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罗牧杰严肃的脸孔,女孩知道免不了挨骂,而牧杰哥哥一开骂就没完。她歪了脸,灵动的眼睛转了转。
“呜……好痛喔……”
摀着手腕,她唉叫了起来。本来只想移转牧杰哥的注意,可是这下她的注意力也被转移到身上的伤处了。
懊死的小流氓,还……还真的很痛呢!
两只手腕都是被抓出来的瘀红,还有被推倒在地上,而擦破皮流血的可怜双脚……
忘了要教训她的话,看她的模样,眼泪痛得飙出来,不像是做假,罗牧杰低头看她包扎着纱布的脚,怜惜的揉揉她红红的手腕。
他眼中透出杀气。那些混帐,光是把他们打晕过去显然不够,他这几天会再去找那几个家伙,确保“宠物”的伤好之前,他们身上的伤也不会断……
“还很痛?”
“嗯!”
“送妳去医院?”
“不要!不要去医院。你已经帮我包好了,只是还有点痛,我会忍耐。”
不是她自豪,她的牧杰哥哥包扎的技术,比医院那些菜鸟医生、护士都来得好。其一当然是因为她的牧杰哥哥聪明,其二是因为从小到大“练习”的机会不少。她吐了吐舌头。
“要止痛药?”
她又摇了摇头。“要抱抱。”
身子被圈进一个很暖很暖的怀抱里,鼻翼间充斥着好闻的味道,清爽的沐浴乳香味,还有少年身上的淡淡体香……那是她熟悉而且喜欢的味道。
从小到大,她得到最多的拥抱来自牧杰哥哥,她最喜欢的也是他的拥抱。
那妈妈呢?别说了,身为大明星的她,很少待在台湾,而且她不喜欢弄皱她身上的高级服饰,所以给她的拥抱是少之又少。仅有的几次曲映帆也不喜欢,因为香水味太呛,呛得她直想打喷嚏。
那爸爸?嗯……她是单亲家庭的孩子,所以无从得知……
总之,牧杰哥哥的拥抱很舒服,她也很习惯。
小小的头颅抬起来,她仰头看着牧杰哥哥,她嘟起粉红色甜甜软软的双唇。
“亲亲。”
一种熟悉的温度压上她的嘴唇,柔软温热,让她有种安心和微微晕眩的感觉。
主动环抱住牧杰哥哥的颈子,甜蜜的主动献出自己的小舌头,像一只急于讨好主人的小狈狗……
如此熟练的动作,当然是多亏了牧杰哥哥的“教导”。
女孩不知道跟她同年龄的女孩很少做过这样的事情,她的一切都是牧杰哥哥教她的,所以她觉得跟牧杰哥哥做这样的举动很舒服、很正常。
因为,她从来没有怀疑过牧杰哥哥告诉她的一切……
第二章
三年后──
女孩躺在粉红色的柔软床铺上,床头和床的四周堆满了各式各样软绵绵的可爱玩偶,然而没有一个玩偶比得上女孩甜甜睡着的脸来得可爱。
蓬松的头发堆在粉女敕的脸颊两旁,两片红润的唇微微张开,像是吸引着人去攫取一般,又长又密的睫毛像是两片羽扇,在雪白的脸上印下两道阴影。
轻微的鼾声从女孩的鼻翼间传来,想必女孩睡得很好,扬起的嘴唇代表着她可能作着甜美的梦。
女孩睡得那么甜,看到的人都应该不会忍心吵醒她……
但,此刻女孩的呼吸变得急促──
呼呼……哈哈……不能呼吸了……
那是什么东西!?
啪的张开眼睛,眼前是一张放大的俊美脸孔。
“牧……牧杰哥哥……你干嘛捏我的鼻子啦!”
不行啦!嘴巴用来讲话,就不能呼吸了。女孩挣扎着,从两只修长的手指中解救出自己可怜的鼻子。
“起床了,懒猪。”
从床上站起来的男子有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拥有比少年时更加深邃而且充满男人味的五官。上了大学后的他不但更加增添了书卷气,举手投足间更是充满了优雅与成熟的气味。
“才六点!”女孩望了一眼床头的闹钟,翻翻白眼。
“要迟到了。”
女孩嘟起嘴。
罗牧杰微微挑眉。
“其实,妳可以不用那么辛苦,继续上华朋的话,住在学校的宿舍里,七点半再起床,都还来得及上早自习。”
温和的语调,平静的表情,一点都看不出任何情绪起伏,彷佛他只是个好心的邻居大哥哥。
“不、不、不!我不要念华朋!”原本还想赖床的曲映帆听到他的话后,两只脚像是装了弹簧似的,从床上一跃而起。
“我好了!我起床了!”
罗牧杰勾起嘴角,出现在脸上的微笑,像是一个狡猾的猎人将猎物稳稳掌握在掌心时会有的。
“真的不后悔?不怪我叫妳转学?”
“才不会!”没有心机的她立刻心急的大声答道。“转学才可以跟牧杰哥哥在一起,我只想要跟牧杰哥哥在一起。”
她的话让他满意极了,他赞赏的模模她的头。
今年罗牧杰考上大学,当然他上的是国内最好的一所学校。唯一的缺点是那离华朋太远了,也就表示他得跟他的小宠物分开。
罗牧杰当然不容许这种事情发生,他早就打听好,而且安排了她考进他学校附近的一所高中就读。这么一来,两个人每天就得横越过大半个台北市去上学,这对曲映帆而言,可是件痛苦的事情。
“我去刷牙。”她揉揉还有些睁不开的眼睛,往浴室走。
“哇ㄚ!”
脚下似乎绊到什么东西,她一个不稳,眼看就要趺个狗吃屎。
“小心点。”
一个强壮的手臂圈住她的腰,稳稳的把她的身体给定住。
“哇……呵……还好……”
这下她可是完全清醒了。回头,仰望他。“谢谢。”
他无奈的摇摇头,“妳就不能小心一点吗?”
“反正我有牧杰哥哥ㄚ!”他每次都会在身后救她说。
女孩甜甜的笑,然后拉开他的手,轻快的走进浴室。
罗牧杰看着地上,罪魁祸首是一只绒毛兔子,他叹气着把它捡起来丢回那堆填充玩具中。
“我出去等妳。”
“噢,好!”从浴室传来的声音,像是嘴巴里还满是牙膏泡泡的样子。
罗牧杰将手插在牛仔裤里,走出了粉红色的房间,他一走下楼梯,便在楼中楼设计的挑高客厅里等待女孩。
右手痒痒的,一种柔软滑腻的触感彷佛还留在指间……
真糟糕……最近越来越没有办法控制了。拥抱、亲吻,已经没有办法满足正值人生最强烈时期的自己。
可是还不行,时候还没有到。她还太小,也还没有准备好。
有一个很有名的心理测验──蛋糕上的草莓,是你最喜欢的东西,你会先吃蛋糕还是先吃草莓呢?
罗牧杰属于前者。
以吃东西来说,首先环境要美、气氛要佳,再来食材的挑选包是吹毛求疵,经过最精确的火侯控制,务必在最完美的一刻呈献在他眼前,然后他再慢条斯理的享受这道大餐。
他不急,他有耐心。美食固然可口,可是过程中看着食物慢慢熟成、趋近完美的那种满足感,不亚于食物本身……
对他花了那么多时间细心照料、呵疼、保护着的小小宠物,他更是有耐心。
不急,是因为他确信未来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慢慢“料理”她。
罗牧杰嘴角扬起一抹意味深浓的微笑……
“牧杰哥你在笑什么?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吗?”从房间走出来的曲映帆,浑然不知他脸上的笑容跟她有关,单纯的问。
“没事。”他微笑,轻轻擦掉她嘴边的一点小小白色泡泡。“都准备好了?可以走了吗?”
“嗯!”
他挑眉。“妳的手机带了没?”
小小的惊呼声从女孩的口中流泻而出,然后是不好意思的搔搔头。“我上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