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是行人专用的红灯亮起,两边的车子都已经起动,就算他想要强行闯过也不行了。
但他还是不敢松懈下来,一面大口喘着气,一面心急如焚的看着红绿灯,准备在绿灯一亮起时继续往前跑。
从这个角度,他已经可以看见教堂屋顶的十字架了,都已经来到这里,他更不可以功亏一篑。
但时间并不会因为他的努力而慢下来,它还是按照自己的步调往前走,当杜君影好不容易终于跑到教堂,推开大门时,竟发现里面已经没有一个人。
婚礼结束了吗?
他颓然跪坐下来,像是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光。
他还是来迟了一步,才一步的距离,就把他们分隔成天涯海角了。
难道就这样了吗?一切就这样结束了?他重重捶了一下地。
为什么、为什么?就连这最后的一点希望都不留给他?
他看着前方十字架上的耶稣像,难道这就是所谓上帝的旨意?上帝要他们两个分离,不管他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在一起。
不知道坐了多久,杜君影才感觉到自己的力气恢复了一点,他扶着墙壁站起身来,眼睛里早失去了光彩。
回去吧,留在这里也没有用了。他低下头,默默的往回走。
这个世界真是奇妙,当你高兴时,阳光洒得好灿烂,可当你悲伤时,阳光却还是一样灿烂,一点也不会因为你的悲伤,让这个世界失去原有的步调。
不知怎地,原本他认为灿烂美丽的阳光,竟照得他全身发疼……
“喂,阿影,怎么又遇到你,啊你刚刚赶着要去哪里?”番薯伯从杂货店里买完东西出来,又遇到杜君影。“啊是怎样,林北是空气喔,遇到那么多次连招呼都不会打,好好,没关系,下次再让我遇到就知死了。”
番薯伯看着杜君影理都不理他,径自低着头走掉的背影,忍不住咒骂道。
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道是怎么回去的,他的脑筋一片空白,看不到红绿灯、看不到来往的车子,一直到一阵急促响亮的喇叭声响起后,他才稍稍回复神志。
叭——叭叭——
砂石车响亮的喇叭声让他踏出去的脚又缩回,车子经过后扬起的尘土飞进他的眼睛,让他瞬时眼睛刺痛得睁不开来。
好不容易,眼睛的刺痛感才好了一些,他试着睁开眼睛,虽然看得到,但焦距还不能集中,眼前尽是模糊的一片。
朦胧中,他看到对街有个女子,穿着一身白衣……不,不是白衣,是白纱,结婚穿的白纱礼服。
但她的脸……她的脸却看不清楚。
他揉了揉眼,想要把那名女子的长相看得更清楚些,再用力眨了几下,把眼中的沙子眨出来后,他的视力终于恢复正常,但此刻又有一辆大卡车停下来等红灯,就刚好停在他前面,挡住了他的视线。
快,你这车子赶快开走啊……
像是有什么莫名的预感般,他着急的等着车子驶离,一秒钟对他来说都是漫长无尽的等待。
终于绿灯亮了,眼前的大卡车开走,他的视线不再被阻碍,终于能看清对街那个穿着白纱女子的模样。
一瞬间,他屏住呼吸,双眼直视着前方,一动也不敢动,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害怕只要稍微动了一下,眼前的一切便会瓦解。
她……她怎么会在这里?这时候她不是应该和她的丈夫在一起,接受众人的祝福和享受新婚的喜悦吗?
还是这一切都只是幻觉,是因为他太想念她了,所以眼前才会出现一个有她模样的幻影?
终于,对街的柯待雪察觉到有股视线集中在自己身上,她抬头一看,便看到那个她一直遍寻不着的人站在眼前。
两个人隔着街,视线交缠着,却谁也没有先动一下,他们都怕一点点的改变,都会让眼前的一切消失。
终于,杜君影鼓起勇气,往前踏出步伐,越过马路来到柯待雪的面前。
“我去了教堂,可是没有见到你。”
“因为……”
“你先听我把话说完。”他阻止她开口。“我知道现在说这些已经太迟了,但是我还是要说,我爱你,待雪,我真的爱你。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混蛋,说出那些话,但那都不是我的真心,我只是太害怕,我没有自信能给你幸福。
可是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我后悔了,失去你,就算我能功成名就、飞黄腾达又怎样?你不在我身边,没有人可以跟我分享,我还要那些名利做什么?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拿我所有的一切来交换能和你在一起的时间……”
“君影,我只有一句话要说……”她按住他的嘴。“婚礼……取消了。”
听到这几个字,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在地狱里的杜君影,瞬间体内像是充满了空气,轻飘飘的飞到天堂。
“你说什么?!婚礼取消了?你没有结婚?你没有结婚—”突如其来的消息让他被狂喜冲昏了头。
他以为自己已经失去她,没想到老天开了他们一个玩笑后,又让他失而复得,他兴奋的抱起柯待雪来,一圈又一圈的转着。
“老天,谢谢老天……”他转着、叫着。
虽然头已经被他转得有些晕,但柯待雪紧紧抱着他,感受着他的温度,感受着这一阵阵的晕眩中,她迟来的幸福。
他们紧紧拥抱着,这一次,他们都知道,自己永远都不会放手了。
全书完
◎编注:敬请期待唐绢的最新力作。
后记
呆愣的瞬间唐绢
喜欢这个故事吗?
其实我自己是满喜欢的。因为我很喜欢那种默默付出,暗恋却不敢明说,又温柔体贴的男主角,这次我也尝试了不同的故事叙述方式。
为了男主角的职业,绢仔甚至还出动了念图资的小表妹,逼她带我去图书馆找数据。
为了从她学校的校门口走到图书馆,绢仔这一次大概走了一个月走路的量吧,还千里迢迢的把几本重重的书从公馆带回淡水。
不过其实我当初想好的书名,并不是大家现在看到的这一个,原本是想要叫“光合恋爱”,男主角是个植物学家,用植物特有的光合作用来当书名,应该算合适吧!
没想到当绢仔想到这个书名,兴奋的打电话给阿编,准备告诉她我所想到的书名时,编编跟我说,在久等不到我的回复后,书名已经决定了,叫“受不了你的酷”。
霎时,我好像变成小说里的女主角了。
肺中的空气突然被抽走,心开始怦怦狂跳起来,脑子里像是被人放了—颗炸弹,轰的一声炸得我脑筋一片空白,好半晌,我只能拿着电话傻笑,说不出一句话,做不出任何反应。
我在想,完了完了,男女主角的个性没有一个是酷的啊!
当初的设定中,男主角虽然不擅言词,但还称得上细心体贴,不喜欢大男人强势那一套。
女主角也是,她是一个有爱心、有耐心、又细心的老师,老师怎么可能会酷呢?至少她这个老师不会。
那该怎么办,要怎么样才能拉回来?
可是都已经剩最后两章了,让男女主角的个性丕变,应该是不可能的吧!就算可能,但这本书不叫二十四个比利,也不是孙悟空七十二变,不可能在短短的几章之内,就推翻掉之前的个性啊。
里面我觉得可能称得上酷的,大概只有番薯伯了吧。(笑~)
所以,其实这是一本在讲番薯伯故事的小说,男主角其实是番薯伯,是焦点被一个写作功力不到的作者给模糊掉了。
下次改进,不才作者下次一定会改进的。(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