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那间一股陌生的暖意熏心,令她更加移不开视线,她看不见围观的群众、受伤的伤患,她眼底只有那个叫叶逢春的人,此时此刻,叶逢春就像是聚光灯打在身上似的,她只看得到他!
动心的感觉是什么样她不知道,但……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吧?她想。
这也就是后来她厚着脸皮,频频拜托爱丽丝打听叶逢春的原因。
“叶逢春是情场老手,我不认为妳这女敕娃能满足他。”爱丽丝忍不住碎碎念。
她可以理解女人喜欢叶逢春的原因。他长得帅、年轻且有崇高的身份地位,又出身医学世家,这样的男人的确是许多女人会投怀送抱的对象,可萝丝……
她才十七,十七岁的少女还不懂得权力金钱的迷人,还不知道“条件”才是男女交往的正道,她喜欢叶逢春和喜欢叶逢春的女人是不同的,她的喜欢并不涉及他的条件地位,是全然的喜欢和完全的崇拜。
说真的,这叫她有点担心,因为就她所打听到的叶逢春,他喜欢的女人最好是因为“条件”而喜欢他的,如同他最常说的一句话──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但好友可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她怀疑他要如何解决?
她笑了,慢慢的走到落地窗前,拉开帘幔,“我也没想过要满足他。”外头又下雪了,雪花慢慢的由天而降,隔着窗子看它,它美丽而如柳似絮,可一伸手触模却很快的消失化成水,自以为是的温暖根本留不住它。
“他就像是国家公园美丽的风景,很多人喜欢,可却没有人能真正拥有。有些人选择远远的欣赏,有的人就近参观,有些人看过了就算满足,有些人则选择买些纪念品,或是拍照留念。”
“妳是后者?”
寇玫瑰回眸一笑。“我选择了非法盗采。”
她什么都跟爱丽丝说,包含叶逢春被“盗垒”一事。
爱丽丝怔了一下,笑了出来。“噗!炳哈哈……小姐,妳真的很宝欸!这样的事妳也可以说得这么轻松。”
寇玫瑰敛去了笑容。“我知道妳担心我迷恋叶逢春会受伤,可其实我很清楚我不会是他想要的那个女人,所以,我不会奢望他终会是我的。但我却想要当有一天他拥住了他最终的那个女人时,我在他心里不会因为她而消失。”她要他记住她,要他深刻的记住她,因为,她现在也是这样深刻的记住他给的记忆。
对于她第一个喜欢的男人,她放弃了一些小小坚持,让一个男人在她心里占了些位置,让自己平静如湖面的生活扔进了一颗小小石子,她知道小石引起的涟漪终究会平息。
她想,这和她一贯维持的平静生活抵触并不大。
她才十七岁,她的未来还很长,她也明白叶逢春可能不是她最后一个男人,可她却知道,他在她心目中绝对是别人无法取代的。而她……
也希望以这样绝对的姿态存在叶逢春心中。
“你们东方人的一些想法还真奇怪!”爱丽丝收妥了扑克牌,重新戴上眼镜。
医学系的课还真不是普通的重,连一向号称打工女王的她,都得把所有工作辞了专心念书,她一向不是什么天才型的人物,不用功专心一点可不成。
在寇玫瑰拉开门要出门之际,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叫住她。“萝丝!”
“嗯?”
“妳不在家的时候妳妈妈打过电话,她没再打妳手机吗?”萝丝的妈妈她见过,是个个儿娇小的东方美人。
“我的手机难道又没电了?”她掏出手机看了看,果然又没电了。“没关系,我再打给她好了。”
“这手机是不是有问题?不是昨晚才看到妳在充电?”爱丽丝提醒她。
“好像是欸!”这手机是爱丽丝换了新手机后,把旧的给她用。她也说了,将就点,这家伙只怕撑不久了。
“注意一下那『家伙』,它没事会很自以为是的替妳关机,拒绝工作。”当它还是新手机时就有这毛病,只是后来修好了,现在怕是年纪大了,又在耍个性了。
“好。”她偷偷的看了下表。快三点了,再不走要来不及了!
说着她匆匆忙忙的就往外冲。看着她那急吼吼的样子,爱丽丝忍不住好笑。
这个性沉稳的“小老太婆”真的很好笑欸!明明还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尤其东方女性看起来又比西方同龄女子小,第一次看到她,她还以为花店老板违法任用童工呢!原来“儿童”已十七。
萝丝有着十七岁的躯壳,可她怀疑她身体里其实住了个六、七十的老太婆!
她太沉稳了!私底下她还曾想过,萝丝是不是由儿童直接跳到老年,略过了人生的黄金岁月?否则怎会让人有这样的错觉──小姐她其实没有年轻过?
直到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看到她很“青春”的一面。
炳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她们中国话说得好,果然是民以食为天吶!
瞧,平时走路、做事慢吞吞的她,为了吃还是可以由乌龟立即变身为马儿的,只是……
那东西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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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喷喷、热腾腾又QQQ嚼劲十足的大菠罗起士面包!
呵呵,比脸还大的面包看起来就是有份量,而且这种面包一定要热热的吃,一口咬下,里头的起士既香浓又有如同口香糖般的嚼劲。
真是好吃得不得了!
每天供应二十个,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售完为止。可说真的,即使数量,时间明确,要抢到面包还得要靠那么一些些运气。
像今天,她到的时候还不到三点呢,可她也只能抢到一个。
捧着面包,她直奔面包店对面的公园。外头的雪刚停,到公园的人不多。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她打开纸袋嗅了口面包香,口中的唾液直冒。
对着面包她露出了幸福的笑容,然后大口咬定。
好吃!真是太好吃了!
一口咬下,拉开嘴巴和面包的距离,她最喜欢看里头的起士“牵丝”的样子。
热腾腾的面包、热腾腾的心,这面包真是好吃到连心都满足了。
寇玫瑰闭上了眼嚼着面包,忍不住用手拍了拍因为塞下大口面包而鼓起的半边脸颊低呼,“好好吃噢,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啊!”
“真的吗?”
一个低沉熟悉的声音由上面传来,她吓了一跳忙睁开眼,正好看见叶逢春撕了一块她手中的大菠罗往嘴里塞,然后在她身边的位子坐了下来,很不客气的嚼了起来。“嗯嗯,还不赖。”
寇玫瑰的脸红了,心中暗忖,他怎么会在这里?又……到底来了多久?她偷觑了一下她“一口咬定”的痕迹,大波罗的边缘就这么少了一块,还有牙齿的痕迹!她的嘴巴……好像还真不小呢!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叶逢春递给她一杯热可可。“如果我说我跟踪妳,妳信不信?”这丫头真的很有趣!他原本打她手机想约她出来喝个下午茶,可打不通。正要放弃之际,就看到她冲出公寓,以跑百米的速度往前冲,当下他以为她发生了什么事,下了车他也跟在她后头看个究竟,在这之间他曾出声唤她,可她也不知道是没听到还是怎么,连回个头也没有,这更让他以为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
谁知道她跑着跑着就冲进面包店。
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答案是──面包出炉事件!
看她捧着大面包出了面包店,脸上的表情活似中了头彩,既然她买了面包,他就买杯热饮给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