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想碎碎念,但是家里一堆怪胎,能不念吗?
伯恩也就算了,反正那人的脑袋比篮球好不了多少,空空如也。叔恩就完全不一样,他是三兄弟中最会念书,却也是最没生活能力的人。只要一浸到书堆里,他简直就完全与外界隔离,如果没人打断,他可以三天三夜都埋在书里,直至看到过瘾为止。
若不是有他这个二哥盯着,叔恩哪能长这么大?
说他是叔恩的“再生父母”,一点也不为过!
“仲恩,你们来啦?今天的鱼很便宜喔,这一盘算你五十就好!”鱼店老板娘一见到三兄弟,立刻拿起一个装有四尾大吴郭鱼的盘子,热情地招呼着。“这在白天一尾起码要卖三十块溜!快要收摊了便宜卖,半买半相送啦!”
“嗯……”仲恩双眼扫了一下摊子上的货色,看中另一盘活跳虾,他眼珠子一转,立刻将身旁的伯恩推出去。“可是伯恩想吃虾子耶……”说着,他毫不留情地狠捏一下伯恩的腰眼,要他配合。
“噢!”伯恩痛得眼眶含泪,却还是乖乖地配合“暴君”演戏。“对呀~~我好想吃虾子喔~~”
事实上他才不在乎是吃鱼还是虾子哩,有得吃就好,但如果仲恩说要虾子,他就绝不能有异议,只能乖乖屈服。
呜~~他好想哭喔~~
“你这么想吃虾子啊,那……”鱼店老板娘可抵挡不住小帅哥泛着泪光的期盼眼神。“这盘虾子算你三十好了。”原本一百块的价位,立刻降为三折价。
“干脆这两盘算我们五十啦!”仲恩指着鱼和虾子。
“嗄”老板娘猛摇胖胖的双手。“不行啦!已经算你很便宜了ㄟ!”这两盘的成本就要一百多,这样赔太多了啦!
仲恩不急不忙地又扭了伯恩的腰眼一下,让他再度眼泪狂飙——
“老板娘……”伯恩噙着两泡眼泪,诚心哀求。“拜托啦……”她再不答应,他就要“体无完肤”了,明天还有比赛要打耶!
呜~~好痛喔!仲恩捏人真是一点都不留情呐!
“……好吧……真是输给你了。”老板娘脆弱的意志力在伯恩的哀求声中溃不成军,谁叫她爱看帅哥呢!
“谢谢。”仲恩递上五十元铜板,一点也不意外自己会得胜,他早看穿老板娘的弱点,所以每次的赢家都是他。
“欸,等等,我有个条件!”老板娘手拿着一大袋“赔钱货”,并不急着交出,二十年生意不是做假的,当然懂得讨价还价的道理。
“我知道。”仲恩二话不说地交出伯恩。“我哥哥会留在这里帮你收摊。”出卖兄弟的生意,他可是做得完全不手软。
“成交。”老板娘眉开眼笑地一手收钱一手交货,还不忘将伯恩拉到身边,揉揉又捏捏。
“仲恩~~”伯恩的脸皱得像苦瓜,泪眼汪汪地朝仲恩发出求救讯号,但是那个无情的家伙却毫不理睬,带着叔恩往下一摊走去。
“厚~~你长得真是『烟斗』,我若是年轻个三十岁,非嫁你不可!”鱼店老板娘开始对手中的猎物上下其手。
“呃……”伯恩一边尴尬地陪笑,一边在心里暗骂——
呜~~臭仲恩,每次都为了一点小钱就把我给出卖了,我再也不陪你来市场了啦!
用伯恩换取几十元的折扣,仲恩一点也不觉得愧疚,甚至认为是笔很好的交易,因为这表示伯恩至少还有一点用处。
拖着边走边啃书的叔恩,仲恩又买了一些青菜,最后,两人来到猪肉摊——这里是“典当”叔恩的地方。
“仲恩啊,要不要排骨?”猪肉店老板亲切地招呼。
“怎么卖?”好久没吃排骨了,倒是挺吸引人的。
“一斤五十。”
“三斤一百。”仲恩毫不客气地杀价。
“厚~~你真的很会砍ㄝ!好啦!”老板阿莎力地同意,还附赠一块肉。“就算你三斤一百,这块五花肉也免费送你。”
黄昏市场的摊贩们可以说是打小看这三兄弟长大,深知他们家里的情况,所以大都是半买半送,能便宜就算便宜。
“谢谢老板。”仲恩交出一百元,拿回一大袋猪肉,再度送出另一个“伴手”。“那我弟弟就留在这里帮你收摊。”“抵押”兄弟以换取价格优惠,是他惯用的手法,而且次次灵验。
对他而言,这两个兄弟的用处仅止于此。
“好,我最喜欢他了,又乖又会念书。”老板虽然有两个儿子,但全都不爱念书,每天都出去鬼混到半夜才回家,所以他总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像贺家三兄弟一样听话。
“叔恩,你就留在这里帮忙收摊,然后自己回家,知道吗?”仲恩有些不放心地又交代了一次,但很怀疑他有没有听进去。这家伙只要一看书就叫不醒,每次都还要出动全家来寻人。
“嗯……”叔恩应了一声,但注意力明显地还在手上看到一半的书,有听没有到。
“唉……”仲恩无奈地叹口气。“老板,拜托你要收摊时就喊他一声吧。”
“没问题。”肉摊老板笑笑地答应。
有了老板的保证,仲恩这才提起大包小包的食物,转身回家去了。
“叔恩,来,这让你坐。”看到叔恩捧着一本书站着读,老板体贴地搬来一张板凳,放在路灯下。
“谢谢。”叔恩顺口道谢,接过椅子坐下来继续K书,连太阳下山,所有摊贩都收摊,甚至连肉摊老板喊他都毫无所觉,完全浸婬在书中的世界。
等他看完书,一脸满足地回到现实世界,已经是两个半小时以后的事情了……
“咦?这是哪里?”他茫然地站起来,看看左右。“我怎么会在这里?”他完全不记得自己被二哥带出场,甚至被“典押”在猪肉摊的事。
虽然来过这里无数次,他仍不知道身处何方,更不知道回家的路要怎么走。因为每次都是跟着仲恩他们来的,回去也是由他们拖着走,完全不需要认路。
“我还是坐在这里等他们吧。”他想了想,又坐回板凳上。反正最后伯恩和仲恩都会找到他,要是胡乱走动,就真的会迷路了。
由于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手上这本书的内容已经全部储存在他脑里,没什么可看性。于是他开始研究摊位的摆设和数量,甚至连盘桓在头顶的蚊子有几只都没放过,就这么又过了一个小时,家里还是没人寻来。
“好久喔……”他无聊地站起来四处走动,顺便摆月兑蚊子的侵略,突然,他发现前方有人影逐渐靠近……
“欸?”他兴奋地迎上前,却发觉不是他的家人,因为那人太过娇小了,应该是个女孩吧?他停下脚步,看着那女孩慢慢走近,又视若无睹地经过他面前……
咦?他认识这个女生!
这种旁若无人的态度,他曾经在某个人身上看过。
是谁呢?他开始搜寻脑里的记忆体……
啊!是“她”!
“莫司琴!”他立刻朝她的背影喊道。
女孩却没有回头,一点反应都没有,继续往前走着。
“欸?难道我认错人了?”他纳闷地自问自答。“可是不可能啊……”超强的记忆力是他唯一可取之处,不可能记错啊。
叔恩追上去,又喊道:“莫司琴!”
女孩终于停下脚步,回过头,冷冷地看着他。
“你果然是莫司琴!”在人生地不熟的“陌生”地方,竟然还能遇到熟人,怎不教人喜出望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