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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元宝私奔 第3页

作者:谢上薰

但为了母女日后的前程,薛姣暂时忍耐,将女婴交给嫂子带到乡下扶养,怀里抱著偷买来的男婴接受家人的祝福和嫉妒,但除了请满月酒当天让男婴公开亮相之外,薛姣以一连串的迷这说法杜绝旁人亲近她的“儿子”,连金乞儿都不例外。

金乞儿这一生最爱的就是黄澄澄的金块、金元宝,理所当然,他为刚出世的宝贝“儿子”取名:金元宝!

孩子满周岁时,薛姣以身体不适为由,抱著男婴回娘家一住三个月,重回夫家时抱著的是自己亲生、穿著男童服饰、货真价实的金元宝。一直过了十二年,薛姣终于如愿生下香火子金富国,才公开这个秘密,让元宝恢女儿身,但起步已晚,过了适合缠足的年龄,元宝的一双天足使她在婚姻市场上一开始就注定会输,没有一个好家世的青年才俊愿娶一个大脚新娘。

俗话说“勤能补拙”,先天条件已经差,假使能够在妇德、妇工上头多费点心思学习,好歹培养一项值得宣扬的专才,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不知是元宝天生资质太差,还是薛姣欺疚心理下的纵容,她什么都学,却是什么都不精。

元宝的个性乐观又现实,不知多愁善感是啥滋味,姊妹们若取笑她一双天足,她除了找机会连本带利的修理她们一顿之外,可不会羡慕人家的二寸公莲,她亲眼见过几位姊妹在缠足时所吃的苦头,以及缠足之后受到的限制。

外面的天地多辽阔,一双天足才方便嘛!

但是,她无法谅解金明珠的提早出世,使她没有选择权的落入不同的生命轨道。对所有错待她、使她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她潜意识的会加以清算。

以“千羊之皮,不及一狐之腋”来比喻金明珠的织布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她所织出来的绫罗绸缎之轻柔明丽,正是那所谓的“一狐之腋”,她被封为杭州第一织女,身价不同凡响,苏杭一带的丝织业者莫不卯足全力要迎娶这一颗价值连城的明珠。

金乞儿很清楚这个女儿的不平凡,所以开价很,高已回绝了三家织纺,等最识货的买主出现。

而今元宝知道,这位“散财女婿”终于现身,九成九老爹会应允,有好戏可看了,她忍不住要一睹为快。

金明珠在丫头香儿的扶持下姗姗走来。

元宝一见就有气,“故意向我炫耀她的三寸金莲似的,不让丫头扶著就不会走路啦?作怪!”她娘亲和至交默婵也是金莲一双,不照样行走如云。

彷佛要和元宝的形象作一个明显的对比似的,金明珠的一举一动均十分地女性化,完完全全符合社会规范下的大家闺秀模样。就因为太标准化了,反而缺少个人色彩,元宝于是奉送她一个外号:石头明珠。

“几日不见,你的脚是扭伤还是烫到,走路都要人扶?”元宝啧啧有声,以同情的口吻说:“保重点,如今你可是爹的贵重资产之一,全杭州的贵公子欲求的『贤妻』最佳人选。谁娶了你,这辈子吃穿都不愁。”

明珠骄矜的端坐如仪,不动膝,不摇裙。

“一个人有可取之处,自然是仰慕者有之,嫉恨者也有之,除了心平气和之外,只有安慰自己至少胜过『滞销品』多多。”她轻声细语,连牙齿都未露出,骂起人来却是刀刀见血。

元宝一向皮厚,给人损两句无关痛痒。事实上,生在女儿国,上无兄长可撒娇,父亲又是认钱不认女儿,金家的女千金们个个有一套自保之道,纵使生得是百媚千娇,连只蚂蚁都踩不死,却没一个好欺负的。

“呵!『天不言自高,地不言自厚』,一个人著是不晓得虚怀若谷的道理,迟早会受人鄙弃,对姑娘家而言尤是。”元宝出口成章,亳不犹疑,显然姊妹之间时常有机会“训练口才”,反应快得很。

“不必你猫哭耗子假慈悲,有空嚼舌根,不妨多烦恼一下你的下半生,有道是:才子配佳人,瘸驴对破磨。”明珠面不改色,眼睛都不眨。

元宝却得意起来,嘻嘻而笑。

“太好了,你都承认自己是『瘸驴』,正好配上陈菊如那个又老又色、早已被掏空身子的『破磨』矮冬瓜。”

“你说什么?”明珠喃喃的摇头。元宝向来消息灵通,但也不该灵通到使她突然心中一紧,莫名其妙的害怕起来。

元宝那晶亮的、狡狯的、邪气的眼光,可有些幸灾乐祸?

“陈菊如世居湖州,在杭州也算得上是一号叫得出名的人物,你是知道的,不过,详情如何还有待我来解说。”元宝眼睛发亮,颇为得意似的。

“陈菊如,湖州人氏,今年五十有二,湖州第一大织坊『锦织坊』就是他的。此人性喜渔色,纳妾的速度比咱们老爹快上十位,儿子、女儿一大堆,去年元配去世,如今正缺一位填房,于是派王媒婆来说媒,意图迎娶金金家最值钱的那颗明珠,需要多少聘金、礼数,任由老爹开口,只求明珠小姐肯作他的继室。”

“我不答应。”明珠忘情的叫道。少女情怀总是诗,谁愿嫁一个糟老头子?

“那可由不得你。”元宝有些同情她,只有一点点喔!

“爹会拒绝的,”明珠努力镇定自己,夸张的掩饰内心的悲愤。“爹知道,我值得更好的。”

“老姊,你都高龄十九啦!”元宝似笑非笑的。“如果早两年,老爹可能会拒绝,不过也只是『可能』而已啦!爹的毛病你也知道,有人要任由他『予取予求』,别说女儿,老婆他都肯卖。”

“你太邪恶了!”明珠狠狠的说道。

“你高尚、你矫情,可也别想老爹会感动。”

“我压根儿不相信你对我所提的每一个字。”

元宝笑了,笑得好不屑。

“等著吧!很快会有人请你去前厅走一趟。”

她漫不经心的抛下一团谜题给明珠,没事人似的伸手在竹篮里挑了一个又大又漂亮的桃子,一抛,“香儿,接著。吃吧!别客气,反正你家小姐是不屑吃我的东西。”元宝自己也拣了一个来吃,很甜嘛!蔡头那老贼就是欠人教训。

“多谢五小姐。”香儿生性机灵,知晓五小姐是有本领的,万一金明珠的婚事属实,唯一有能力挽救金明珠免遭不幸,能教金乞儿改变主意的人,唯有眼前这位五小姐,所以香儿颇为明珠著急,心知断不能开罪五小姐呀!

偏偏金明珠是外柔内刚的性子,今生取不屑与金元宝同流合污。

同流合污?多么严重的字眼。不错,金明珠就是对这个小自己一个月出生的妹妹,左看不顺眼,右看直揪心,不屑之极。也难怪,像她这样道德观严谨、有点拘泥僵化的标准千金小姐,对于一个突变异种,自然是无法交心了,那太污蔑她高贵的心灵。

元宝才不甩她哩!吃桃子吃得津津有味。

不多时,果然有一名仆妇送茶叶给元宝,顺便请四小姐去见老爷。

金明珠临走之前瞪了元宝一眼,她看到元宝手中把玩著一包上等茶叶,还吩咐巧云拿银罐子装好,并叮咛她锁好;明珠忍不住又瞪上一眼父亲为何专宠金元宝?把她宠坏了,对谁有好处?

假使她晓得父亲也是受人威胁,心里就会好过多了。

要说元宝有多不良?那也未必。她只是比较懂得生存之道,勇于表现自我而已,这归功〈或归咎〉于她小时候的男性教育。要怪,就怪大人的心眼太多,老爹的重男轻女,老娘的现实功利,成就了今日的金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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