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者很紧张,一旁的黎莫凡却是好整以暇,神情轻松。这种场面对他来说,早已是稀松平常的事,见怪不怪了。
“没关系,我来处理就可以了。”黎莫凡对侍者投以抱歉的笑容,挥手示意他先离开。
“哼!”婕妤高高噘起粉女敕的红唇,连生气的样子都很美。
“好了,别为了一颗冰块生气嘛。”黎莫凡好言哄着她。
厚──他为什么这么不了解她?“重点不是冰块好吗?我气的是为什么人家都听不懂我说的话,我明明说要三颗,为什么每次送来不是多一颗就是少一颗?”她哼的一声别过头,人家哪里是为了一颗冰块生气。
黎莫凡微笑不语,默默地拿起汤匙,从自己的水杯里,捞起一颗冰块,放进她的杯子里。
“这样,就有三颗冰块了。”他温柔地说着。
他太了解她了,这女人就像一座水库,循循疏导就是一条温柔的溪流,还可以灌溉农田、滋润大地;但若是处理不当,就会引起山洪爆发,免不了一场生灵涂炭。
所以,从小都是这样,每当婕妤吵着要玩具,黎莫凡一定自动双手奉上。一开始婕妤以为他特别宠她,其实他只是不想找麻烦。
“解决对方的问题,就是保障自己的快乐与安全。”这是他的座右铭。
秋婕妤是只易怒的小老虎,他就是聪明温柔的驯兽师;她是洪水猛兽,他就是整治河川的工程师。
所以,哗!的一声,婕妤心中的怒气瞬间被那三颗冰块浇熄,她常常怀疑,黎莫凡是真不知道她的心意,还是故意装作不知道?
老虎喝了一口冰茶,立刻变成温柔的绵羊。
“对了,我昨天遇见你老爸,黎伯伯说你好久没回家了?”不再在意冰块的事,婕妤想起黎伯伯交代她的任务。
自从研究所毕业后,父母一直希望他能接手黎氏集团,黎莫凡却一心想继续从事植物研究工作,最后僵持不下,他才决定离开家里。
“嗯,家里都还好吧?”他拿起杯子,喝了口水。
“你妈一直在念,还拜托我劝你回家呢!”
“你该不会笨到当她的说客吧?”
“当然不会。”这只是她的藉口,婕妤当然了解他的心意有多坚定。“只不过,黎氏集团的业务一直在成长,我想伯父真的很希望你能帮他。”
“莫亚不是已经在公司里帮忙了吗?我相信他有能力处理一切。”在他心中,一直认为弟弟莫亚才是真正适合接任黎氏集团的最佳人选。
他和莫亚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两人个性却是迥然不同。莫凡淡泊名利,像桃花源里的农夫;莫亚却是个天生的猎人,在都市丛林里游刃有余,怡然自得。
“这是你的真心话吗?你真的一点都不在乎黎氏集团总裁的位置喔?”婕妤问着,这个男人实在是与世无争到令人惊讶的程度。“现在这个社会不是每个男人都想当总裁,女人都想当总裁夫人吗?这个位置大家可是抢破头了耶!”
黎莫凡抬起头,对这个问题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问了她一个奇怪的问题。“我有跟你说过我的愿望吗?”
“没有,你一向比较喜欢跟花说话。”婕妤摇摇头,他很少谈自己的事,通常都是她比较聒噪。
他摘下装饰在玻璃杯上的一片绿色薄荷叶,放在手心里仔细凝望,淡淡地说着。
“我一直有个梦想,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植物农场,种满由国外成功移植的新品种香草,每天松土、播种、耕种,早上起来呼吸新鲜的空气,吃自己种的蔬菜,喝最纯净的牛乳,晚餐就用自己种的罗勒、迷迭香,做一道炭烤小羊排,睡前再喝一杯自己酿制的红酒……”他望着前方,眼中似乎已勾勒出一幅美景。
身为黎家的长子,黎莫凡从小看尽大人们在商场上的贪婪与丑恶。有钱的总还想更有钱,为了追求利益,不停地争夺,看腻了人情冷暖和尔虞我诈,莫凡却发现地球上最不贪心的东西,竟然就是这些植物。
每株植物,只需要上天赐予的空气、阳光和水,从不会贪婪地想要更多。一朵小花乐天知命地绽放着,到了该凋谢的时候,她也从不曾留恋。
现实的世界反而让他发觉植物的单纯与可爱。这世上每个人的愿望也许都不一样,而他最喜欢的,就是与单纯的植物为伍。
哇──听着他描述的美好生活,婕妤听得心神向往,红唇不由自主地笑了开来,脑海里立刻浮现普罗旺斯那般一望无际的紫色薰衣草田。黎莫凡一身牛仔劲装,牵着她的手在农场上奔跑,风和日丽,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接着,就如同电影中的浪漫情节,两人在一片花海中,互相拥吻,翻滚、再翻滚──
“喂,你在发什么呆?”黎莫凡的呼唤硬生生地又将她拉回现实。
“啊?我……哦,没有啦……”天啊!她的脸颊瞬间红透,简直像颗熟透的番茄。救命啊!她怎么会产生这种“有色”的幻想?莫非她已经暗恋他到不正常的地步了?好,她决定再努力一搏!
“莫凡,你有没有想过,你未来的农场里,也该……也该有个女主人啊?其实我……”她脸上的红晕退不去,却可爱得让人好想咬一口。
“女主人?我从来没有想过。”他斩钉截铁地回答,他绝不会自找麻烦,不过他找了个比较漂亮的理由。“哪个傻女孩会愿意跟着我去山上受苦?”
婕妤的眼睛睁得好大,不停地对他眨呀眨的。我呀!就是我呀!我就是那一个傻女孩啊──
“对不起,上菜──牛排两客,七分熟。”侍者不识时务地在此刻送上餐点,黎莫凡趁这个机会装作没看到她的表情。
婕妤一双大眼瞪着侍者,不知道做错什么事的侍者只好无辜地转身离开。
“太好了,终于来了,我正觉得饿呢!”他拿起刀叉,准备开动。
“别转移话题,我问你,如果真的有个女孩愿意陪你一起去山上开农场呢?”她眼睛眯成一道美丽的弧度,笑着追问他。
“不会的,女孩子就应该去逛百货公司、买新衣服,没有女人会喜欢山上的生活。”他抿着唇,一脸坚定。“相信我,我交过三位女朋友,这是她们共同的结论。”
没错,他是交过三位女朋友,第一位总是抱怨他陪她的时间太少,他甚至每次都拜托室友陪女友去看电影,直到她变成室友的女友。第二位女朋友提出分手的原因,是因为她发高烧时,他却正忙着照顾得了炭疽病的黄金葛。第三个分手的理由他已经想不起来,只记得分手时她哭着说他爱的是花不是她──
“所以你就不再谈恋爱了?不要这样嘛,也许你只是还没遇到适合你的女孩啊!或许──”
“不,我不想再害人了,喜欢一个人就不该强迫她适应自己的生活,何况相处到最后才发现彼此不合,既耽误人家,又伤害自己,这样不是害人害己吗?”他一脸云淡风清地,切下一块牛排。“我喜欢现在的生活。嘿嘿,这牛排真的很好吃喔!”
“是吗?”他的答案令她沮丧。没有比心爱男人不断暗示自己别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更教人难过的事了。
哎!她脸上怎么又出现那种表情了?每次看到她脸上落寞的表情,黎莫凡就是会忍不住泛起一丝心疼,他低头沈思了几秒。
“好啦,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让你高兴一下!”黎莫凡刻意将语气上扬,试图赶走她脸上寂寞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