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云英听得头昏脑胀。“你说什么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哎,反正好丢脸就是了。你有没有带我的隐形眼镜来?”
云英提起手提袋。“哪,都在这。”
诗若走到厕所里面去换衣服。“小诗呢?”
“上幼稚园去啦。”云英对镜以手理理齐耳的短发,“诗若……”怎么问呢?她竟无法启齿。
她一直沉默到诗若换好衣服出来。
“什么事?”诗若一面戴隐形眼镜,一面问。
“你……你说的……”
“哦,那个人啊!”诗若笑起来。
眼睛还是肿的呢,她已经雨过天青了,云英翻翻白眼,真拿她没辙。
“他心地其实还满好的。”诗若说。戴好了眼镜,她快乐的眨眨眼睛。“啊,重见光明。”
云英紧张地看着她。“诗若,究竟怎么回事?你可别傻兮兮的。那个人有没有……对你怎么样?”
“有啊,我不是告诉你他害我绊了一跤吗?”诗若重新把长发编好。“噫?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一个黑黑高高的男人带我来的。”
“黑黑……啊,那一定是章副理。章副理!”诗若拍一下脑袋。“糟糕,不跟你聊了,我要去上班了。谢谢你帮我送衣服,云英。”她跑出去。
云英跟在她后面,两人都在门外顿住。章人杰还在那。
他礼貌地向云英颔首,关心地望向诗若。她看上去又容光焕发,笑容可掬了。他不由纳罕起来。
“丁小姐,你还好吧?”他小心的问。
“我没事啊。”诗若悄悄由眼睫下看他。“我是不是被开除了?”
人杰松一口气,露出微笑。“谁说的?你都还没开始上班呢。不过,你要不要从明天开始?我是说你……你真的没事?”
“是啊。”诗若把装着她换下来的脏衣服的袋子递给云英。“这个麻烦你帮我带回去,云英。”
“诗若……”
“我上班去了。”她挥挥手,跑过走廊。
“去向余主任报到。”人杰大声告诉她。
“知道啦。”诗若扭头,又挥挥手。
人杰的目光移向云英。忽然两个人都局促起来。
“唔,诗若就是这样,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做事也大而化之。”云英说:“可是她心地很单纯,也很善良。”
“我看得出来。”人杰搞不懂他干嘛如此别扭。她是他属下一名职员的姊姊。他却好像在跟她相亲似的,手脚都无处摆。
结果他把一只手伸向她。“我叫章人杰。立早章,地灵人杰的人杰。”
云英只用指尖碰碰他,迅速缩回她的手。“谢谢你这么关心诗若,章先生。”
“应该的。”
两人又陷入尴尬的一阵沉默。然后同时开口。
“我要回去了。”
“到我办公室坐一下吧?”
两人一齐笑起来。
“再次谢谢你,章先生。”
“不用客气。”
“嗯,再见。”
“我送你。”
“哦,不用了。”
他送她到电梯口,目送她消失在合闭的电梯门里。电梯下降了,他的魂也给带走了一部分。
他忘了问她的名字。转身要向办公室时,人杰忽然想起来。
他和英明不同的地方是,他很少容许自己被异性吸引。英明常为动人、迷人的女子吸引,不过他的外表更常吸引住她们,接着是他各方面的优越条件令她们芳心大动。英明风流自风流,倒还有选择性。就人杰所知,英明虽不花心,可是对谁都不真心。
人杰则一直很小心维护他的感情。通常他和外面的女人没有私交,跟办公室的女性绝对保持适当距离。
大家都说感情上,女人是弱者,容易受伤害。其实男人在这方面比女人更脆弱,他们不表现出来而已。
诗若的姊姊之所以吸引他,倒不是她的漂亮。也不是说她不漂亮啦,她的迷人处,在于她身上散发的那股坚毅的气质,同时眼中又满是教人不解的阴影。
她们姊妹俩是如此的不同。诗若活泼、爽朗而坦率,姊姊正好相反,显得谨慎、内敛和沉静。她们的外貌也截然不同,毫无相似之处。
但他和他的同母异父哥哥也一样。长相、个性全然不同。
只有一点他们四人似乎是共同的。兄弟、姊妹间的感情很亲密。
想到这,人杰想起英明最近的异样。他把丁诗若的人事资料放在他桌上,但他提都没提,问都没问起新来的职员。人杰早上来时去找他,要问他几点和丁诗若面谈,因为凡新加入“英明”的人,不论什么职位,英明都要亲自面谈过,资料才入档,新人也才算正式定位。可是当他走近英明的办公桌,发现放丁诗若的资料夹压在其他送给他过目的档案夹下面,英明连动都没动。
这不像英明的作风。他向来不堆积公事,十分贯彻地实践当日事当日毕,因为他每天要处理的事太多了。
从上个星期五,也就是丁诗若来应征的第二天开始,英明仿佛变得神不守舍,失了魂似的,跟他说话,非得重复两、三遍,他才恍然大梦初醒,努力集中他的注意力。
这,越发的不像英明。他的约会名单比厕所的卷筒卫生纸还长,可是英明一向公私分明,而且绝对以工作为第一优先。
“女人比全世界的蚂蚁还要多。”他总如此说:“蚂蚁嗅甜味,女人闻铜臭味,一闻到就蜂拥而来,一不小心就会踩死一堆。”
每当公司临时有事,英明会毫不犹豫的打电话取消他和某个女子的约会。人杰就亲耳听到好几次。
他的理由直截了当,一点也不温柔婉转。“抱歉,我要开会,今晚走不开”,或“临时有个客户来,改天再吃饭吧……什么时候?不知道,我再和你联络好了”,然后就挂断电话,立刻开始谈公事。
英明还没有到“英明”上班前,死都不肯在他父亲的公司工作,宁可在个普通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当一名苦哈哈的业务员。他当时有个交往了两、三年的女朋友,后来她甩了他,和一个据说拥有忠孝东路一段到四段整片地皮的有钱小开订了婚。英明受此打击,一气之下才回来认祖归宗,一改他过去打死也不承认他是“英明”老板儿子的死硬脾气。
那女人后来发现他皮小开背着她,至少也送了三个女人同样大小的订婚钻戒,同时知道了英明其实是“灰王子”,把戒指退还给小开,回头找英明,想当他的牵手。英明包下整个餐厅,雇来一组小提琴乐队,只请她一个人吃晚饭。
她吃得心花怒放,正为丢了个金龟,钓回来一只钻石?而十分得意,英明和她握握手,谢谢她赏光,叫车送她回家。
也许英明因此一竿子把所有喜欢他或爱上他的女人,全扫进大西洋。但如此未免对某些真对他有情有义的女人太不公平。
话说回来,人杰苦涩地想,他自己何尝不是大同小异?
唉,往事不堪回首。
嗯,说不定老天看他懦弱得可怜。年过三十,既未娶妻成家,又孤零零地一个人,特地派来丁诗若的姊姊,试探他的勇气。
好花堪折直须折,是这么说的吧!
第三章
“最近为什么这么多人迟到早退?”英明皱着眉头,眼睛从那张报表移向站在桌子对面的人事主任。
“报告老板……”
“老板在家,恐怕正在打太极拳。怎么还改不了口啊?我头发都给你们叫白了。别报告了,说吧,我听着呢。”
“是……是……”余主任一紧张或一着急就开始结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