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那我在这里等他。”梅雅走到摄影棚中间,坐在原本拿来当道具的沙发上,双腿交叠,等著那个摄影师回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还是没有出现,梅雅觉得自己的耐性,就快要到达极限了。
突然间,喀嚓—喀嚓—的声音,吸引了梅雅的注意力。
“很好,就这样。”照相机快门的声音不断,只见一个男人拿著照栢机对她猛照,脸被相机遮去大半。“头微微抬起,看这边。”
他的声音像是有魔力般,她竟不由自主照著他的话做,然后才突然想到她干嘛要听他的话。
虽然她今天身上穿的是最新一季的衣服没有错,但她是来把事情弄清楚,而不是来当模特儿的。
“给我停住。”梅雅霍地站起身。“不准再拍了。”
那男人听了,果然乖乖的停下按快门的动作,缓缓把相机放下。“这么多年没见,你的脾气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啊!”
“你—你——”见到他的人,梅雅惊讶的一句话都说不出,千头万绪突然涌上心头,有许多话却不知从何说起。
“怎么,见了我舌头就被猫咬掉啦!”聂靳阳走向她,脸上还是挂著那副痞痞的笑容。
“你怎么会在这里?”没想到会在此时此地见到他,梅雅一下子怔愣住,没有办法思考。
“我回来了。”他看著她,眼睛一瞬也不瞬,像是要把这几年没有看到的,全部都补回来。
“可是,怎么……”她想问他为什么不先通知她、为什么会跑来这里、还有这几年过得好不好。
最重要的,是他为她……
话没来得及问出口,聂靳阳便倾身用唇堵住她的嘴。
四片唇紧紧贴著,他们的舌互相寻找著对方,手也紧紧搂住彼此,透过这样亲密的接触,告诉自己想念的人此刻就在身边。
半晌,两人才依依不舍的分开。
“我好想你。”虽然他离开她的唇,但是仍不想放开她馨香的身躯。他嗅著她的味道。
“那天我……”梅雅想告诉他那天的事,她有去,只是迟了。
“那天的事不重要,我不想知道。”怕她嘴里说出来的是他不想听的,所以他阻止梅雅继续说下去,反正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那天发生什么也不再重要,而她现在就在他身边,这才是最重要的。
“好吧。”她稍楷推开他,要不然他一直在她身上轻轻嚿咬,会害她没有办法思考讲话。“可是我有一样东西要还给你。”
听到这句话,聂靳阳的身体微微僵住。
她不会是要把那枚戒指还给他吧?
如果是的话,岂不代表她对他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可是如果她对他没有感觉的话,又怎么会允许他吻她呢?
一瞬间许多思绪在聂靳阳脑海中飘过,那种患得患失的感觉,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梅雅放下原本环在他腰上的手,伸到颈后解下原本戴著的项链。
“这还你。”她拉起他的手,将项链连同坠子放在他的手掌上。
“这……这是……”他一眼就看得出,项链坠子就是当初他送给她的戒指。
她真的是要把戒指还给他!
可是如果她不喜欢他,她又为什么要把这枚戒指随身带著呢?
“你上次什么都没说清楚就走了,这次,我要你帮我戴上。”梅雅坚定的看著他。“其实那天我有去,而且我看到你了,可惜我们距离太远,你没有听见我叫你的名字。”
聂靳阳又被震慑住了。
她去了,这又代表什么?
“这几年来我一直很想你,可是又不敢去找你,我怕你会放弃我。”她握著他的手,诉说著这几年来的想念。“我知道有些事情不会有第二次机会,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但是,我还是想问你一句话。”
“什么话?”不知何时,主控权栘到梅雅的手上,他屏息听著。
“我知道有点迟,但是……你还愿意继续爱我吗?”梅雅抛去矜持,勇敢的问出口,这是她这几年的疑问,也是她最想知道的事情。
“老天……”聂靳阳惊呼一声,牢牢把她抱在怀里。“我当然愿意,我当然愿意,这是我这几年听过最好听的话了。”
他高兴的把她抱起转了几圈,让她知道他心里的兴奋和感动。
终於,聂靳阳在梅雅被转晕前把她放下来,只见梅雅有些娇羞的瞅著他。
“你还有件事没有做。”她伸出她的手。
“对对……我太兴奋,都忘记了。”他张开手掌,那枚晶亮璀璨的戒指就在他的掌心。
他拿起戒指,缓缓的将戒指套进梅雅的手指,在戒指的指圈中,交付彼此的真心……
两颗缺了一半的心,在重逢后终於合为一个圆满的心……
全书完
编注:文中歌词引用自陈晓娟作词之《叶子》。
欲知孟东城与舒可人的爱情故事,请看《纯爱系列》567——“叛逆淑女”。
敬请期待唐绢的最新力作。
后记
诚徵小强勇士!唐绢
终于写完了!
这次,猪仔绢真的觉得自己是自讨苦吃,什么不好写,偏偏去写一个服装设计师的故事。
虽然猪仔绢爱买衣服,但对“时尚”这种东西可以说是—窍不通,什么民族风、波希米亚风、运动风……都是听人家说了以俊才知道。
包不要说有关什么样的设计是属於什么风格、什么样的设计又会带出什么感觉,或是什么样的布料会有什么不同的影响。
在开稿前,为了弥补绢仔对服装认识的不足,还去借了一大堆杂志回来看,结果只是更一个头两个大而已。
在写的过程中,每次一写到有关服装的东西,就会让绢仔痛苦万分,不晓得该怎么形容。
所以说,人千万不要不自量力啊!
如果说故事中有提到不合现实的东西,千万千万请一笑置之,不要认真啊!
再来说说,其实绢仔很喜欢这次的男主角。
其实应该说这次的男主角,是照着猪仔绢心目中好男人的形象塑造出来的。
尤其是他帮女主角打蟑螂的那段,写的就是猪仔绢我的心声啊!
友人问我为什么看到蟑螂好像一点反应也没有,既不会尖叫,也不会过去追杀他,难道在猪仔绢眼里,对蟑螂—点感觉也没有?
因为在外面住久了,一直都是一个人住,绢仔早就深刻体验到,就算尖叫又怎么样呢?
不会有人听到,那又何必叫?只是浪费自己的口水和力气罢了。
其实绢仔是个满怕蟑螂的人,但是偏偏又没有胆子去打,每次看到蟑螂第—个反应,就是把脚缩到椅子上,眼睛死盯著它却一动也不敢动。
所以通常我会先给它几天逃命的时间,如果它从此不出现在我面前,那就是它命大,懂得明哲保身。
但如果过了几天,它还是不懂得自动消失的话,就算猪仔绢会全身发毛,手冒冷汗,也一定会追杀它列天涯海角。
所以我多么希望出现一个男人,能够帮我打蟑螂,如果那个人出现的话,我绝对绝对不会轻易放过他的。
所以如果各位读者大大,家里有会打蟑螂的哥哥、叔叔、伯伯,请打——下电话或邮寄列以下地址喔。
如果有看到最后一章的人,一定可以猜得到,最近绢仔迷上偶像剧“蔷蔽之恋”啦!
先不管这部戏拍得好不好,演员演的好不好,但是猪仔绢就是喜欢剧中的插曲。
第—次听到“叶子”的时候,就惊为天人,歌词中把—个寂寞的人的心情刻画的很详实,虽然没有洒狗血的伤春悲秋,但就是在最普通的日常生活中,才看得出想念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