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你说的他是指谁呀?”
“还有谁,当然是任氏的大公子。”李显则颇不是滋味地哼道。
“可任氏唯一的继承人不是在美国分公司吗?”黎敏欢小心翼翼地求证。
“是没错,可他拿到财经博士的学位后,就被任老爷子给召回来。”
任氏企业虽由任家主导,他父亲也握有不少股权,不过一听到任大公子即将顶着财经博士的头衔回国接掌任氏后,李显则便知道他们李家大势已去。
就算任丛日一副看似不会暗耍诡计的模样,他还是不相信任丛日会轻易和他人共享权力。
“则,就算任大公子从美国回来又怎样,我相信依你的能力绝对可以打败他。”
任大公子,任氏企业未来的接班人,哈!这种超级高档货实在太吸引人,不过就不知道他的长相、性情如何。
“敏欢,妳这张小嘴真甜。”难怪他会这么喜欢她。
“讨厌,你忘记人家是做哪一行的吗?”她咯咯笑起。
“敏欢,这样吧,等我一离婚,咱们马上结婚。”
“则,我觉得我们这样做好象对不起你太太耶,更何况,你若选在这当头离婚,恐怕会留给任大公子不好的印象。”
在前一刻,她是绝不会说出这种话来,但现在不同了,当她知道任大公子的存在后,已开始蠢蠢欲动。
“妳说的有几分道理,任大少爷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不过他并没有一般富家子弟的高傲嘴脸,而且听说……”李显则突然嗤笑了声。
“听说什么?”黎敏欢尽可能不让自己的语气变得太过急切。
“他很专情。”李显则的表情显现出有些不屑。
“喔,那我倒是挺好奇这位任大公子是怎么个专情法。”实在太美妙,像这种多金又专一的男人世上已所剩下不多。
“我是不知道他哪里不行啦,不过据我所知,大少爷身边的女人始终只有一个,而且已经交往超过五年。”他戏谑道。
天哪!五年之中就只拥有一个女人。好,她决定了,像这种稀有又珍奇的男人她一定要好好把握住,不过首先她必须制造机会。
“则,你不是说过后天晚上有个什么欢迎酒会吗?那我可不可以跟你一道去?”黎敏欢扯着他的手臂,仰首撒娇。
“妳想去?”这不是不行,只是若被下属看见跟在他身边的不是正牌夫人,那可能会……
“则,你放心,只要你给我张邀请函,我可以自个儿进去--找你。”她拋了记媚眼给他,然她眼中所闪烁的魅惑光芒,却是针对另一个男人。
一个她决定擒到手的极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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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酒会的地点设在丽池饭店的十二楼。
七点钟不到,会场中不仅出现许多与任氏企业有来往的企业菁英,更有一些不请自来的政商名流前来共襄盛举;会有这情形也是理所当然的,谁教任氏企业新上任的总经理是个不可得罪的大人物。
老早就来到酒会的黎敏欢隐身在会场中最不显眼的角落。
她轻轻摇晃着手中的高脚杯,然后伺机寻找她的狩猎对象--任、丛、日。
不过,一袭紧身的黑色晚礼服,以及将她脸蛋点缀得更加出色的彩妆,还是让她被不少男人觊觎,但只要三两下,她就可以将这些不识相的家伙全撵到一边去。
直至--
就是他!当黎敏欢的视线一对上任丛日的剎那间,她怔愣住了。
虽然她未见过任丛日,但从他被一群人给簇拥着走入会场,然后现场再响起一阵如雷贯耳的掌声时,她想不认出他都不行。
幸亏会场中众人的声音极大,否则她铁定可以听见自个儿的抽气声。
因为,任大公子实在俊美得不象话。
非但如此,他的举手投足之间不仅没那种不可一世的骄矜,还处处显露出优雅、含蓄及合宜的姿态;再者,从他眉目间所散发出的温柔气息,说真的,她这时候才完全相信李显则所言不假,他确确实实没有富家子弟惯有的傲慢。
至于李显则最不齿他专情这一项,她还是得亲自去确认。
不过,要接近他还真不容易,因为围绕在他身边的人实在太多,而她若在众人面前主动前去搭讪,那非但会破坏她的行情,更有可能会替她招来讨人厌的“苍蝇”。
啧,这下该怎么做才奸呢?
就在这时候,任丛日突然向身边的人低言数句,随后便不知何故独自离开酒会现场。
机会来了!黎敏欢亦跟着他快步离开会场,不过在绕过转角处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道修长身影隐没在电梯内,
可恶,他进了电梯!不,这场欢迎酒会才开始没多久,身为主角的他不可能掉头就走;那么,他是要到哪个楼层去?
心念才一萌生,黎敏欢便猛然转身冲向楼梯间。
好,她就一个楼层、一个楼层找。
十一楼--黎敏欢微喘着气,探头觑了眼电梯门;没有动静。十楼--咦,同样没动静。
九楼--也没有走出电梯门的身影。
不过,当她气喘吁吁再次拎着裙襬吃力地踩着高跟鞋直往八楼冲下之际--
啊!黎敏欢突然痛叫出声,幸好她及时抓住楼梯的扶手,否则摔下楼去可不怎么好玩。
哀着扭伤的脚踝,黎敏欢顿时觉得欲哭无泪。
讨厌!老天爷竟选在这个时候来破坏她的好事;不成!她非要见到任丛日不可,大不了她一间房、一间房找就是。
强忍着脚踝的剧痛,黎敏欢慢慢跳下楼,而后靠着墙壁,一拐、一拐地往灯光晕黄的长廊走去。
可是她的脚踝实在太疼了,不得已之余,只好先打消主意,让背倚着墙壁缓缓滑坐在地上。
可恶!竟发生这种倒霉事,看来她今晚可能要无功而返了。
月兑下细跟高跟鞋,黎敏欢懊恼地将它用力一扔。
任丛日弯腰拾起眼前的一只红色高跟鞋,温柔似水的俊眸不禁跃上一股淡淡的笑意,“小姐,这是妳的鞋子吗?”
黎敏欢一愣,瞬间抬眼;是他,任丛日!
“小姐,这是妳的鞋子吗?”
任丛日令人陶醉的嗓音再一次在她耳边响起。
想不到这么近距离看他,才发现他更好看、更慑人。
不单如此,他身上还有股极清淡的古龙水味,闻起来很舒服,一点都不浓烈刺鼻,而这便是属于他任丛日专有的味道。
“小姐。”任丛日微微俯,漾着浅笑的俊颜在瞬间掠过一抹异样神色,“妳没事吧?”凝视一直盯住他不放的人儿,他的唇角不自觉地扬得更高些,
“我……”她不禁暗咒:黎敏欢,妳究竟在干啥?妳想狩猎的完美男人已经站在妳面前,而妳却像个呆瓜一样直瞅着人家不放!
黎敏欢先是花费好大的力气将视线从他脸上转移到他手中的高跟鞋,然后再勉强自己稳住飞快的心跳。
黎敏欢,加油!
“任先生,我的脚扭伤了,你能扶我站起来吗?”黎敏欢再次对上他温柔的目光,而心亦不受控制地怦咚怦咚乱跳。
“小姐知道我姓任?”发出疑问的同时,任丛日也很绅士地将她轻轻扶起。
不过,或许她的脚踝真的很痛,因为她几乎把全身的重量全都压在他身上。
糟糕,说得太顺口。
“不瞒你说,我有收到任氏企业的邀请函。”当她的颊际“不小心”贴上他厚实的胸膛时,她立即感觉到任丛日除了有张蛊惑人心的外表外,壮硕的骨架及毫无一点赘肉的修长身形更教人难以不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