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相信她肚子上那下子没有瘀青,不过,应该比我痛多了。”
发生了这件事情,还真在新生中,被注意到了,当然,也被同校的卫青和天平注意到。
原来还真也考上这里啦?卫青心里挺高兴的。开学没多久,还真又回去道馆,几个月不见,还真长高了一点,那种淡淡的茫然褪去,像是阳光般的焕发和朝气蓬勃。
阿…我好喜欢还真。
看着她精力充沛的喊着,卫青的眼光,真舍不得离开她。
听说她因为偷考卷被开除,卫青压根就不相信。她干嘛偷考卷?如果是联考考卷也就罢了,怎么会去偷那种小ㄎㄚ的考卷?
还真旋即离开了台北,不知所踪,他担心的不知道该怎办。虽然他同时也和两个女孩子交往,但是比起还真的精神奕奕,他对於那两个要接要送,每天电话要报到,三节送礼,只会嗲声嗲气的女朋友,实在累得多了。
唔。虽然分手的理由是同时发现了他脚踏两条船,但是真要挽回也不是不能的。
但是,我喜欢还真。
阿健?那个浑小子就不用列在考虑内。漂亮的女孩子身边总有些苍蝇。
不用说别的,就有个大四的苍蝇王虎视眈眈。
这个比较伤脑筋。
天平没有注意到学弟怨恨的眼光,专注的看着正在打篮球的还真。
将长长的头发紮成一条马尾,在球场上奔驰着。皮肤晒成淡金色,像是只敏捷的小鹿。
终於…回到台北了,还真。失踪了这么久,天平总是安慰自己,满街都是女人,他早晚会忘记还真的。
他错了。不知道为了什么,他被那个小小的高三女生给制约了。凶巴巴的,总是斜着眼睛看他,现出不屑的神情。在他病重的时候,却为他流下怜惜的眼泪。
还真身上的气息,那么的熟悉。
对她的思念,与日俱增。后悔她曾经那么贴近的时候,为什么让她远离。
开学没多久,还真让高中时的同学挟怨报复,看着她脸上的红印子,真是令人发火。
私下他交代了社团,让那个动手的女生难过日子。
我的还真,怎能随你说打就打?
一想到她,我的胸口就闷闷的疼痛…阿阿~这爱的痛楚…还真…空气中充满了粉红色的香气~阿阿~这是爱的芳香~阿~还真~没有例外的,试着拥抱她的天平,再一次的被还真KO。
“为什么你身边的苍蝇那么多?”阿健抱怨着。
“我也在想这一点说。为什么你去打个排球,后面一堆尖叫的女生?”
还真顶了回去。
“你怎能怪我阿?又不是我叫她们来的。”
“同理可证。”
虽然无可反驳,阿健还是有点不太高兴。这两个苍蝇缠绵甚久,害他老是战战兢兢的。他实在怀念在花莲的日子,只有他和还真,牵着手在海堤散步的日子。
一回到台北,就卷入了忙碌的漩涡。
我和还真,以后会怎样?他开始不安。因为不安,他钉还真钉的很紧。
还真进了大学后,对於这个只能在小说里出现的殿堂,充满了好奇的眼光。
台大的校风与众不同,新生训练的时候,校长在上面致词,下面拉社团的学长姊也跟着喊喊叫叫。没有人制止他们。
“很快的,你们会发现台大的自由。”校长笑笑,不以为意,“欢迎来到台大。”
她马上喜欢上了这个学校。这种胸襟,嘿。
还没搞清楚状况,还真被拖进女篮社。“我不会打篮球。”还真说。
“没问题,我也不会。”队长对她笑笑,“我被学姊陷害,不接不行。”
还真对她瞪大了眼睛,“阿,放轻松点。有指导老师会教,别紧张。
晒得这么黑,应该会打篮球。”
“我只会打跆拳道。”还真很诚实的说。
“我听到有人说跆拳道?什么级数?”另一个学姊跳过来。
“红带黑头。”
她马上把申请书伸到还真的鼻子下面。
“她是篮球社的。”队长不依了。
“篮球社和跆拳道社的练习时间是错开的。”两个学姊握手,达成共识。
就这样,还真糊里糊涂的成了两个社团的团员。
“下个月要跟中兴友谊赛喔。”篮球社的队长说。
啥?一大半的学员还不会打阿~“下个礼拜有学姊会回来现场对打喔。”跆拳道社的社长说。
阿?我才刚加进来阿~上课的时候,交了篇小说当作业,没有灵感,就把自身体验写了出去。
老师叫住她。
“邱还真?”
“是。请叫我还真。”虽然这个身分这么久了,姓邱这件事情还是让她有点怪异感。
“嗯。这篇小说写得不错。”
谢谢。
“有个新人奖,要不要去参加看看?”
吭?文艺奖?不会吧?我没写过小说阿~还有功课。她不打算混文凭。结果她忙得分身乏术的时候,阿健却常常查她的勤,让她恼火。
有回和阿健大吵到得喝膨大海之后,受不了,跑去找杨瑾。
用钥匙打开杨瑾宿舍的大门,正好杨瑾和某女子在拥吻,还真瞪大眼睛,三个人尴尬了一分钟。
“请…请继续…”还真赶紧关上门,匆匆跑掉。
笨蛋。我干嘛哭…干我什么事…
但是她还是哭着跑掉了。
第二十七章
“不去追吗?”那女子清澄的眼睛看着杨瑾,含笑。
“去追?为什么?”杨瑾放开了那女子,点起了烟。
白烟袅袅中,那女子身影绰约,从背后环抱着杨瑾,“因为…那可能是另一个千帆,对吗?”
听到这个名字,杨瑾僵硬了一下。
“重英,你答应的事情,忘了吗?”杨瑾没有回头,却听到她的一声轻笑。
“为了千帆,你甘愿付出一个吻。若是为了还真,你甘愿付出什么?”
重英缓缓的飞到他的面前,似笑非笑。
杨瑾知道,重英喜欢他,从在学院时,就是这个样子了。美丽的,圣母似的重英,日后被分配到儿童部。“守护天使”这职位,真的非常适合她。
“这跟你没关系。”杨瑾淡漠的说着。
“呵呵…好冷淡唷…杨瑾。人家我,一直爱着你呢。”重英抱着他的脖子。
杨瑾苦笑着。对於这个好奇的守护天使,他向来不知道该怎办。若说重英爱他,那种爱情,倒像是爱着某种珍禽异兽,高高兴兴的记录生态,连这种生物的交配和生育,都在观察的范围内。
没有不必要的爱恨情结的守护天使,对於杨瑾激烈的情感波动,总是好奇而喜爱的。从很小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
她是个彻底的天使。
“重英,你是个变态的天使。”重英喜欢吻他,对於这种奇怪的亲暱,杨瑾倒不是讨厌。
“呵呵…不要这样…为了嘉勉你乖乖让我吻…就让你看看,千帆。”
在她绵白的掌心,飞快的转着空气的流动,像是面镜子,可以看到遥远的影像。
非常小的女孩子,颤巍巍的走着,身边围绕着家人。不太爱笑的,专注的走她的路。
是的。那是千帆。灵魂的颜色一点都没有差异。他观看长久,衷心爱恋的灵魂。
他的眼眶湿润。
“十个月大,非常健康喔。不过,若是为了亲爱的杨瑾,我可以报个病缺,将她替换给你。”
“你试看看。我会毁了你,毁天灭地,直到我终结为止。”
重英亲吻他的脖子,轻笑。“好可怕,人家会怕ㄟ…”
“重英,我是认真的。”
她没有愠怒的表情,反而充满了欣赏的喜爱。“杨瑾,你对还真呢?
你爱着还真?”
“胡说什么?”
“呵。你这不坦白的傢伙。好好想想,到底是为了还真的灵魂有千帆的颜色,还是对着还真动心了?要对自己坦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