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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炽爱 第9页

作者:岳靖

康颂文看着他,发现他眼中有着不敢置信的惊诧,她握上他掌着剪刀的手。“我只是想换个发型。”她淡淡地答,像是要他别太大惊小敝似的。

闻言,他俊眉挑高,短暂沉思。“我来帮你吧!”拉出镜台下的古典方凳,让她坐在上头,再从隐藏式木柜里,取出自己的理发工具。

“你要做什么?”盯着他,她不明所以地问。

路敦逵笑了笑。“你不是要换发型!我的工夫可是一流的,放心交给我,嗯?我自己的头发也是D.I.Y.的!”中学时,一次理发意外让他差点没了耳垂,自此之后,他不再上发廊,总是在家自理,长久下来,练就了一手不输专业造型师的理发技术。他母亲还曾为此嘲笑他,可自行开业呢!

康颂文还来不及质疑他的话,就见他已在她头上梳梳剪剪起来,刀法利落熟练,完全不输专业的设计师。

她静静地看着镜中专注的他。他身上只绕着绷带,并没有穿任何上衣,结实修长的胳臂、起伏有致的胸肌、线条分明的月复肌泛着光泽,有力地层现在她眼前,他看来像是个注重锻炼的人,而不是像那家俱乐部的贵公子般,全身都是松垮的赘肉。

“你常做运动吗?”他的臂肌因手上的动作而有力纠结、细微抽动,看起来很有生命力。

“嗯!”路敦逵看向镜子,唇角有着浅浅的笑意。“我的朋友戏称我为‘练家子’!”

“练家子!”她不解地低喃,像是没听过这词。

“嗯!武术。我练武术。小时候,父母担心我会被绑架,特地从内地请人教我防身用的武术!练了近二十年,朋友因此笑称我是‘练家子’!”路敦逵笑意仍留在嘴角,隐约有自嘲的意味。“你知道吗?习武的人,个儿通常不高。”

闻言,她双眸骤亮,看起来很有精神。“你的样子不像不高!”她的估计,他约有一百八十五公分左右。

“我是玩票性质的练,并非真正习武之人。”他讽刺一笑,发觉很多事,他之所以做,都是一时玩心,就连男女间的情感,他好象也是如此。他这颗玩心何时能变真心呢?谁能像凌冱所说的,让他想独占呢?他突然停下动作,凝望住镜中的康颂文……

康颂文也望着他,像是在等待他的话般,静幽幽地望着他。

两人的视线在镜中交缠好一会儿,路敦逵才笑说:“你的发质很好。”他将心思导回她发上,唇边始终扬着笑,恍若心中有什么趣事。

康颂文没讲话,她知道,他其实不想说什么的,他只是在为两人呆望而发窘的状态,找个最自然、从容的解闷之道罢了。

路敦逵专心地剪着她的黑发,而她则沉默地看着他神情认真的俊颜,两人均不再多言。偶尔,他会抬头看她,对镜中的她,淡淡地笑,仿佛在向她透露什么讯息,她读不出来,也同他一样,以淡笑响应他。

沉静的空间,只存剪刀的咋嚓声,随着时间的流转而萦绕,某种情愫亦隐隐地在两人心底发酵着……

“唔……”古典乐悠悠轻飘的办公室里,男性低沉的闷哼清晰可闻--

路敦逵一手抚胸,一手持笔批阅着桌上的公文。由于发炎出水,以至于已过一个月,他的伤口仍未完全愈合。

他并没有遵照凌冱的指示,在伤口发炎时,打电话找佟尔杰来看他的伤,只因他身旁的康颂文对疗伤之事,几乎是得心应手地媲美专业护理人员。受伤后的第七天夜里,也许是沐浴时伤口浸了水,使他在睡眠中饱受疼痛与高烧的折磨,一整夜,他恍恍惚惚、呓语连连,只知道有双酥软的小手,不断地以酒精擦拭他全身、更换他额上的毛巾,直至黎明,他烧退清醒,才知道彻夜守候他的是康颂文。

当时,他身上的绷带已重新换过,胸口的伤不再灼热悸痛,绷带的缠法很专业、利落,与七天来,他自己胡乱包扎的方式,有着天壤之别。清醒的那一刻,康颂文就坐在地毯上,双手握着他的一只大掌,平放在他睡的长沙发边缘,她的眼神定定地看着他,微微地对他笑,问他想不想喝水。就这么句简单的话,竟让他失魂了半晌,那一刻的温暖,触动了他内心的欲求,第一次,他知道自己想要的其实单纯--心灵的安适。

“总裁……”女秘书怯怯的声音传人,打断了他的思绪。

路敦逵拿起遥控器关掉音响。“进来吧!林小姐。”他尽量使嗓音听来自然,不想让人知道他身体微恙。

林秘书开门进来,垂首嗫嚅。“总裁……您的中餐……要订哪一家餐厅?”虽然总裁曾告诫她,说话时抬头挺胸,才符合高雅有礼的淑女形象,但,她仍是不太敢直视着总裁讲话。

“订餐厅?为什为?颂文呢?”几个礼拜前,康颂文对他说,她需要一份工作来支付她在他屋檐下的食宿费用。其实,他一点都不在意生活多一人的开销,只是颂文对这事十分过意不去,但,他却担心她在外工作会碰上危险,毕竟还没能弄清她到底是如何被带进俱乐部的,因此他难免担心她身边会有危机出现,是以为了让她对“白吃白住”的事释怀,也为了让自己安心,他便给了她一份工作来抵偿她的食宿费用,那便是当他的“管家”。从此以后,他的三餐不再外订,连生活琐事也被处理得妥切。

“呃……康小姐上街去,刚刚打了电话,说来不及为您准备中餐……”林秘书偷偷地瞄了他一眼,想象绅士十足的总裁是否生气。康小姐是一位身材高姚姣好、冷艳出众,留着典雅“赫本”的短发大美人。大概一个月前……就是总裁要她选焙女性服饰与日用品的那天,这位康小姐便与总裁同住在顶楼,虽然总裁没说过康小姐的身份,但,公司里的人都猜测,康小姐是总裁众多情人里,最得宠的一个,所以被总裁召唤在身边。

上街去?路敦逵挑起眉。“颂文上街去?一个人吗?她又去买书了!”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他发现她嗜“读”如命,就像是悔恨曾经失学般,她几乎手不释卷,不论什么书,都能看得痴迷、读得忘我,哪怕是本漫画,她也是看得津津有味。

“司机跟着去了……”林秘书讷讷地答,她怎敢忘记,总裁嘱咐,不能让康小姐单独出门的事呢?

“嗯!”路敦逵明白地颔首,看了看腕上的名表,离午休尚有半小时,但他已坐不住。“林小姐,中午不订餐,桌上的报告全批阅了,我上顶楼休息,有要事先请高特助处理!”拍了拍成堆的资料夹,不疾不徐地穿上西装外套,尊贵翩然地走出办公室。

一踏进玄关,路敦逵便迫不及待地褪上全套的亚曼尼“装备”,一个月来,在这屋里他已习惯只缠绷带的打扮,随手将卸的衣服和领带丢在他的“床”--长沙发上,缓步走向惟一的卧房,想到浴室洗把脸。他终究还是没请人来做隔间工程,为什么呢?天晓得?也许是他已爱上了睡沙发的感觉吧!讽刺地撇嘴淡笑。他……好象真的爱上了那张名贵的长沙发呢!呵!

推开房门,浓郁的桂花香随风扑途而来,地板上满是散落的纸张,落地窗帘有生命似的施施飘飞,看来喜悦自得。

路敦逵摇头淡笑,颂文又忘了关窗了!他走至落地窗口,将纱门拉上,阻弱风势,再拾起榉木地板上的纸张。颂文喜欢窗门大开,让风与阳光进入室内,她说那是活力与光明。说这话时,她眼中闪着是那抹令他想怜惜的坚强,仿佛那是她生命完美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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