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杂?其实不会的。在以大楼为单位的社区中,大家都是很友善、很温和的。许多故事在这里无声的上演,有时热心的警卫先生会跟我聊几句,甚至告诉我某些默默发生的恋爱故事。
渐渐变得凉爽的夜里,站在阳台抽烟,望着隔壁大楼的灯火,我常想,每个灯火之下,都有不同的故事在发生。
写《桃花桃花不要来》的时候,我将这种情怀一点一滴的编写进去。或许我是个足不出户的作者,但是看似平静无波的生活,各式各样精采的人生却都在我身边上演着。
我喜爱这个社区、这个永远有蓝天白云的都市,我喜爱这个红尘万丈的人间。
当心爱的人走到阳台,一面叮咛我不要抽太多烟,一面默默的和我一起看着万家灯火,我也静静的将头枕在他肩上,享受我们才感受得到的平凡静谧时--
实在别无所求了。
我想,我需要的永远不是惊涛骇浪的爱情,而是平凡相依的情感吧。
在我非常幸福的时刻,我也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得到这种平凡的幸福。
(谜之声:恋爱的人说话都像妳这么肉麻兮兮?O_o)
(某作者:妳妳妳--妳给我管--)
此外,我附上一篇和《桃花桃花不要来》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小短篇,算是给读者的小优待……XD
其实,我个人对于奇幻小说有着很深的情感,所以都会忍不住在小说里搞怪一下。我也知道对读者来说,会有点小小的阅读障碍……(跪)
以后我会减少这类的行为,但是……我大概会附在小说最后,让我的奇幻魂小小发烧一下吧。
当然,若是妳对奇幻很没兴趣,那么,这本书可以看到这里打住了。
也谢谢编编对我的任性百般包容。您辛苦啦~~嘎嘎嘎~~
小短篇——木桶豆花
一碗好的木桶豆花,真是越来越难吃到了。
躺在床上,她迷迷糊糊的张开眼,身边躺着跟她一样气息灼热的夫君。
天候不好,他们夫妻俩都染上伤寒病倒了,好不容易烧退了些,隔窗听到一声声模糊的“豆花!豆花~~”叫卖声。
那是木桶豆花的香气。
温润柔女敕、可以顺着火烫的喉咙滑下,一点点不舒服也不会有的好味道。芳香的红姜水,像是可以把这股又冷又热的体温镇住,再也作不了怪。
她咽了咽口水,病这么久,她第一次想吃点什么。但是,她的四肢一点力气也找不出来,无力的听着摊贩叫喊声越来越远。
“想吃……想吃豆花……”夫君辗转的低喃,似乎仍处于高热中。
勉强挽了挽头发,她抓起床头的布巾,轻轻的拭去夫君额上的细汗,又使尽最后一点力气,将布巾拧了把清凉,覆在夫君的额上。
挣扎起身,她只觉眼前金星乱冒,但还是咬紧牙根,从碗橱里拿出一只提壶,追着豆花摊贩去了。
因为夫君想吃豆花。
可能是发烧的关系,月光洒了道路-片白茫茫,她像是在月光下的荒野走着,吃力的追着越来越远的豆花叫卖声。
好不容易爬上一个坡,她却让一个狼头人身的怪物给截住了。
“女人!妳居然两手空空地想从我的地盘过去?!妳若有点食物,我还可以饶妳一命,居然带个空提壶经过山坡!看我不把妳吃个干干净净!”狼怪挥舞着手上的木棒,恶狠狠的说。
听着那叫卖声,越来越远了呢……
“怪物大爷!”她急得不得了,使劲往怪物身上一推,人高马大的狼怪居然让她推得往后跌。她拢了拢身上的披风,“爷,我病着呢,难吃得紧。我家那口子也病着,就盼着吃碗豆花。你现在吃了我又有什么好处呢?还不如等我病好了,你再吃我,成不成?”
跌得鼻青脸肿的狼怪,虚张声势的爬起来,“到那时我上哪里寻妳去?!就算要路过,也得把小指头留下来!”
狼怪一把抢走了她的左手小指,便飞逃而去了。
好痛喔……但是她却只把衣服拢紧些,继续追着叫卖声去了。
因为夫君要吃豆花。
跑了很久很久,叫卖声一直忽远忽近。原本她很难受的,可越往前跑,身体越轻、越舒服。
眼见就要迫到那摊贩,一个手短腿长的狈头人身怪物拦住了她。“女人!妳居然两手空空就想从我的地盘过去?!妳若有点食物--”
怎么又来了?她焦急的左右看了一会儿,看见豆花摊子停了停,又往前走了,不禁大急,“我夫君的豆花!等一等~~”
“喂,妳这女人好没礼貌!”狈怪生气了,“妳好歹也听我把话说完……”
还不就是要吃?她赌气的将左手无名指拔下来,忿忿的摔在狈怪身上,竟将他打得翻了五、六个跟头。
“等等我~~豆花,等等我--”她高举着提壶,深深的月色,全化成了沉沉没有生气的雪。
最后,她在及膝的雪中跌跤了。
等她挣扎着爬起来,发现每个人都在看她。人人都穿得非常雅致、极尽奢华,有的还穿着全套官服,像是要晋见皇帝般,那样隆重的来吃碗豆花。
但是她却披头散发,只披件披风,裙襬上都是泥巴,左手还不断的流着血,很……狼狈。
每一双眼睛都在看她,一点声音也没有。
“我只是……”她畏怯的小声说着,“我只是想为我生病的夫君买碗豆花。”
真是……这女人就是死心眼,笨!
她的夫君绝望的朝床上的男人吹口气,那男人复原成一件黑色长袍。
他顺手抓住作恶的病魔,原本斯文的脸上有着不协调的狰狞,“听说你戏弄我家笨女人?”
病魔不断扭曲尖叫,“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一时好玩……”
凄厉的尾音消失在男人的唇角,他将病魔咽了下去,“我家的笨女人是只有我可以戏弄的。”
推开窗,他开始无声的飞奔跟踪。
“男人!你居然两手空空地想从我的地盘过去--”狼怪大呼小叫,话却硬生生的被截断,他睁着双眼,不敢相信的看着这个凡人拉出他肚肠里的女人小指。
“我现在不是两手空空了。”他小心的用手帕包起来。“啧,脏死了。我家茶笆可不是给你们这些怪物吃的。”一脚把狼怪踢得远远的。
他继续飞奔,风中有妻子淡淡的味道。
找到那个正在舌忝女人无名指的狈怪时,他按捺不住地把狈怪打入地下三尺。
“要吃去吃自己的老婆!”他吼,“别碰我老婆!”
真的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娶个这么笨的女人?
当他飞奔到豆花摊时,他家的笨女人正让牛头马面抓着,手上还在流血。
“大王,这是我家的笨茶笆。”男人满脸堆笑,“她又蠢又笨的,啥都不会,留着不过是碍着您的眼……就赐给小人吧?”
幽深的阴影中,有个做王服打扮的人冷笑一声,“她扑过来就只会说『我家夫君要吃豆花』。”
男人揩揩汗,“我家茶笆顽固得跟石头一样。我哄她说我也病了,留件衣服在她身边当成是我,要不然我连出门干活都没办法。哪知道病魔作恶,故意哄这死心眼的笨女人,没想到她居然挣起命来了!您瞧瞧,这女人像是能吃的样子吗?还是还给小的,让她回去挑水煮饭洗衣吧。”
那做王服打扮的人静默了一会儿,“天底下没有比她夫君更重要的事儿了。”他轻笑一声,“带回去吧。你这人没半分人气,就不知道她看上你哪一点。为了一句欺骗的话,弄得小指跟无名指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