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可以舒舒服服地睡觉,吃饱肚子,当然,有美食更好,花些时间把不大的房间收拾得干净一点,然后,尽情地画出美妙的人物、场景、精彩的故事,让看的人都说好看,她就会觉得好幸福了。
放在心上的事,也就这么一件。
往往在意的事情少了,会被人说“缺心眼”、“短脑筋”,却也是最容易快乐的人了。
晚上李采凡做了三菜一汤,凌旭回来的时候她正在往自己的碗里盛饭。
“你自己煮饭?”他从饭厅前经过时问。
“嗯。你吃过晚饭了吗?”
“还没。”
“那……”虽然煮的分量不多,她还是出于礼貌问:“要不要一起吃?”
凌旭伸头看了看桌上的菜,一个西红柿炒鸡蛋,一个青菜香菇,一个青椒土豆丝,还有紫菜汤,颜色搭配得倒还算漂亮。
“不了。”他直接走过去,“我等会还要出去,晚上约了别人吃饭。”
“哦。”于是她端起小碗独自吃起来。奈奈凑到她身边嗅来嗅去,她便夹了两块鸡蛋到它的餐盆里。
“你在干什么?”一抬头她发现凌旭正执着起子在她的门上动作,端着碗走过去。
“装锁。”
“原来不是有锁吗?”
他头也不回地说:“原来那个太旧了,而且我有钥匙。”
“嗯?”她不明所以,见他不再答话,于是站在一旁,一边努力往自己嘴里扒饭菜,一边看他利落地将门上原来的锁敲下来,将新的安上去。
“呐,这是原装的钥匙,只有两把。你收好。”他转身将两把亮晶晶的钥匙递到她面前。
李采凡努力将口中饭菜咽下去,接过钥匙。
“你记得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把门锁好。”
“哦,好。”她看看他的神色,顺从地答应。
“我们这里夜晚有时会出现白眼猿人的灵体。如果不锁好门,它会进去咬人的。”
“你骗人。”话虽然这么说,她的脸还是白了白。
凌旭收拾好门锁后才来到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一罐饮料。他瞟瞟桌上所剩不多的菜,问:“你只会烧素菜吗?你吃素?”
“不是。我也会烧肉的,烧鱼也不难。”她说,“不过蔬菜对身体比较好。而且,做起来也容易。”其实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她低头,这两年来除了奈奈的伙食她哪里还在家里料理过别的肉食?且不说麻烦,看到鸡、鱼等活物她就动不了刀子。谗的时候最多和朋友到麦当劳或哪家简餐店过过瘾。
凌旭终于找了双筷子,夹了一口菜。
李采凡笑着问他:“味道如何?”
“普通。”他说。其实应该算得上不错了,“要嫁人的话还需要努力。”
李采凡皱皱鼻子哼了一声,“烧家常菜又不难,我高中的时候就会做糖醋排骨了。但现在又不见得每个女子都要会做菜呀。华姐曾对我说,她只会泡快餐面。”
凌旭垂头。他那个小姨啊……不提也罢,“华婷从小只想做女强人,弃女红,远庖厨,现在二十七岁高龄了依然孤家寡人一个。难道你想和她一样?”
“咦?我不想做女强人呀。我只想每个月可以连载漫画,这样有固定的收入了,就可以继续悠闲地画画了。”
“那以后怎么办?你想一辈子这样一个人生活下去吗?”
“咦?其实以后我想生一个儿子,他最好长得和龙马一样。我画画赚钱给他交学费,然后母子俩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越前龙马是动漫《网球王子》中的主角,又酷又可爱的小男生,她目前相当喜欢一个角色。
“你和谁去生儿子呀?!”凌旭大吼。
“呃,我没想好……”她对他的震怒感到莫名,解释道:“但以后结婚的话就会生了吧。”
“你准备和谁结婚?”他沉着声音问。
“我……还没想好。”她有点胆怯,不明白对方因何而突然变脸,于是小心地说:“但总会结婚的吧?爸爸妈妈叫我最好二十七岁以前结婚。”
凌旭注视着她深深吸了一口气。他原以为她们这类漫画狂人都是不思置家的人,他那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小姨甚至自言三十岁之前不谈感情。可这个丫头,明明自己还是一副孩子的样子,竟考虑到了结婚生子的事情,实在是有一种……古怪的诱惑。
他平静下语气,问:“那你有喜欢的人吗?”
“有,有的。”
凌旭的脸色一青,“谁?”
她吐珠般地报:“妈妈,皮皮,华姐……”
凌旭厉声打断她:“我问的是男人!”
“呃……龙、龙马。”她很快报出。
凌旭满脸挫败。他早该猜到她会说漫画里的人物,只好黑着脸继续问:“除了这个?”
“塔矢亮。”依然迅速报出。那是《棋魂》里的角色。
“现实里的!我说现实里的!”他吼,觉得自己要疯了。在她张口答前又明智地添上一句:“你的爸爸伯伯等家人不算!”
接下来李采凡果然陷入了考虑中,凌旭紧张地盯着她的脸,生怕她一张口吐出一个陌生的名字来把自己气到吐血。
李采凡想了一会儿便说:“你吧。”
“什么?”他惊住,“你说……我?你喜欢我吗?”
“嗯,喜欢的。你是很好的人。”她微笑着说,“对了,还有风的追忆。”
凌旭内心的潮水刚刚翻涌起来,又匆匆退去。他沉住气,不动声色地问:“风的追忆,是谁?”
“他是我在网上认识的朋友。他的文章写得可真好,我和皮皮都很喜欢。”
“他是做什么的?小说家吗?”
“嗯,也算吧。他是自由撰稿人,大多数时候是为杂志写文章的。”
“那他多大了?长什么样?”
“我没见过他呢,我们只是在网上碰面的。年龄的话,和我们差不多大吧。”没有察觉到对方超越界限的问题,她依旧据实而言。
“哦。”这一边的人暗中松一口气。原来只是网友,连面都没见过,应该不足为惧。想想也是,如果她真有恋人的话,如何还会向自己求助?
既然如此,她对自己的这份“喜欢”,比起她对家人朋友的喜欢,也不会有什么差别吧。
淡笑。至少是喜欢了。
第4章(1)
凌旭去了G市两天,一谈完和M出版的合约,没顾上接受人家的游览招待就匆匆赶了回来。一到家他就发现了让自己气歪嘴的事情:某人不见了!连同她的电脑,以及狗。
“你到底在哪里?!”他疲累地倒在沙发上,正对着电话大喊,另一手不耐烦地解开领带。
“呃……”李采凡把手机从耳边拿得远一些,“我现在在一个朋友那里帮忙。”
“什么朋友?帮什么忙?”
“是我大学的学姐……下个月有一个漫画展,她要出一些作品去参加。她们社团还要出同人志,人手不够。”
凌旭平缓了一下语气,“那你要过去多久?”
“一个星期吧。”
“什么?”他从沙发上跳起来,“你要在那边一个星期?都住在那里不回来吗?”
“是的……嗯……”
“不行,晚上要回家。”
“可是我们在赶稿呀,她家很远的,来回不方便。”
“我开车接你。回来。”
李采凡哭丧着脸看向另一台电脑前叼着一支笔的陈方,对方则一副看好戏的架势。她只好抱着手机继续哀求:“对不起啦,我真的回不来。我们在赶稿,有时要工作到夜里,回去真的很不方便的。这边一结束我就回去,行不行?”
电话那边的人半天没说话。终于凌旭低沉的声音传过来:“你现在住在哪里?”
“什么?我、我学姐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