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身旁的女孩笑了出声。她戏谑的眼睛看看方怡静——她不认为会对自己造成任何威胁的女孩,然后含嗔的看着江呈浩。“人家对你可真痴心喔!”
江呈浩像是被一盆冷水当头淋下来,他的脸色变得难看。
“我不想要什么便当!”胸口乱七八糟的烦闷感,让他怒容满面的禁不住开口骂她:“你就这么厚脸皮吗?!我不想要跟你有任何关系!不想欠你人情!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家、不要再出现在我班上、不要再出现在我的面前!”
方怡静被他的怒气吓呆了。
震惊、不敢置信……然后是心凉……一股从内心深处麻痹四肢的寒意……
原来他那么讨厌她……
她猛地低下头来,“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觉得抱歉,她只是一直重复着对不起。
眼泪不停滴落在地上,她挡都挡不住,只能咬紧自己的嘴唇,让自己不要哭出声音来。
“喂!你——”
江呈浩粗鲁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他抓住她的肩,把她的头抬起来。
面对她的脸之后,他的表情很复杂。
她一定又造成他的困扰了吧?方怡静不知道他那欲言又止的样子是什么意思,只是他烦躁的心情已经传递给她。
“对不起……我不会再到你班上或是家里去了,我不会再缠着你……对不起……对不起……”
她退了一步,又一步。
江呈浩已经不再能够抓住她的肩。
“再见,浩浩哥。”
她看了他最后一眼,脸上爬满了泪痕,但是仍然挤出一个难看的微笑。
她转身,跑回家。
那是江呈浩最后见到她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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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得去那么远的地方念书?读这里的高中不好吗?非得到台北去?”
都已经快上车了,江妈妈还是忍不住碎碎念。舍不得啊!唯一的宝贝儿子。
斑中放榜了,江呈浩没有意外的考上全台湾最好的学校,而他必须离开家里去台北。
“你就别再说了!儿子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江爸爸背着沉重的行李,站在儿子旁边,准备载他去学校报到,也顺道看看他的宿舍。
“浩浩,到台北可要照顾好自己,你妈妈很担心你哪!”隔壁的方妈妈也凑上一句。“不过我都跟她说了,你这么优秀的孩子,本来就不应该只待在这个小镇。”
“江呈浩,你去台北以后要常常回来喔!”
在小镇上,能考上建中的,别说这一届,好几十年都没几个,所以江呈浩到台北念书,可是小镇的大事。说是光荣也不为过。在江家门口送他的除了家人、邻居以外,还有十几个同学,当然,大部分都是女同学。
江呈浩望着眼前黑压压的人头,视线在一个一个的脸孔上扫过。
没有,搜寻不到那双永远瞅着他的眼睛……
不知道为什么,有点生气、有点……失落。
从那次以后,他就再也没见过她一次。
他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明明读同一个学校、明明就住在隔壁,她就是有办法凭空从他的生活中消失。
而且消失的该死的彻底极了。
这不是很好吗?没看见她,就不用心烦。
然后他现在实现了梦想,要去念台湾最好的学校了,以后见到面的机会更微乎其微了,那不是他要的吗?
为什么他胸口就硬是像哽着根刺似的,不是痛,只是每次一不小心碰触到,就有种不舒服的感觉?
可能是习惯吧!他已经习惯她的视线、她崇拜的眼神、呆呆蠢蠢的模样……
没关系,他会慢慢养成另一种习惯——习惯没有她的存在。
嘿!他干嘛呀?
他的人生将会是多采多姿、有好多想做的事情、有好多想完成的梦想,就从离开小镇开始,他怎么会浪费时间,在想那些不值得费心的琐碎事情?
“浩浩哥!”
这个称呼让他一凛,然后他看见挤到他面前的小男孩。原来不是她……是方义庆。
没有、没有,他连忙擦掉脑子里的思绪,他没有失望什么的。
“浩浩哥,你好厉害喔!我长大也要跟你一样念台北的学校。可以一个人住外面好酷喔!”
“你丫!少妄想了,你要是有人家浩浩一半厉害就好了!”方妈妈很不客气的吐槽儿子。
方义庆不悦的嘟起嘴。“妈,你就不能对自己的儿子有点信心吗?”
“你是我生的,我还不了解吗?”
江爸爸在此时礼貌的插话:“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出发了。谢谢大家来送我们家呈浩。呈浩,跟大家道谢跟道别吧!”
“谢谢大家,再见了。”
江呈浩微笑说完这句话,看着每张脸,包括那几个红着眼眶的女同学。她们的眼泪不会让他有任何眷恋,相对于他将要展开的精采生活来说。
潇洒的挥了挥手,江呈浩坐进爸爸的车里。
车子启动,慢慢的把努力挥手的人们抛在后面。往窗外最后的一瞥,他还是没看到……
摇摇头,江呈浩将视线转回前方的道路。
“奇怪了,怎么没看到方家的小静来送你?她不是一直都很喜欢你吗?”江爸爸闲聊似的开口。
江呈浩耸耸肩。
是吧?连老爸都感觉到不寻常了,他会感觉有点怪怪的也是正常,毕竟她崇拜眷恋的目光,对他而言,就像空气一般理所当然的存在。
不过,反正那是他不需要的东西。他这么告诉自己。
江呈浩看着窗外的景色变化,突然间一个念头划过他的心里——
那天看着她落泪的样子……也许,将会是她在他脑海中留下的最后记忆。
不知道为什么……
他有些后悔。
第四章
江呈浩——广告公司总经理,创意型的才子,他的名字常常跟一些社交名媛、模特儿连在一起。据他的说法,那些都只是工作上的关系,不过,实在很少人能够相信。
有着一张比任何偶像明星还要俊俏的外表,常常挂在嘴边痞痞的微笑,一八五的完美身高,会画画、懂摄影、会写诗,他是每个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已经拥有够多引人注目的条件了,偏偏他这一两年又出了几本绘本,在市场上大受欢迎,江呈浩也就拥有了一大月兑拉库的崇拜者兼爱慕者。
他一拐一拐的走进公司,脚痛让他咬着牙,可是推开门——
“嗨!Nancy!”他摆出潇洒的微笑。
“早!你的腿没事吧?”
“没事。”
一路走到他办公室的前面,他一路打招呼过去。
Rebecca、Monica、Michael、Jennifer、……
他公司的女同事个个都有个又长又难念的英文名字,就像她们神秘而美丽的英文名字一样,她们也拥有华丽高贵的外表,穿的用的都是一样拥有高尚品味的名牌。空气中飘散着淡淡的高雅香味,这样的工作环境真是每个男人心目中的天堂。
他在他的办公室里坐下来,虽然脚还是痛,不过心情比今天早上出门前好多了。
他的办公室洋溢着简洁的普普风,唯一的装饰是挂在他办公桌对面墙上的一幅手绘图稿。
一面墙隔开两个公寓房子,一边的房子里暗暗的,干净的纤尘不染,简单的一桌一椅,虽然看得出来都是很昂贵的进口家具,却透着孤寂;另外一边的公寓,房子里亮着一盏昏黄温暖的灯光,灯光下是一张餐桌,两张椅子。餐桌上的三个盘子跟一个碗公,冒出诱人的热气,没看见有人,却让人感觉随时会从其中一间像是厨房的房间里走出一个女主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