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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元宝私奔 第8页

作者:谢上薰

这是一个小娃儿说的话吗?

冰冰岩瞅了她一眼,肯定她日后若恢复女儿身,绝对嫁不出去。

“冰山,你放心好了,我会叫爹放了你。”元宝向他保证,立刻去找老爹放人。

金乞儿直跳脚,“什么话?那小子坏了我的大事。不行、不行!我已经答应刘老爷,明天就押送那臭小子去刘府,要杀要剐随便他。”

元宝立刻怪叫:“你不是常说奴仆也是你的财产之一吗?现在你倒舍得把财产送人?这可亏大了。”

金乞儿怪笑,“当然不是白白送人,这也算是一种买卖。”

“你确定?”

“当然。”

“有钱可赚,绝不后悔。”

元宝又东拉西扯了一阵子,然后回房准备些东西。当天夜里,她私自放走了郭冰岩,并塞给他一个小包袱,要他设法躲起来,天一亮就出城。

元宝似乎看穿了他内心的疑问,说道:“天一亮,我爹就要把你送去刘家,没有商量的余地。不过,你是我的人也!欺负你是我的权利,别人想抢,必须先通过我这一关,而我偏不让钱鬼老爹和色鬼老头称心如意。”

冰冰岩心中十分感动,他知道只要一进刘府,他就完了,以他目前是双拳难敌猴群,迟早会受到刘老爷极大的侮辱。

“谢谢你。”

“哇,你会说话”

冰冰岩按住她哇哇大叫的小嘴,让她“呜”不出声音,并附在她耳旁低语:“你说错了,我不是你的人,反过来,『你』才是我的人。有一天,我会回来接你。”他发觉报恩最好的方式,就是娶了这位“滞销品”。

毕竟,“她”曾那么光明正大地在他面前展现,教他不想娶她都不行。

元宝好不容易摆月兑他的束缚,等喘过一口气,郭冰岩的身影已隐没于夜色中,听不见她的破口大骂,不过她不骂气难消。

“你这个大骗子,永远别再教我瞧见你”

当郭冰岩再踏上杭州的土地,他已经二十岁了,并且成为“修罗门”门主“鬼王”谷天尊的义子之一,遵照门规选择不同的面具,走向不同的人生轨道。他选择了青面獠牙的面具,化身为“厉鬼”郭冰岩。

他晓得元宝已不再是金少爷,而是五小姐。不过,他还不打算去找她。

这次来杭州,是为了他出师之后的第一件任务,他自诩只许成功不许失败。除了求个头采之外,这件任务也是主动争取来的。

他的义弟石不华曾问道:“你为什么挑上这一件?还有更多能快速使你成名的案子你不要,偏挑中这个看来挺没品的小案子?”

石不华选择笑面佛的面具,人称他“鬼佛”,他是个不可多得的“赛陶朱”,赚钱的天分是一等一,所以,“修罗门”由他统筹内务,所接下的杀人生意,便是由他指派不同性格的杀手去解决。

冰冰岩只冷冷回他一句,“这是我的事。”如今,已没有人敢用观赏美女的目光多看他一眼。他高大雄伟的身躯,团蒲般的大手,声音亦是低沉有力,有若寒冰震石,是个百分之百的大男人了。

他那张宛如天工的完美脸庞,清灵秀奇,完美得无可挑剔,只是,太峻冷了,像一件冰雕艺术品。

石不华机伶的不去注视他那张脸,转身离开。他想他有点了解郭冰岩的坚持所为何来。郭冰岩对自己那张脸比谁都敏感,如今居然出现一位欺世盗名的同类,难怪他愤恨不平,欲杀之而后快。

一位大夫,他拥有天生的秀美面孔,却婬心大发,利用自己本身的优势巧扮女子,成为专为妇人治病的“女大夫”,大大方方的出入深闺绣房,奸婬了无数女子。那些受害女子大都忍气吞声,直到那位即将出嫁的林姑娘不幸失身于他,愤而自尽,才引起了林家的杀机。

林家有名望、有财势,在不愿宣扬丑事下,出重金请“修罗门”的高手暗杀那个猪狗不如的“女大夫”。

一个大男人利用自身貌美的面庞假凤虚凰,尚且洋洋得意,这使同样相貌出众的郭冰岩著实无法忍受。

如此,杀无赦!

第三章

时光荏苒。

冰冰岩才二十四岁就已是令人闻名色变的第一杀手,没有人不害怕“厉鬼”找上门,那比王下勾魂令更无生路。

冷慧凡和姬水柔跟在他身边三年,帮他处理一些琐事,像是调查“被杀者”与“委托人”之间的恩怨真相,若是被杀者罪有应得,他从不手软;若是委托人自私褊狭心态下的挟怨报复,他往往拒绝这件任务,使得石不华理怨不已,说他不是“生意人”,这辈子发不了财,却也对他莫可奈何,只得另外派人去办。

若以女性的观点而论,石不华才是理想的对象;郭冰岩无论如何都无法让人将他和“柔情蜜意”、“海誓山盟”等字眼联想在一起,然则,冷慧凡却毫无道理的崇拜著一座冰山,奢求冰山能被她心中的热火所溶化。

当郭冰岩辞去代理鬼王之位,告假一年时,冷慧凡直觉有事要发生,但她没想到居然是他即将成亲的事实--是事实,郭冰岩从不诳言。

他怎能这样做呢?

以他冷酷无情的个性,岂会动真情?冷慧凡真怀疑他是不是和金元宝有仇,娶她是为了方便报复她?

但不管怎么样,郭冰岩仍然依照他的计画执行,他叫人上金家提亲,以一斗明珠作为聘礼,喜得金乞儿大呼意外。

“我以为她是超级赔钱货,想不到也有教我刮目相看的一天。”金乞儿啧啧称奇,不免怀疑起郭冰岩的眼光,还试探性的说道;“四女明珠尚未嫁人,你不是搞错对象吧?”

可是,金乞儿失望了。

“我要金元宝,精力充沛的金元宝。”郭冰岩僵硬冰冷的道;“我最讨厌没精神的女人。”那使他联想到母亲愁苦的面容,心中不免难受。

“对,对。”金乞儿苦乐参半。“元宝就是精力充沛、有精神。”真所谓“各花入各眼”,使他头疼的缺点,却是别人眼中的优点。

冰冰岩和他约定了半个月后的一个黄道吉日来迎娶。

“这么快?”金乞儿老于世故,自然讶异。倒不是准备嫁妆来不及,明珠以死抗婚,为她预备的妆奁正好挪给元宝使用。

“你想反悔?”郭冰岩用他那一对毫无温度的眼眸冷冷扫了他一眼,金乞儿不由打了个寒颤。

“怎么会。”他忙打哈哈。

“那就这样说定了。”

冰冰岩重申迎亲日期,双方立下婚书,之后,他片刻也不停留的走了。

虽说省下一顿招待他的餐点,金乞儿却不觉得赚到了,因为他忽然想到,从头至尾郭冰岩都没尊称他一声“丈人”,连跪拜之礼也省了,

“这个人怪异得很。”金乞儿开始有点懊悔自己答应婚事答应得太快,可是,看到那一斗晶茔润的明珠,又舍不得推拒,再想想自己的女儿不也是怪异得很,或许这是天作之合也说不定。

金乞儿毕竟老了,虽然一波波的疑问不断涌上心头,却没了追根究柢的精力,反正“有人要”就好。不过,他还是派人招回最有主见的大女儿回来一趟。

金照银坐著轿子回门的途中,不免担心嗜财如命的老爹又想出什么名堂要女儿回家“进贡”,虽说夫婿家财万贯,但府里妻妾成群,很难杜绝悠悠之口。

一等到向老父问安,听明白此行的目的,不由得暗中松了一口气。

“这是大喜事啊!爹。”她唇边泛起一抹浅笑。

“这我知道,”金乞儿彷佛自言自语的说著,“可是那人很怪,真是奇怪透顶。他是我这辈子所见过最好看的男人,若非他生得高大魁梧,恐怕很难摆月兑娘娘腔、脂粉气等字眼。但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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