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不知道,至少暂时不会。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在这个地区找到工作。在雇主眼中,我现在可以说是风评不佳。”
“你打算到外地找工作吗?”他尽可能以不在乎的语气问,但一颗心早就紧揪着。
“那要看喽。”
“看什么?”
她停止练拳,用毛巾擦掉脸上和手臂上的汗水。“他夺走了我的某样东西,”她平静地说。“他不必我就造成了伤害。每次想到性关系,都令我感到无助、憎恨和反感得无法呼吸。我想到我花了那么多时间练功,但在关键时刻到来时,那些功夫都没有用。我根本无法对抗他。”
“不尽然,”他说。“你打破了他的头。”
“那不算,他已经死了。”她苦笑。“但还是大快人心。”
“没错。”他说。“杀他令我心里非常痛快。”
她的眼神显示她了解,而且羡慕他有那个机会。
“我们往后的路要怎么走?”尽避发生了那么多事,那仍然是最重要的问题。
她用令他心跳加速的撩人姿态走向他。“那要看喽。”
他觉得自己像跳针的唱机。“看什么?”她已经相当靠近他,那种混合着热汗的女性气息令他更加亢奋。
她伸手环住他的腰,他感觉到她抽出他的手铐。“看你。”她说,三个星期来首次露出真正的微笑。“看我们还合不合。”
他躺在运动垫子上,双手被拉到头顶用手铐铐在水管上。他全身赤果,满头大汗,走投无路地苦苦哀求。这个女人会要了他的命。
她不慌不忙。她跨坐在他身上,使他深入她的体内之后就坐着不动。起初他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后来他感觉到她的内部肌肉忽而夹紧他、忽而放开他,慢慢地把他带到高潮的边缘又不让他达到。
她已经两次达到高潮了。第一次似乎令她意外,但她决心追逐第二次。到那时,他已经在苦苦哀求了,但每次他一移动臀部,她就静止不动。
天啊!她真是不简单。光是看着她,他的一颗心就好像要爆炸。她全身赤果,全神贯注,头往后仰,眼眸半闭,硬挺。她所有不愉快的回忆现在想必都被愉快的回忆取代了;如果还没有,那么他就要乐死了。
她倾身亲吻他,挑逗的唇舌许诺着狂野的激情。“我们仍然合得来。”她喃喃细语。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话语化为申吟。
“我有,但我不能让他赢。你对我太重要,寇子。我必须确定我能够摆月兑他。”
“你摆月兑他了吗?”
她扭动臀部。“哦,是的。”
“那么看在老天的分上,”他呜咽。“快快救我月兑离苦海。”
令他如释重负的是,她做到了。等他又能思考和说话时,她侧躺在他身旁,懒洋洋地抚模他的胸膛。
“我爱你,寇子。”她认真地说。
“我也爱你。你是不是该改口叫我堂生了?”
“我要考虑、考虑。也许五周年纪念日吧!”
啊,这个中听。“那么一周年纪念日会在什么时候?”他故作轻松地问。
“嗯,让我想想。你觉得明年七月怎么样?”
由于现在是五月的最后一周,所以那个日期听来不错。
她解开手铐。他一获得自由,立刻翻身压住她。她先是浑身一僵,然后放松下来,她的手滑上他的背。“我以为你被他杀死了。”她激动地低语,把脸埋在他的肩膀上。“我恨他破坏我们的生活,夺走那么多条人命。”
“他只有在我们让他赢的时候才会赢,宝贝。”他留恋地、缓缓地亲吻她。“你是说真的,还是我自作多情?你会嫁给我吗?”
“对。”她咧嘴而笑。“至少他使我搞清楚了那件事。以为你死了时,我知道任何事都不及爱你重要,包括环游世界,甚至是他也开枪打死我。我一下子就不生你的气了。”
“我可不想养成每次你生我的气,我就去挨子弹的习惯。”他咕哝。
“大可不必,宝贝。”她亲吻他的肩膀,紧紧抱住他。“大可不必。”
──全书完──
作家天地聊天室
罗曼史作家:琳达·霍华
时间:二O0二年五月九日
主题:“死命讨好”
欣欣:欢迎。今晚我们要和畅销作家琳达·霍华聊聊《死命讨好》。
琳达·霍华(简称琳达):大家好!很高兴和各位说话。
玛莉亚:琳达,从你的第一本书起,我就是你的忠实读者。我们的年纪差不多。我如饥似渴地阅读《死命讨好》,而且非常喜爱。现在我想知道你接下来要写什么,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看到?
琳达:我真的不知道下本书会是什么,可能会在明年此时出版。写《死命讨好》差点要了我的命,我的脑袋要过两、三个月才会恢复元气,到时我才会开始写新书。
梅琳:我也住在阿拉巴马州,琳达。除了《猎男季节》以外,还有哪些书以阿拉巴马州为背景?将来还会有书以这里为背景吗?故事就像发生在你家后院的感觉真不错。
琳达:《暮浓》和《死命讨好》的背景都在阿拉巴马州。在得到灵感前,我不会知道一本书的背景会在哪里。不知何故,地点似乎是由情节来决定的。
薇丝卡:你在写总管前做了哪种研究?《死命讨好》里有一场戏非常接近“她真的在说不要吗?”你如何写出那场戏又不致传达出错误的信息?对了,我很喜欢那一场。
琳达:哪一场,薇丝卡?我上网研究总管。网路上可以查到许多关于总管的文章。
蓓蒂:薇丝卡指的是旅馆里的那一场,对不对?
琳达:啊,旅馆里的那一场。她没有说“不要”,她的行动和事后说的话证明她对他还是有感情,否则她不可能让他跟她。别忘了那一场是由他的观点写的。你看到的是,他的孤注一掷,你看不到她的内心想法。
凌依:我好喜欢《完美先生》。你会不会用那本书中的任何人物来写另一本书?
琳达:没有计划写《完美先生》中其他人的故事。
可洁:嗨,初次来到聊天室,非来跟琳达.霍华打声招呼不可。你是一位很棒的作家。
琳达:谢谢,可洁。
梆琼:琳达,你最喜欢的男主角是谁?
琳达:我非常喜爱《女王的人马》的麦强思。我觉得《死命讨好》的寇子可爱得该枪毙。《完美先生》的唐山姆让我边写边笑,他真的很有趣。我挑不出一个最喜欢的。
安:我非常喜欢《晨光之子》。你还会写时光旅行的书吗?
琳达:那要看时光旅行的情节有没有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没办法坐下来说:“啊,我要写一本时光旅行的书。”然后开始设计情节。真的没办法。
美琵:你写得非常好,琳达。我的问题是,你有没有时间或意愿重读你的旧作?
琳达:几乎从来没有,美琵。我翻出旧作通常只是为了察看某个细节。
拉索:你写一本书需要多久?每本书都一样吗?
琳达:差不多,拉索。花时间的不是写,而是思考和研究。
卡蜜:你很擅长写警察。你怎么会那么了解他们?你本人认识任何警察吗?
琳达:我有个姊夫是警长,有个小叔是警察,还有个弟弟是警察。每当我想要知道和警察工作有关的事时,打电话就行。他们很乐意谈他们的工作。我前面说的研究其实是弹道学方面的研究。
辛蒂:你会不会觉得非常引人入胜的开头很难写,还是你直接就写了?
琳达:就开场而言,我是直接就写了,辛蒂。故事本身比较重要,我只是努力把故事照它在我脑海里的样子说出来。我连开场是否引人入胜都没想到,我想到的只有说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