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他绝不能实情实禀。想到他得为了一个女人而对他父王说谎,迪凡实在愈想愈火大。不过,他又想,必然是这趟长途航程磨损了他的耐力,才会使今天即使是芝麻绿豆的小事,亦难以容忍。不,不对,是丹雅,她似乎想使他气疯。
他原以为她会有所改变。拉嘉告诉他她已经不再怀疑她的身份,也不再怀疑他们的,所以他今早才主动去见她。结果,先是舱房内的那席话,然后是马车内的,她到底想做什么?如果是想挫败他,那她再成功不过。
这会儿瓦西里以为他在做什么,一直在向丽茜调情,仿佛她是他的情妇?是为了丹雅,要丹雅以为丽茜是他——瓦西里的情妇?而丽茜只有一半在配合瓦西里。
瓦西里这番功夫只会白费,因为丹雅并不笨,何况她目睹了那一吻。但她一点也不在乎,不介意。而那又是另一件令他生气的事。她一点也不在乎跟他的情妇同桌吃饭。她简直不正常。若是一般的女人,如果不为了别的,也会为面子问题而当场发作。
迪凡瞪着她。她坐在拉嘉和舍基之间,跟他们谈笑风生。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一面的她——自在、愉快、没有生气。她跟每个人说话,就是没有跟他说话。一整个晚上,她一句话也没有跟他说。但她又没有完全忽略他,没有当他是隐形人。事实上,她不时会往他瞧一眼,并对他嫣然一笑,笑得他的头皮发麻,火气愈来愈大。她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迪凡不知道他的两只眼睛已像两把火炬,但丹雅早已注意到。事实上,它们是她能够继续演下去,而没有掀桌子,把那一个个盘子往迪凡砸过去,把一只只的刀叉朝迪凡掷过去——那是她衷心想做的事——的主要原因。她从来不晓得她也有演戏的天份,而且演技比起那个叫丽茜的女人毫不逊色。
直到现在她仍然无法相信那个女人会无耻到那种地步。今天下午,她们一走进今晚要作为她的卧室的那间房间,那女人立即开门见山的说:“迪凡有没有告诉你你们的婚姻将是有名无实的婚姻?”
“没有。他一定是忘了对我说了。”
“哦,可怜的孩子。”那女人一副非常同情、非常怜惜似的。“你一定害怕死了别怕,我很高兴在这件事上我能帮得上忙。你不用谢我。我晓得他冷不防出现,并告诉你你将是他的人的那种感觉。别说是乍见,即使已看了一年半载,恐怕还是不太能习惯得了那些疤。”
“什么疤?”果如她所料,对方立即张口结舌,失去了平常训练有素的头脑和笑容。丹雅满意的暗笑。
“这不好笑,公主。”
“我本来就不是在说笑话。”
“你是说你一点也不‘介意’那些疤?”
丹雅转身走到窗边。她不屑回答。
自她背后传来那女人的冷哼。“我就说嘛。”她的语气又恢复先前的热络。“我是想告诉你你大可不必紧张他会要你尽作妻子的义务,也不用担心你会春闺寂寞。迪凡不会介意你纳情夫。你只要小心一点,别把奸情弄得满国风雨人人尽知就行了。在这方面,我会帮你遮掩,必要时还可以作你的穿针引线人。”
“你对如何隐密的偷情一定十分在行。”
“那还用说?”
丹雅转身面对她。“我对于做人行事的道理,也略谙一、二,所以我不会告诉你我对你的看法。”
丽茜的眼睛眯了眯。“你最好好好跟我和平共处,公主。否则,我只需对迪凡说句话,保管你吃不了兜着走。”
“是吗?你对国王有那么大的影响力?”
“不错。”
“很不幸,直至目前为止,国王还‘管’不到我的头上,所以你若指望我会向你俯首,你最好再仔细合计合计。我这个人打仗一向自己打,不像你,得靠关系。你若真想打这一仗,你最好也把这一点计算进去。”
那女人当时的反应是一仰鼻子,冷哼了一声,然后高傲的走出房间。至于丹雅自己则又转向窗外,数到五十,然后是一百,再然后又继续往上加。直到好久的她久以后,她的拳头才终于慢慢松开。她决定不杀那个女人,毕竟那女人的出现在这里,有可能是迪凡在出发之前由于不确定他是否能够一举找到当年流亡在外的婴儿公主,而给了她某种承诺——例如:叫她在这里等他,例如:承诺他不会因为得跟个从未见过的女人结婚,就跟她分手。例如:迪凡有可能认为只要作妻子的人不知道他在外面有个情妇,便无伤大雅。现在她既然知道,而迪凡也一定心里有谱,知道她必已看出丽茜跟他是什么关系,为了表示她是个有教养、有风度的女人,她愿意给迪凡一个机会——让他利用整个下午的时间,想个他认为最婉转、最不伤感情的方式跟他的情妇说拜拜。
可是他没有那么做。她一走进餐厅,赫然看见那女人就坐在他的身旁,而且衣着光鲜,身上珠光宝气。当她一看到丹雅,她的唇边浮起一抹嘲弄的笑容,仿佛在说:你虽贵为公主,也或者即将成为一国之后,但你丈夫的心却是我的。
那女人仍然留在,而且在晚餐坐在他的身边,不啻是在告诉她他不在乎她怎么想,也不在乎她会有什么感受,更不在乎她会有什么反应。既是如此,她不会有反应。她有她的自尊,她绝不会让他知道他伤她伤得有多深。
丙然她的满不在乎与毫无反应大大出乎他的意外。他一定以为她至少会使使性子,发顿脾气,像个泼妇般的扑打他的心肝宝贝情妇。但她什么都没有做。而她的缺乏反应令他非常的不快。
非常好。无论他是基于什么理由在生闷气,她都希望他最好气死!
晚餐后,迪凡终于能够平静下来一些。那得感谢他所喝下的一肚子酒。
在冷静下来后,他开始能从别的角度探讨丹雅的态度,或许在美利坚,那儿的人对某些事有他们的处理方式。经过仔细回想后,他发现丹雅虽然经常跟他吵架,对他的几个朋友有时候也不十分友善,但自始自终她不曾当着陌生人的面给他或是拉嘉他们难堪。而以她的标准,她会将丽茜列为陌生人那一类。
此外,女人是最奇怪的动物。两个互相仇视的女人,在私底下或许会吵架,乃至打架、厮杀,但到了公众场合,她们却能够做得让不知情的人以为她们是好友,而且两人之间不可能有龌龊或是嫌隙产生。
愈想,想出愈多的可能解释。丹雅从未见过世面,当她看到世故、成熟、举止优雅的丽茜,心中一定难免有些相形见绌之感。而且她不懂社交礼仪;她甚至没有更衣,仍是穿着白天的那套衣服。相反的,丽茜却是盛装下楼。他知道丽茜是有心相比个高下。他见过她这么做过。以前他从未觉得反感过,只觉得那实在很无聊——在跟别的女人说话时手指故意抚抚颈上的项链,让耳环、项链、戒指成套的珠宝相互辉映。
今晚丽茜戴的是串成三圈的珍珠项链,钻石耳环,十根手指就戴了八枚戒指。而且有意晚意的一直在丹雅的面前摇晃着。
今晚丽茜的举动令他反感,也令他生自己的气,他的情妇穿的、戴的无一不是他买给她的,而他的准新娘除了那身衣服外,连半件首饰也没有。丹雅一定气坏了,却费力地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