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再多说什么,弯腰拿过她手上两个沉重的大包包。
他虽然从不自诩是绅士,但也不会让女性在他面前拿重物。
“嘎?”她愣了两秒才伸手要抢,哪好意思让大老板当搬运工啊!“我自己拿就可以了啦!”
他煞有介事地笑问:“我们是不是要先打一架,赢的人负责拿包包呢?”
“……谢了。”她笑著举起双手。“我自动认输。”
“走吧。”他放下右手的大包包,准备拿起自己放在沙发上的手提包。
第6章(1)
“这个小的,就让我来吧!”她礼尚往来地替他拿公文包,拉开铁门,让他先走再关门,并且小跑步到电梯旁按控制键,先行踏进电梯,等他进入后再按键关电梯门。
“我们到一楼。”他已先通知司机在一楼等。
“会不会太重?”她自己最清楚塞了多少东西在包包里,因此非常过意不去。“一个给我拿好了。”
“你现在是在侮辱我的臂力和体力吗?”他似笑非笑地瞅著她。
“呢呢~~”她俏皮地做了一个鬼脸。“不小心刺伤你脆弱的男性自尊,真是不好意思捏!”
她努力压抑自己对他蔓生的情感,试著以最自然的态度跟他相处,不让他发现异状。
“哈哈……”他闻言大笑,一点也不以为怜。
由于他生性严肃冷漠,记忆中没人敢这样亏他,尤其是接手公司后,员工更是对他敬若神明,在他面前都战战兢兢的,没人敢像她一样开他玩笑。
她让他觉得自己像个平凡人,这也是自己越来越受她吸引的原因。
有她陪伴,真的一点都不无聊啊!
“你之前去过嘉义吗?”回乡的路上,乐乐兴奋得话匣子大开,完全忘了尴尬和不自在。
她和楚军天坐上他的豪华舒适房车,高速开往嘉义,MIKE的开车技术很好,车况也好得没话说,几乎察觉不出车子的震动。
“没有,今天是第一次去嘉义。”楚军天转头笑望著她生动的表情。
她从来不打扮,素净的脸蛋,简单的马尾,一身T恤牛仔裤,就算是高中生都比她会打扮,偏偏他就是喜欢她素雅的模样,干净、清爽,就像她这个人一样,让人看了就舒服。
“你没有去过真正的乡下,对不对?”他看起来就是那种标准的都市人。
“是没有。”他常去台中、台南和高雄,但都是市中心,没去过“真正的乡下”。
“真可惜,台湾最漂亮的就是乡下地方了,一片绿油油的农村景象,看了就想退休养老。”
“那我还是不要去好了,免得一看就想退休,小葳还这么小,谁来接我的工作呢?”他煞有介事的认真回应。
他越来越享受跟她唇枪舌战,不再认定闲扯是浪费时间的废话,甚至发现只要有她在场,他向来紧绷的神经就会自动放松。
“嘎?!”她膛目结舌地瞪著他,一时接不下话,直到看见他脸上挂著掩不住的笑容,这才知道自己又被他给耍了。“吼~~你在耍我!”
“哈哈~~”他不顾形象地捧月复大笑。“你刚刚的表情真好笑……哈哈……”
“你--噗嗤……哈哈……”乐乐原想装出生气的表情,偏偏忍俊不禁,也跟著哈哈大笑。
坐在驾驶座开车的MIKE,从后视镜看到向来“不动如冰山”的老板大人,此时居然毫无形象的大笑,吓得差点猛踩油门。
他如果回去说给其他员工听,一定没人相信,若不是他亲眼见到,也不敢相信万年冰山竟然会融化啊!
只能说,乐乐不是简单人物。
听著乐乐和楚军天说说笑笑,一路上满车欢笑,当车子开到嘉义时,己是中午用餐时间。
乐乐迫不及待地以地主身份指挥MIKE开车,到她最喜爱的店。
“这里就是我们嘉义最好吃的鸡肉饭,它的肉粽和四神汤也很好吃喔--啊!”她兴高采烈地走进几乎客满的店里,热情地介绍店里的美食,然后声音突然戛然而止,尴尬地看著他。“对不起,我忘了问你想吃什么……”她终于注意到他西装笔挺的装扮,跟简朴的店面很不搭,就像是璀璨的钻石放在破瓦上头,非常突兀。
“只要好吃就好。”他神情自若地走进店里,在一张空桌前招呼乐乐和拘谨的MIKE过去坐,无视于众食客拿他当稀有动物看的怪异神情,将桌上的点菜单交给她。“你点吧。”
“那我就点鸡肉饭、肉粽和四神汤,再一盘烫青菜。”她边写菜单边说,然后抬头看向MIKE。“MIKE,你还想吃些什么吗?”
“不、不用……你点什么,我都可以……”第一次跟大老板同桌吃饭,MIKE紧张到结巴,觉得坐立难安,胃都纠结成一团了。
天啊!楚军天……楚军天耶!他竟然跟楚军天同桌吃饭!
楚军天对公司里头的员工来说,是人人敬若神明一般的高高在上,只差没拿香膜拜了,更别说平起平坐。
这是奖励,还是惩罚呀?
“你别这么紧张啦!他又不是老虎,不会吃了你啦!”她好笑地看著正襟危坐的MIKE。
“呵呵……”MIKE尴尬地干笑儿声,心里想的却是:我又不是你,怎么可能不紧张啊!
他当老板的司机三年多了,这些年来虽然朝夕相处,却从没看老板笑过,更别说是跟人轻松嬉笑了,直到今天,他才见到老板的另外一种面貌。
原来,高高在上的老板并不真的是神,他也是一个普通人哪!
只不过畏俱了儿年的习惯,无法说改就改。更何况,唯一能让老板像变个人似的只有乐乐,其他人都没这能耐。
所以说,他还是乖乖当他的司机,多吃饭,少说话。
“MIKE,吃完饭后,你先载我去县政府,然后载乐乐回家,大约四点的时候再来接我。”楚军天明快地下了儿道指令。
“是。”MIKE只差没立正站好,行举手礼。
“拜托~~吃饭时间,不要这么严肃好吗?小心消化不良。”乐乐看了只觉得好笑,这时刚好饭菜陆续送上来,她连忙分发餐具。“来,趁热吃!这是台北吃不到的好味道,多吃点,你们一定会吃了还想再吃!”
乐乐一下车,就冲进残破的三合矮红砖屋,大声叫喊著。
“阿母~~阿母~~我回来了!”
“……乐乐?!”一个面容和蔼,身体还算键朗的五十岁妇女,从阴暗的屋内走出来,满脸惊喜。
“阿母!”她冲过去抱著矮她半个头的母亲,又笑又哭。
“这个孩子,要回来怎么不先打电话说一声呢?”高母有些埋怨地看著三个多月不见的长女。
“给你一个惊喜嘛!”乐乐爱娇地牵著她到院外的房车旁,打开后车厢,拿出装著礼物的两个大包包。“这里面是要送给你跟弟弟的礼物。”
“干嘛这么浪费钱!”高母节俭惯了,不习惯乱花钱。
“阿母,我们现在不是穷人,可以过过好日子,更应该让那些以前嘲笑我们的亲戚知道,阿爸是有眼光的。”她故意让MIKE将车停在院子外招摇,就是要让住在附近的亲朋好友看到她己经衣锦还乡,而这些全是因为当年阿爸作了正确的决定,他不是憨人。
她一定要扳回阿爸的名声和面子!
“这又何必呢?”高母向来不爱惹争端,苦口婆心地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跟他们计较啦!再说,你阿爸都过世了,算了吧。”
“不行!”乐乐从来不是记恨的人,但事关她最敬爱的阿爸,她就变成发倔的驴子。“就是因为阿爸过世了,不能替自己伸冤,我们才要替他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