。”他看起来心情极好,在送她回家的途中,还有一搭没一搭的哼着歌。
他心情极好是因为一切似乎都在他的掌控中,可这并不包括被他耍得团团转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人。
心情闷,又怕公司的职员问些什么,反正已经八点左右,距下班只剩一小时,她就不回公司而直接回家了。
下了车,叶逢春提着纸袋跟着她,寇玫瑰看了他一眼,“送到这里就好了,再见。”
“不想知道我在玩什么花样了?”
她的住家是一栋小洋房,前头有片小土地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花卉。
“你不都说了,你在消除疲劳。”她很努力的想保持温婉形象,可心中不快的怒火很快就将那张虚伪铁面具给融了。
“我是啊!”
“你!”
呵,玫瑰果然是有刺的。他接过她的钥匙,自动自发的替她开门。“为什么要消除疲劳?一定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才会产生疲劳的感觉吧?”
“就算有什么不愉快,那跟去LV买东西给我有什么关系?”
叶逢春眸底滑过一抹笑。“这个啊~不请我进去坐一下吗?”接着有点委屈的说:“方才有个女人说肚子不饿,我又不能丢下她自己去吃大餐,现在都快过了用餐时间,我还没吃饭呢。”
就这样,他顺利的进到寇玫瑰的香闺。
两人进屋子没多久,厨房传出了具节奏感的切菜声,接着是启动抽油烟机、炒菜的声音,约莫二十分钟后,寇玫瑰端着两盘色香味俱全的什锦炒饭和汤出现在小客厅。
“将就点吧,我冰箱里的食材就只能弄出这些东西了,想要吃大餐的话,大医生可能要往外找了。”她递了支汤匙给他,心里其实有点七上八下的。
也不是对自己的厨艺没信心,毕竟这些年为了照顾挑食的大姊寇长命,她的厨艺其实算上得了台面的,可面对叶逢春……
她就是没信心。
原来一向活得很有自信的自己,在真正在乎的人面前是这么没有信心的。
对他是否会喜欢上她,没信心;对长相是不是他所喜欢的,没信心;对于他,她就是得这么严苛的像在鸡蛋里挑骨头一般来检视自己。就连现在备受称赞的厨艺,她还是没信心!
看吧看吧!在面对他的时候,她就是轻松不起来。
这样根本太不像寇玫瑰了!
叶逢春没说什么,舀了一匙炒饭往嘴里送。
“嗯,味道还不错,就可惜了点……”
前句话让她松了口气,下句话又打击了她的信心。
她很认真的问:“怎样?”
他挑出了炒饭中的青椒。“这玩意儿的味道十分不得我心。”
说了半天原来是偏食,她的语气有点带笑,“你是医生吧?难道不知道偏食是很不好的习惯?”
“没有人规定医生不准偏食吧?”他把青椒捡在汤匙内送到寇玫瑰盘里。“帮我吃掉吧!”顺手又捡走了她盘中的香菇,然后连她要往嘴里送的饭,他也伸长了脖子替她吃了。“这个我帮妳吃,这样很公平吧。”
这男人还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她又没说她不喜欢吃香菇!
吃饭皇帝大,寇玫瑰也不急着要他兑现让他进门吃饭的条件。
直到两人吃饱了,她泡了壶花草茶后才开口道:“你可以开始说了吧?”
叶逢春没耍赖,只是答案也不是给得很阿莎力。啜了口花茶后,他慢条斯理的说:“玫瑰家中有什么强势而蛮横的长辈吗?”
她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这么问,可还是回答了他。“曾有过,可往生了。”她家祖父可是有名的老古板,二姊寇百岁小时候因为他可吃了不少苦头。
“我可没妳这样幸运,那个蛮横的家伙还活着。”
寇玫瑰想笑,可又觉得这样的话由一个后生晚辈口中说出太过无礼。叶逢春在外头的形象一向十分有礼,会这么说,只怕是压抑太久!因为不了解状况,她索性只当个听众。
“我好像一直没跟妳提过,我为什么会回台湾吧?”
看来是为了私事。“没有。”
不过她很好奇,是什么样的私事会让他这么怨一个长辈,又非得自己亲自回来处理?
这个郁卒事件只怕是导致他需要消除疲劳的主因,那么这和他带她去LV采购绝对有关系。
很直觉的,她推测到一件事,霎时她的心跳又加速了。但表面上,她一副若无其事的端起杯子,一小口一小口的啜着香气扑鼻的英式花茶,等着叶逢春自己说出。
“三个月前,我在美国接到一通电话,家里来电告知,替我订了一门亲事,女方是如何如何的贤淑有教养,又是如何如何美丽出色,家世更是如何如何的万中选一……”那时他刚从非洲回来,还没好好休息就接到这样的电话,他可是费了极大的努力,才没把电话挂了!
真是有够○○××的!狼,又来了!
“听起来挺不错的。”他每说一句,语气就冷了几分,寇玫瑰不觉有些好笑。
看来叶逢春的未婚妻并不是他自己中意的,只要不是他自己喜欢的,他自然有办法拒绝。
他就是这样的人,除非他自己愿意,要不然没有任何人可以勉强得了他。
她的话惹来叶逢春一记冷眼。“条件好不好和我想不想娶回家并不画上等号,更何况,在我心里早有个动心的对象了。”
“是吗?”原来……他有喜欢的女人了,她还以为他依旧游戏人间。
听到这样的话出自他口中,心里不免有点酸。
“就因为这样,我必须亲自回台说清楚、讲明白。”
先前她隐约猜到的事,现在因为他有了喜欢的对象而令她不得不怀疑,整件事她猜到了多少?
“有了喜欢的对象要说清楚,讲明白不会是件太难的事。”寇玫瑰有些意兴阑珊的开口。“即使长辈再怎么蛮横,婚姻是你的,他们也不可能干预太多吧?”
她不明白,真的不明白,既然叶逢春有喜欢的对象,他该带去LV的该是那女孩,而不是她这连彼此是什么关系都界定不清的人吧!她不由得阵阵恼意上了心。
他盯着她瞧。“那个女孩是我在美国认识的。”
一句话就让寇玫瑰的心情沉到底。那个女孩……就是九年前的圣诞夜,和他在雪地中拥抱的那个女孩吗?
这么多年了,叶逢春心里还是喜欢她吗?听说他向来只有女伴,没有固定的女友,三千多个日子他能够只守着一个女孩,就足见其真心。
“不管在哪里认识的,真的喜欢她还是得带她回家见长辈吧。”她知道有些老一辈的对外国女人很有意见。
“我想,她心里还没有准备好!而我即使第一次这么在乎一个女孩,还是希望彼此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对方。”
寇玫瑰的心揪得紧紧的,努力强颜欢笑。“你对她……真有心。”是因为心里真的很酸吧,也不知打哪儿来的勇气,她语气有些嘲讽说:“原来你也有『失误』了吗?”
“呃?”她的表情转换得真快!前一刻是馨甜温婉的白玫瑰,下一刻就变成了浑身散发危险气息的黑玫瑰。
“我记得你在拜读完《一千零一夜》时曾说过,真情之于男人而言,是一种失误,因为男人的本性是游戏人间的,爱情信手捻来容易,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不是吗?如今你的动心,是不是也正代表着一个失误?”
女人……果然是很记仇的。
“Well,失误的开始不见得会导致失误的结果吧!”他不以为意的笑了。“打个比方,就好像上错公车,有人一察觉就选择按铃下车,可我是那种后来觉得沿途风光越来越吸引我,而选择不下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