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会,当朋友就当朋友。”朱妙吟最怕这种柔情攻势,立刻伸手跟他一握。“只是当朋友嘛,有什么了不起。”
她用力地强调,似乎在警告对方,也在警告自己千万别僭越了这条界线。从今天起,他们只是朋友而已。
“妙妙,谢谢你。”她的可爱,带给他许多欢乐。
谢什么?莫名其妙,他被抛弃还跟她说谢谢,这个家伙有毛病,还是故意想害她惭愧?
哼,她不会喔,人各有志嘛,她才不会惭愧,才不缓筢悔,绝对不会!
第九章
版别旧爱,很快地,“发电机”朱妙吟又有了新恋情。
这次的对象是个建筑业小开,名叫童明儒,他长得高大帅气,崇街名牌,出手大方、为人豪爽,和朱妙吟的个性颇为类似。
两人吃过两、三次饭,今天时间还早,他们吃过饭后,来到了餐厅附近的精品店逛街。
“这件衣服很适合你,小姐,包了。”童明儒声音豪气,仿佛在炫耀般,看都不看价钱,大方地掏出信用卡交给售货小姐。
“包?不用了,你已经买了很多东西。”朱妙吟手上提了不少东西,吃的穿的用的样样都有,全是这个童大少爷送的。
“当然需要,你看你,那衣服真丑,是便宜货吧。”童大少爷果真讲话直接得很。“我最讨厌便宜货,穿起来乱没面子的。身为我的女朋友,你的打扮得顾着我的面子。”
朱妙吟恨得咬牙切齿。拜托,她现在是穿得有多丑?
虽然一套洋装一、两千块很普通,但她人美、气质佳,就算三九九的衣服也照样能穿出名牌货的价值,这家伙到底懂不懂得欣赏?
“童先生,这是您的信用卡和发票,谢谢您的光临。”精品店小姐当然认识眼前的大客户,态度十分恭维。
啧啧,瞧,有钱人果然不一样,精品店的小姐腰弯得有多低、笑容有多甜、态度有多卑微。朱妙吟发现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苞个有钱人交往,自己的身分也提高了不少。
“东西提着,走吧。”童大少爷将包装袋拿给朱妙吟,自己潇洒地走出门外。
“等一下。”朱妙吟赶忙提起袋子跟在他后面,刚刚心头的喜悦被冲淡了。
这个家伙是怎么回事?身为一个男人,难道不必帮女伴提这些袋子?
人家阙以权才不会这么无礼,之前去逛街,就算他手上抱个小孩,另一手牵着她,他还是会抢着帮她提袋子。
她嘟着唇。有钱人又怎样,派头一堆,毫无礼貌,哼,还不是靠祖荫,又不是自己赚的,还践个二五八万咧!
朱妙吟心里嘀嘀咕咕的,脸色很臭。
随后他们又进入一家金饰店,童明儒带着朱妙吟坐在沙发上,金饰店的店长立刻捧来一大堆饰品堆在他们面前,金光闪闪的珠宝锐气千条,闪得眼睛都快花了。
“喜欢什么?自己挑。”童大少爷双手环胸,用下巴示意。
朱妙吟看了看,其实她对这些金银珠宝根本没兴趣。
“小姐,你看看,这是我们店里最漂亮的红宝石,你看它的切割多精细、亮度多完美,小姐这么漂亮,戴在你身上真的是太适合了。”店长开始大力推销。
呵呵呵,她人美,戴什么都好看,但是戴颗大红宝石……饶了她吧。
“呃,这宝石太大,我不喜欢。”朱妙吟一脸为难,客气地推辞。
“那珍珠呢?小姐的皮肤又女敕又白,这粉色的珍珠十分稀少,非常适合你,你要不要戴戴看,这里有镜子。”
“我也不喜欢珍珠。”
“那这款金饰呢?我们这款卖得很好,款式大方优雅,非常适合你……”
人人都喜欢听吹捧和夸赞之词,但是如果太过,那就腻了。朱妙吟已经受不了了。
“童明儒,我们走啦!”她低声地抗议。
“你为什么不买?不喜欢吗?”童明儒皱眉,他以为女人都爱这些东西。
“也不是啦。”店长在这里,她哪好意思让人家当场下不了台。“只是我不需要这些东西。”
“怎么会不需要?身为我的女人,脖子上连条项链都没有,真是丢脸。”童明儒随意指着几条链子,将信用卡往前一丢。“就这几条吧,包起来。”
“喂,你真的要买?”朱妙吟惊恐地摇摇头。“我先说了,我不要。”
“是送给你的,又没要跟你拿钱,你紧张什么?”对童明儒来说,女人也是炫耀品之一,身边的女人没点行头怎么行?那可是会害他被笑的。
店长喜孜孜地去结帐,送他们离开时,那笑容几乎要咧到耳边,腰差点没弯得碰到地,十足十的巴结。
朱妙吟手上拎着大包小包,突然觉得有些荒谬。这种尊崇礼遇是她想要的吗?她怎么觉得自己像童明儒的装饰品?
“童明儒,东西很重,帮我拿。”朱妙吟忍不住开口。
她朱大小姐向来被人捧在手心上。她虽然想做个肤浅的拜金女,但是却不想做人家的装饰品。
何况男人是需要“教育”的,若让他养成这种让女人提东西的习惯,将来她还有好日子可以过吗?
“我又不是司机,提这些东西多难看?”童大少爷果然不肯。
“那我提就好?这些又不是我要买的。”
“我送你东西,你提一下又怎样,都是一些衣服和金饰,又没什么。”
“谁要你送,我根本不喜欢这些东西。”衣服都是名牌,但是花俏夸张的款式和她的喜好完全不同,再说那些金银珠宝,她也一点都不喜欢。
又不是要让他包养,没必要搞成这样吧!
“你不要吵,想买什么自己说。”女人就是这样,一定是他买的东西不够,她才会不满足。
朱妙吟发现他和她的磁场真的不对。这个自大又爱炫耀的家伙,显然真的将她当成装饰品。
“我什么都不需要,你自己留着用吧。”朱妙吟将手中的东西全砸向他,而后轻松愉快地走人。
“朱妙吟、朱妙吟我警告你,你快给我回来,要不然我们就分手!”童明儒气急败坏地大喊,不相信有女人居然敢这样对他。
朱妙吟回头朝他扮了个鬼脸。
“我警告你,我们已经分手了,你最好别对我死缠烂打,我最讨厌那种人。”哈哈哈,看着他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真是大快人心。
哼,有钱人了不起啊,不懂礼貌、不懂得体贴女伴,这种男人就算有钱她也不屑。
还是阙以权比较好,他才不会这样……
对了,不知道他在干么,打个电话问候吧。
他们是朋友,要互相关心啊——
没关系,失恋根本不算什么,反正世界上的有钱人很多,慢慢挑、仔细选。
朱妙吟人缘好,很快地又有了新的对象。
这次遇到的对象还不错,至少买东西会主动提,让她很满意,只不过……
“那些人好脏,我看他们身上一定有很多病菌。”这位伍大少爷有严重的洁癖,刚刚走过工地,看到工人挥汗如雨,脸上的嫌恶表情十分直接。
“他们很努力地工作。”朱妙吟不同意他的说法。
努力工作的,不管是工人还是老板,都要给予鼓励嘛。
堡作哪有分贵贱……呃,不对喔,工作是有分贵贱的,就像阙以权,当个老师和当个老板虽然只差一个字,但实际上差很多。
哎哟,怎么又想起他?朱妙吟拍拍自己的脑袋,怀疑自己被太阳晒昏头了。
“他们再努力也只能混口饭吃,弄得那么脏做什么?”仿佛害怕细菌染到他身上,他赶紧拿出手帕在身上东擦擦、西擦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