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你倒是懂得不少。”她笑容满面的说着。
看着她展露的笑容,慕云遥带着歉意的说:“方才可真是难为你了,瞧你紧张的模样,想必细胞吓死了不少。”
“还好啦,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可是心情就是无法放松。”她俏皮的吐了吐舌头,“大概要直接面对‘上司’,心情会无法放松吧!”
“她没你想得那么恐怖,我那女强人的妈只在工作上精明,生活上还不是挺糊涂的。”他把手搭在她肩上,“以后你常到我家,和她熟了之后,就会发觉她是个挺好相处的人。而且她也希望你常来玩,说实在的,她是个有点怕寂寞的女人,偏偏我和爸爸因工作的关系都没啥时间可以陪她,若是你肯常来看她,一定可以减少她的寂寞。”
“嗯。”他是在提醒她,一旦嫁入了慕家之后,也即将成为另一个寂寞的女人吗?唔……想起来挺恐怖的!唉!管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不了中青两代寂寞的女人一块高唱“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而已。
“你在想什么?”他注意到她一副“前途黯澹”的表情。
“没什么。对了,你上一回所说的药剂研发得如何?”
“快成功了,差一小步。”他开心的笑着。“那药剂花了我和另外三个医界人士近三年的时间。”
“那药剂的功效是什么呢?”
“那是一种能控制人心智的药物,是某一国际打击犯罪的组织委托耶鲁某一医学泰斗做的实验。”虽然对象是洪蘅,但他仍没说出“风云组织”四个字。“我在医学院毕业那年到耶鲁深造,因而得以加入这研发工作。”
“这工作不会很危险吗?为某一打击犯罪的组织做研发,那不会时常遇到黑道人士的骚扰吗?”
“还好啦。”最近一年来平息了许多,记得那时在美国念书时,曾遭遇过不少次黑道的破坏,幸好风云组织都有派人暗中保护,要不……他还有命留到现在?不过,那也成了他加入风云组织的机缘。
“那就好。”洪蘅稍感放心。
“对了,你对妈妈所提议的三月订婚,六月结婚有没有意见?”她方才可能紧张过头了,对于母亲所提的事才会全无意见。
“六月新娘?!”是否快了些?不过……既然已经决定好的事,那就别再更动了,如此想的她微微的摇了下头,“我没意见。”
“那真是太好了!走,我再带你到后山贩樱花林去瞧瞧。”开心不已他携着她的手。
十二月不是樱花盛开的时节,但是林中已有几株早开的樱花已是一树红的展现着无限媚姿了。
“这里真漂亮!”看着枝芽上盛开的花朵,洪蘅忍不住赞美着。“为什么只开了这几棵?”
慕云遥握她的手时,发觉她的手冰冷,于是解下了脖子上的围巾绕在她脖子上。“樱花盛开的时节应该是在三月底,开的那几棵是早开了些。”他用手抚着她的脸,“怎么连脸也是冰的?你很冷吗?”他拉开风衣将她包在怀里。
洪蘅怕别人看到,原本想推开他,可是回头一想,这慕家后院应该没人会来才是,这才放下心让他抱着。
他的怀里好温暖!那里暖和得教人想永远徜徉在其中,她将脸埋进他的胸膛含糊的说:“这里好舒服!”偷偷的瞄了他一眼,瞧见他正低着头看她,忙又把脸埋在他怀中。
“古人有贤妻为丈夫暖被,看来我这‘贤夫’也有类似的功用!”他摇头苦笑。
才不管他怎么说哩,反正她就是赖定了这温暖的胸膛就是了。洪蘅心中想着想着不禁泛起一丝微笑。
慕云遥伸手轻抚着她柔软的发丝,“蘅,你的头发好柔。有人说,头发愈细愈柔,那表示愈柔情似水。在你身上应验了这句话。”
“是吗?”她被瞧得有些不好意思。
慕云遥深邃的眼眸似乎和洪蘅清灵的美眸胶着住了,他的手抚上她秀美绝伦的脸,将脸凑近吻上了她柔女敕纯净的唇。
轻轻的他松开了她,一脸红霞的洪蘅忙着将脸埋进他胸膛,羞于见他。看她如此青涩的模样,慕云遥心中扩充着狂喜。任何一个男人都会自私的希望未来的另一半任何有关爱情的第一次都是由自己引领的。
“蘅。”他温柔的唤着她,她没应他,只是将脸埋得更深,于是他说:“接吻对于男女朋友而言是很正常的,你会认为那种行为令你不舒服吗?如果对你而言那是一种冒犯,请告诉我,以后我不会再来了。”
“不……不是的。”她急急的说,终于把头抬起来了。“我……我没有那个意思。”
“我知道,逗你的。”他笑得有些坏。“你知不知道自己时常脸红?那样子好可爱,我时常被那模样吸引,不知不觉就看痴了。”
“你的样子才教我倍感不安呢。”说真的,有这么出色的男朋友真的不放心,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女人战争”,你是我看过最好看的男人了,像是童话中的王子。”
童话中的王子?这样的形容词倒令他想起风云组织里同样出身耶鲁的学长——阎焰。
慕云遥的俊美是属于东方男子的俊逸不群,而阎焰因为有四分之一的英国贵族血统,所以他那种带有西方美少年的阴柔气质才真的像童话故事中的王子,不同于西方王子的是,慕云遥多了一份东方人才有的神秘气息。
“我自认长相尚可,但是如果说像童话故事中的王子,我有一个学长更像。你可能近期内有机会看到他。”如果他记得没错,下个月初阎焰应该会来台湾一趟。
“一个像王子的人?”洪蘅对有着“王子”长相的人十分好奇。
“见了不就知道了?”许久不见了,不知他最近可好?慕云遥边想边伸出手拉起洪蘅的手,“外头冷,咱们到里头去吧!”
“好。”
☆☆☆
不知道是谁的歌中有一句这样的歌词——爱人是痛苦,被爱是幸福。
罗楚云独自站在会议室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咀嚼着这两句歌词的味道。基本上他赞同第一句歌词,却不赞同第二句。
他是一个条件堪称上上之选的男人,自然有过不少被女人仰慕,甚至倒追的纪录,那些记录是他无尽的恶梦,也体会出“被爱”不见得是幸福。当爱你的人是你所不喜欢的,那种厌恶感真的会令人无法忍受。
在遇到洪蘅之前,他体会了被爱“不”见得是幸福,遇上她之后,他知道了爱人是痛苦,尤其当心仪的对象是你不能爱时,那种苦更是至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洪蘅的身影开始左右他的视线,等他注意到自己渐生的情愫时,慕云遥——那个出色程度与自己不分轩轾的表弟居然光明正大的抱着她走进办公室——她居然是他的女朋友!
那是场恶梦,却也是无尽、不醒的,再过几个月云遥和洪蘅就要订婚了……
第一次真正为女人心动却落得如此,多可悲!
自从洪蘅到CNA上班后,他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看到她,如今呢?只要能够避开她,他就避开她。
一场明知已无法拥有的感情就别再去眷恋。他做事一向果决而有主张从来不允许感情凌驾理智。
就像现在这下班时间,他有太多和洪蘅独处聊天的机会,但是他选择避到这里来。
何必让自己愈陷愈深?他倚靠在墙上,优雅的姿势失却了平常潇洒的味道,一双惯于看人世的冷眼也笼上了一层别人不易察觉的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