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生气了,阿默最怕她生气,而且他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在眼前这个台湾客身上占到任何便宜,史御风看起来文质彬彬,却有著他无法想像的可怕力道。
史御风笑著收回自己的手,并且半开著玩笑,“也许哪天可以和阿默比比腕力,我相信那绝对是很有趣的竞赛。”
曲蘅皱起眉,瞪著他,“还比?”
没见过他这样不知死活的家伙,经过刚刚的较量,他还不知道阿默的厉害吗?
可是,她没如期的在史御风睑上看到丝毫的畏惧,反倒是阿默,似乎显得有些保留,而且,在刚刚握完手之后,阿默始终扭转著自己的手。
嘿!难道……她不敢相信的望向史御风,而他则笑著摊平自己的手,显露出一副没事状。
“你最好只保持与曲蘅间雇主与被雇者的关系,否则我不会轻易放过你的。”即使阿默深知不敌,仍是扬言警告著。
史御风笑著耸肩,未将他的警告放在心中,“我不会强求任何事情,但若一切顺其自然的来到时,我也不会排除。”
“你们够了没有?”到底有没有将她放在眼底?曲蘅不高兴的道:“阿默,不要用那种流氓口气对人家说话;还有你,挑衅阿默对你毫无好处,我们当然会是主雇关系,除此之外什么都不会发生。”
“何不让时间证明一切。”他向来是愈艰难愈喜欢挑战。
“你可以离开了。”怕事情愈弄愈拧,曲蘅再度下逐客令。
史御风有感而发道:“现在我倒是有点羡慕阿默,因为他可以当你的邻居。”
对于他无意的挑衅,阿默瞪著杀人的眼神,蓄势待发,爱人的眼睛是容不下一粒砂子的,更何况他等曲蘅点头等了那么多年,打败了那么多敌手,他不容许在这节骨眼上有人来抢走曲蘅。
史御风不了解阿默的个性,但是曲蘅却不能够不担心。
“史先生,我很累了,请回吧!”不等他道再见,曲蘅转身推开屋门并将之关上,保持距离?的不只是自己的安危,还关系著旁人的安全,她确信这么做是正确无误的。
第三章
史御风总是不缺女伴,以往,当他想要人陪的时候,只要一通电话,女人就会马上飞奔而来,但是,来印尼之后,他根本没有和任何一个女人拍拖过,也根本不想和女人拍拖。
当然,他有的是机会,那日本美女的房间号码他记忆犹新,另外还有几个来自各国的佳丽也塞给他电话号码,只要拨电话,或是车子一开,朝那些美女下榻的饭店前进,很快他就有温香软玉可以抱满怀。
可是,他的脑袋只想得起一个女人的脸孔,而那些曾经是他生命过客的女人,他却没一个记得住的。
一股冲动让他跳上了车子,但在?动引擎之前,他先拨了曲蘅的行动电话,当然是他丢给她的,为了要随时可以与她取得联系。
“喂,是我,有工作,我现在过去接你。”
“哪位?”
听到了她的声音,他才发现自己竟然渴望拥抱她到近乎疯狂的地步,光是听著她如海风般轻柔的声音传过话筒,他全身的细胞全部站了起来。
“是我,我说过这个电话只许我一个人知道号码,不能给其他人知道,我期望你没有这么健忘到两个小时就忘记了我的交代。”
突然接到电话,曲蘅还有点反应不过来,但旋即她就想到硬把电话塞给她的史御风,加上没有男人这么霸道的跟她说过话,即使阿默,也不敢这样对她,“我记得我们两个钟头前才结束今天的工作,难道你想在这时候出海?”
“不是出海,碰面再谈,不过希望你走到巷口,我暂时不想和你那个护花使者?杠。”
“你说阿默?没想到你也会怕阿默,我以为你是个不怕死的家伙。”
“怕?”史御风哼著气说道:“我是不喜欢做无谓的争论,那家伙是个危险人物,但说他危险,并不是?举他,是觉得他很疯狂。”
连不熟识的他都看得出来阿默确实是不太正常,看来她得找个机会好好的跟可丽亚谈谈,让她多注意一下阿默的行?举动。
“想什么?”
“没事。”
“快点准备好出门,我马上就会到。”
这样赶鸭子上架,太霸道了,也不问问她有没有事情,就要她跟著他的步伐前进,她又不是他的所有物!“我不在家里。”
“你在哪?”
“我在照顾嘟嘟,所以可不可以不要现在?”曲蘅婉转的询问。
此时,史御风却妄自联想,认定了曲蘅正和嘟嘟的爸在一起,当然嘟嘟也在,所以可以说是一家团圆,可这个联想令他相当的火大。
“我想你是有责任感的人,契约上有约定,除非你要做一些发表报告,否则不得随意缺席,你没忘记吧?”
对于他的无理,她直觉得吃不消,尤其是他动不动就拿契约压她,这一点让她非常不满,“史先生,我并没有二十四小时卖给你。”
“但是我们有约定,二十四小时内要随时待命。”史御风没有缓下语气,继续强硬的说著,“今天的工作没有达到八个小时,我还有行使老板要求员工工作的权力吧?”
这倒是叫曲蘅无话可辩,契约上确实也有言明,不分日夜,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八小时的工作才得以休息。
“我知道了。”
“那你在哪?”
“我在海洋馆。”
“我十分钟后就到。”
十分钟?曲蘅颦著眉问:“你在哪里?”
“我说过我刚刚出门。”
打他家出来,到海洋馆少说也要二十分钟,那还是最快的速度,她猛地惊叫,“那不是飞车?”
“没错!”
紧跟著,史御风就甩开了电话,他不想听女人说教,即使她是他渴望见到以及拥抱的女人也不例外。???
从来不认为白自己会自作聪明到愚蠢的地步,当史御风抵达海洋馆,看到了嘟嘟后,他除了傻眼之外,还有一股想哭的冲动。
“它是嘟嘟?”
“它是嘟嘟没错。”
瞧他错得多离谱,嘟嘟竟然是一只海豚?
而他却吃起一只海豚的飞醋,这未免好笑得过火了吧!
“史先生,你没事吧?”曲蘅看他表情错综复杂,十分地担心。
史御风摇摇手,笑说:“没事。”
他可不敢承认自己做了那么愚蠢的一件事,吃海豚的醋?!
铁定不能说的,传出去他里子面子准是全没了。
“真的没事?”
“我说没事就没事。”
“那你是不是不喜欢嘟嘟?”曲蘅突然担忧起来,谁都可以不喜欢嘟嘟,但是最少她希望史御风例外。
“喜欢。”他点头强调。
“骗人,你刚刚好像很吃惊,表情也很奇怪,一点都不像是喜欢海豚的样子,我知道要一个人勉强去喜欢动物是很辛苦的,你不必附和我。”
这小女人竟敢质疑他的话,实在很过分。
但是,他竟然可以容许她这样对待他,连他自己都变得很奇怪。
“走吧。”
史御风望著频频向他示好的嘟嘟,呆呆的反问:“去哪?”
“你不是说要工作?”
“不必了。”现在他想要和海豚玩,当然这有点爱屋及乌的私心,因为曲蘅爱嘟嘟,所以他愿意接近她所喜欢的动物,“它似乎不排斥我?”
曲蘅也觉得有些意外,嘟嘟接触到的人有限,虽然它喜欢亲近人类,但并不容易接受陌生人,见史御风是第一回,可它却欢欣鼓舞的想要得到他的抚触与赞赏,这很稀奇。
“也许是你身上有海洋的味道也说不定?”因为她老是感觉他和大海很搭调,好像他天生就是和大海一起存在的,尤其是他玩帆船的时候,虽然她只看过一回,但是他乘风破浪于海中的英姿,却深刻地烙印在她的心海,怎么都抹灭不掉。“动物的感觉比人类灵敏,它们知道哪些人可以信任,也知道哪些人不会伤害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