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逃家,不是分居。”他仍然笑眯眯的,耐心十足地纠正她的错误认知。
天哪,这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斤斤计较,居然讲不通耶!
她皮笑肉不笑地斜着眼问他一句:“这么说,床你是睡定了?”
“或者你可以给我一个充分的理由,我就走开。”他闲声说着,一副大度讲理的好好先生模样。
才一年没见,真的可以让一个人改变这么多吗?眼前的男人不但变得难缠了,还培养出一项新品德:耍无赖。
她用三十秒思考着凭个人力量是否能将他一脚踹到沙发上安息,答案是否定的,所以,她只好人在屋檐下,当一回识时务的人。
“你狠,你不走,我去睡好了吧?”她凶巴巴地瞪他一眼,暗自气恼自己的妥协。迅速卷了被子站起来,穿上鞋朝沙发方向走去,顺便在心里将这个没风度的臭家伙大大鞭挞一番。
“千寻……”他叫她。
秉着被子的女人继续埋头前行,耳朵间歇性失聪了。
还没沾到沙发的边,人已经连着被子一起,被揽进坚实的怀抱里去。
“喂喂!”她想把他推开,一边推一边叫,“放手,别对我动手动脚的!”
“千寻,你答应了爸妈会回来。”
她推开一寸他就将她拉回一寸,下定决心今天要跟她好好谈谈。
“那又怎样?我是答应要回他们身边住,又没说要跟你住!”推了半天都没推开,她火大地叫,“快放手,要不打死我都不会跟你谈!”
谈话就谈话,有像他这样动手动脚的吗?可恶!
罗淮叹了口气,松开了手。
“你答应了要让我慢慢适应,现在想反悔了是吧?”她坐到沙发上去,将被子裹得牢牢的,还想当一下鸵鸟。
他在她旁边坐下来,神色转了认真,问道:“那么,你到底在怕些什么,或者介意些什么,说出来好吗?”
她不是怕,只是一切幸福来得太快溢得太满,让她一时手足无措。
见她沉默,他思忖了片刻才道:“不管因为什么,但有一件事你要知道,我不会放你走的。”
她抬头,闪烁的眸光与他眼底的坚定相碰。似乎是为了加强说服力,他执起她的手紧紧握住,神色认真地说:“我曾听过一句话:缘分使然,于茫茫人海中你才能寻到那个要与你牵手一生的人。所以握住了,就不该再放开。”
他笑了笑,“你的手已经被我牵到了,所以童千寻小姐,请认命吧,别想再逃开了。”
这男人在表白呢!她该给个什么反应才合适?头好晕,原来她也吃甜言蜜语那一套,好丢脸!
“千寻?”他有些担心地看她一眼。半天没反应,不会是被吓到了吧?
低着头的女人突然手一伸重重赏了他一拳,恶声恶气地开始数落道:“肉麻死了,打哪本恶俗的《情书大全》上找来的这些话,你当是在演肥皂剧吗?”
罗淮一边躲着她接踵而下的拳头一边委屈地想:他上当了吗?随风明明说会有用的啊,说女人听了都会乱感动一把的。但为什么他换来的不是温香软玉抱满怀,而是一阵拳脚伺候?
一年没见,他家的罗太太不会是真的跑去上空手道培训班了吧?打起人来还真痛呢!所以为了自救,他也只能使出必杀计了。老公是不可以跟老婆动手的,但可以动口动其他的不是吗?
还打?眼看她的拳头又伸过来了,好吧,这可是她自己送上门的,所以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意外都不是他的错。
自我安慰完毕,他深沉一笑,长手一伸,勾住某个凶女人的脖子,趁她尚未反应过来之际,深深吻了下去——
很晚了,罗先生和罗太太该休息了。
尾声
疏淡的阳光,偏郊的墓地静悄悄。
八年了,碑文已经略显斑驳,碑上那张巧笑嫣然的照片也被岁月风化出泛黄的痕迹。
忍了忍,没忍住,千寻蹲跪下来,任眼底的水汽滚落。
罗淮跟着蹲过去,伸手揽住她的肩膀,低声说:“对不起。”
这一声对不起,不仅仅是对她说,更是对云秀说的。虽然知道于事无补,他欠云秀的已经无从还起,所以他会好好对千寻,也算一种弥补吧。
“你说云秀姐看到我们这样,会怪我们吗?”千寻幽幽地问。
“云秀是个善良的人,就算她会介意,看到我们幸福也会释然了。”
“是呵,她一定不会怪我们,只会笑着祝福。”
是她糊涂了,才会问这么傻的问题。云秀姐弥留之际抓着她的手,让她一定要好好幸福地生活。如今她认定了自己的幸福,云秀姐又怎会不祝福她呢?
又或者冥冥之中,她是云秀姐的重生,接替她的希冀,替她把剩下的幸福之路走下去。
幸福,简单的两个字,想真正拥有却太难。短短一生,能有幸遇到一个能和自己牵手的人何其不容易,逢上了,就不要轻易分开轻易松手。哪怕只是一场平淡人生,至少,幸福来过。
“罗淮,我们要幸福。”她抬头,神色坚定地说。
他握紧她的手,淡淡一笑,“是,我们会幸福的。”
风起了,树隙间的枝叶轻扬,迎着阳光翻舞出盎然的生机,仿佛在为他们这一世的相守作着见证。
两道相依的身影渐渐走远了,偶尔响起的谈话声飘落在风里隐约传来——
“我有个姐妹有宝宝了,我们去看她吧。”
“好,现在就可以去。”
“对了,我突然想起来有件事情好像应该告诉你一下。”
“是什么?”
“那个……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
“说说看。”
“就是……就是嫣红姐其实还没结婚。”
“什么?”这一声是扬高八度的吼叫,“你再说一遍!”
某道心虚的声音飘过:“我不要再说了。你的听力没问题,就是你听到的那样。”
“你会被凌风掐死的!”他摇头叹气。
“你打算袖手旁观吗,罗先生?”她无辜地眨眨眼。
容他再叹一声吧,“罗太太,罗先生为了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只能这么说,因为他没得选择。
“算你聪明。”她得意地笑,伸了个懒腰,把头倚靠到他的肩膀上。
阳光明媚,幸福的生活就从这一刻开始吧。她在心里暗暗想着,会心一笑。
—完—
后记
这一篇,算是自己比较偏爱的题材,婚后相处。
身边的朋友也大多喜欢这类题材的故事,知道我有在写文,就说那你也写啊。我被鼓动得手痒,于是手一挥,不怕死地说:“好!写就写!谁怕谁?”
一时激动的结果是搞得自己头晕目眩,才知道看文容易,写起来好难。首先,男女主人公的性格太麻烦,是两个不折不扣的麻烦精。以为可以作威作福的鄙人,写着写着却反倒被他们给折腾得够呛。中间卡过很多次稿,情节改了又改,还是写不好。到最后只剩下几千字的时候,居然卡了整整一个星期,然后逢友就鬼叫说“不写了不写了,打死也不跟那两个讨厌的家伙再穷搅和下去”。
郁闷归郁闷,我还是厚着脸皮把剩下的几千字给写完了,过程中的千般辛酸啊,抹把汗先!
这篇是卡得最严重的一篇稿子,好不容易才摆平了,积了一肚子牢骚打算到后记里来发一发,但因为我这个人忘性大(曾犯过回家拿东西,四样东西跑三趟的丢脸纪录),文写完了,要抱怨的东西也忘了。最大的感受就是:自作孽不可活啊!真是至理名言。
还有在文里一直提的“关于幸福”。老实说,这篇文的原型是来自身边一对并不幸福的小夫妻。刚结婚,却总是吵架,吵急了还动手。既然如此,当初何必选择彼此,现在又何必还在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