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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吻留下的梦 第36页

作者:叶雯

他哄我入睡,反复呢喃最让人心动的那一句誓言。

4春暖花开,时移事往,随着新日子的来临,旧日子的纷扰不快逐渐褪淡去远。

黑板上边角泛白的阿拉伯数字已进入倒数一百天,七月那道关卡明晃地问在每个人的心田。满山春花开得灿烂耀眼,看花的双眼,藏隐着早谢的恐慌。我们这群苍白少年,在青春最该璀璨的时分,夜夜拥着书本而眠。

早该是这样。每颗璀璨的星子,在距离以外,闪耀的也只是零度以下的暗淡。青春这回事,总有些阳光和雨丝以外的沧桑。虽然有些时候,我仍然不明白,如果好好考上大学,享受青春,体会人生,才算不负,那么,这时节,我究竟又对了什么相负?对十七岁的阳光吗?还是这一花一草一木,这一片大好的柔柔云天?

玫瑰笑我是“问题”少年,这节骨眼了,亏我还想得出这一大堆稀奇古怪、乱七八糟的问题。我真羡慕她们那种全心为目标冲刺的专注。这些日子以来,和她们一起补习数学,我的根基不好,吸收有限,自然就容易离心纷乱,倒累得她们课后费神为我讲解。

这等时节,每个人念起书来都六亲不认。活泼的,渐趋沉静;轻俏的,逐日安宁,全心全意只为那唯一的目标,为赋新词成了件浪费时间的事。夕落时,操场边再看不到追日的少年,月升后,夜读的窗也不再有阴晴圆缺的喟叹。这一生总该有一次认真的时刻,管它值与不值,管它负与不负,总该啊总该,好好撩撩这恼人的七月大考。

嗯,总该。我不必为谁而读,我只想,只是想,好好为自己这一段铭心的岁月,划下一个圆满的句点。

妈咪仍然遗忘给我一丝光和热,秋尽,冬残,到春暖,我的渴盼落了空。我终于了解,妈咪是自私的。也许,她是爱我的,但可能她更爱自己。这些都无所谓了,其实,我又何尝了解过妈咪的渴望——

我们母女,一样的自私。

而随着春花开始飘散,亢久明像空气一样,充斥在我们家各个角落。我对他由点头而招呼而寒暄而短谈,意识上,我已经接受了他。时间真是骇人的东西,所有的怀疑生涩与陌生,就被消融在它的转移中。

亢久明有时会问我功课生活的事,我每每将话题岔开。可是,不谈这些生活的琐碎,相识不深的人,再怎么亲密相近都显得客气而生疏我们之间,就是保持着这一点的距离,客气而冷淡,有礼而生疏。

惜惜双人鱼扫校*寻爱*小说制作室毕竟,融化一颗心,不是件容易的事。

然而,他和妈咪之间必定有了某种的承诺。说不准是什么,可是我想,大约是相依相守。他常不经意地拍拍妈咪的手,以示鼓励安慰或亲呢。这种不经心的小动作,若非也曾爱恋过,否则很难体会出他们之间,那种爱在不言中的缠绵。我想,妈咪是决意从此以后托付给他了。一向尊贵优雅动人无比的妈咪,终于也有这样的软弱。关于妈咪的幸福,我始终保持沉默。两情相悦的事,又何须旁人说太多。

多半的时候,亢久明和妈咪有他们自己的天地,彼此的体已话要说。偶尔一两次,三人一同外出郊游,俨然甜蜜幸福天伦之家,和乐融融。这样的快乐虽是短暂,不知怎的,竟让我有种暖达已久的幸福想像。

妈咪仍然在服装公司工作,沉重的工作压力一点也没有使她明艳照人的脸庞,有着任何一丝的疲惫或憔淬。而也许再度的青春幸福使她觉得过去忽视我太多,在我以为她仍遗忘给我一丝光和热的春雨绵绵里,好几次夜深人静,在我夜读的时候,妈咪推开我的房门,端给我一杯暖暖热热的牛女乃。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动着,背对着妈咪,在热气袅绕的模糊中,眼眶的热泪,暗暗地滴入眼前的牛女乃里。

妈咪是我心口永远的痛处,这样一点温情就足够弥平我心中所有的旧痕与新伤。在那许多次的夜里,妈咪缘着床沿而坐,关掉了房灯,上弦月在窗外好奇地窥探,母女俩在黑暗中相对默默。

一直到月转星移了,我才把灯打开,目送妈咪的身影陷入光圈之外的黑暗中。

妈咪问我,会祝福她吧。我重新又关掉电灯——过去,那往日的明辉又在闪烁,但它微弱的光却没有一丝热——我用力将枕头压住自己的脸庞,夹死这首“失眠人的太阳”。

妈咪竟然问我会不会祝福她——哈!

在她的内心,原来也是渴望我的祝福吗?

知道了妈咪的心,所有的不谅解,就随它化入尘埃吧!这么多年来,原来妈咪一直是那样的孤寂,而我,不过是另一个妈咪。

炳——哈——

5五月艳阳天,天气热的跟灶上的蒸笼一样,凝神细看,每个人的头上都冒着丝丝的白烟。

再过一个礼拜,课程就全部结束了,三年的甜酸苦辣到此即将告个段落,所有的恩怨不平,也都将随着日子的结束,转化成不关痛痒的记忆。

虽说,聚散是不停的,情缘自浅深,分离聚合皆前定,这情景却每每让我想起大观园破败后,一干众人各自为命的凋零。

玫瑰“啪”的一声,书本朝我脑袋敲了一记,说:

“什么时候,还在悼念这些不着边际的闲事。拜托你实际一点好不好?”

我模一模头,朝冬瓜苦笑说:

“那天我突然变笨了,一定都是玫瑰的罪过。”

“对付你这种人,就是要用这种手段。一天到晚风花雪月的,联考可不会考你林黛玉究竟是一块石头变的,还是一株草转世的!”

“玫瑰说的没错,闵怀椿,”冬瓜附和说:

“你就是喜欢乱想,想太多了。剩下不到四十天了,还有心情感伤那些聚散离合。”

“她啊,”玫瑰在一旁拼命加油添酪:

“天上飘朵白云,地上吹片落叶什么的,都可感伤个老半天。我看到时候,她不是成了补习的难客就是南阳街的游民。”

冬瓜打了她一下说:

“你少大嘴巴。”然后转向我:

“念得怎么样了?”

我笑说。

“还好。如果玫瑰不在背后诅咒我的话,也许会更好。”

玫瑰嘟着嘴又要辩驳,钟声当当地响,堵住她的抢白。

其实每科都已经教的差不多,剩下的全是些复习的东西,课上不上倒也无所谓了。是以每科老师大都放我们自习。反正高三这时候,一支脚差不多都跨出校门了,往后的发展,各凭造化,七月大考日再分明见生死。

我干脆丢下书,趴在桌上蒙头大睡。天气这么热,太用功伤神,热死宝贝的脑细胞,那多划不来。反正是最后一堂了,既然精神不济,勉强自己专心,陡然浪费时间。

玫瑰把我摇醒的时候,钟声正好响了第一响。我睡得满身是汗,汗津津的,衣服沾贴在身上,极不舒服。

我几乎把全身都打湿了,才甘心地回教室。冬瓜和玫瑰正好要离开。她们俩参加了考前总复习班,我因为讨厌补习班幽暗萧索的气氛,所以还没有参加。我还是宁愿自己一个人念,自在又逍遥。

我慢慢地把书包整理好,然后才闲闲地摇晃出教室,晃到楼梯间,正好遇着了裴健雄。

“嘿!真高兴看到你。请我吃饭好不好?”我半是撒娇,半是央求,嘴角却又不禁泛起笑意——怎么每次见面都离不开吃饭这回事!丙真是无救的饮食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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