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原来她是个因为凌家产业而来的势利女孩啊!
“这又没什么,我向来不喜欢太女敕的小子,宇风还像个长不大的大男孩,我欣赏你的成熟与老练,又有什么错呢?”
她在勾引他?
“妳……”毕竟姜是老的辣,凌夏远重新在心里盘算着现今的局面,刻意先压抑住渴望。
“别装了!我看得出你早就想要我,不是吗?”蝶儿的眼神深不见底。“别以为我什么都不懂,在纽西兰,三岁就开始性教育了。”
“这么做是不对的!”他佯装努力抗拒诱惑的模样。
“我『做』了什么吗?是你在想入非非吧!”
她的单刀直入,让他这个老江湖有些挂不住面子。“我猜猜看,妳想玩危险游戏吧?”她绝非只有十六岁,她老成的程度几乎比实际年龄还多十岁。
“如果我给你,你会给我什么『酬劳』?”
“妳是为了钱?”凌夏远剩余的顾虑都远离了。
如果只要钱,那一切就好办了,这变成一场单纯的金钱交易,更何况,一开始,他就跟宇风一样,深深被蝶儿吸引了!
“就看你要不要接受我的挑战书了!”她迎上他的视线,有那么一瞬间,他彷佛看到那双明亮的水眸有着一闪而逝的恨意,想必是室内光线太暗让他看错了。
“既然女士都开口了,绅士当然要满足女士的要求。”他露出真面目,色迷迷地望着她。
“很好,”蝶儿故意媚笑。“时间、地点由我决定,等着接我的电话喔!”
语毕,她忍住心里的厌恶,优雅地离开。
她静悄悄地来到宇风的房间,房内很暗,她没有开灯,蹑手蹑脚的坐在床沿,看着沉睡的他微带稚气的脸庞。
轻抚着他的睡脸,她的内心充满挣扎。
宇风,我的爱,我真的好爱你!我若是伤害了你,请不要恨我,求你不要恨我……
“原来妳会偷看我睡觉啊!”蓦地,他睁开眼睛,伸手抓住她,害她重心不稳,跌到他的怀里。
“你醒了?怎么醒了也不告诉我?”在他怀里是那么的安稳和祥和。“害我被你逮个正着!”
他用食指轻点她的鼻尖。“我刚刚作了可怕的恶梦,被吓醒了。”
“什么恶梦?”
“我梦到妳弃我而去!”
蝶儿一愣,赶紧强笑道:“傻瓜,怎么可能?”
“我一睁开眼睛,看到妳就坐在我身旁,才放下心来,那一定是我对妳太没有安全感的缘故。”他轻抚蝶儿的女敕颊。“妳让我知道什么是幸福,可是这种感觉太过美好,令人害怕会一瞬即逝,我好怕……妳会消失不见。”
蝶儿是他好不容易才突破对人的心防,初尝爱情滋味的初恋,他的患得患失也因此来得比较重。
“你这么好,已经找不到比你更好的男人了,我怎么可能离开你,让其它女人乘虚而入呢?”蝶儿勉强自己笑着说道。
她突然觉得自己好丑陋,怎么能欺骗他的一片真心呢?
“蝶儿,我们一起先把未来计划好。暑假快结束了,我要到纽约留学,妳跟我一起去好吗?当然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也不用担心妳妈妈不答应,我可以跟妳一起去纽西兰,跟妳妈妈见面沟通。”他着急地握住她的手,继续说着。“我知道妳原本要去意大利念书,可是我舍不得跟妳分开,纽约也有一家举世闻名的设计学院,也是妳不错的选择……”
蝶儿并没有告诉他,母亲已经去世了。
“好。”她连忙摀住他的嘴巴,堵住他的滔滔不绝。“好,可是我肚子好饿,这些事可以慢慢讨论,先解决民生问题好吗?”
蝶儿将他拖下床,拉着他到楼下的厨房,准备大展身手、亲手做羹汤,好教他刮目相看。
既然结果已经注定,无法更改,那就让她把握相处的每一分一秒,也好留待漫长的未来聊供慰藉。
凌夏远微微心惊地望着眼前的金豪,自从十七年前的那一夜,在此处发生那桩意外之后,他就不曾再踏入这家饭店……
万万没想到,蝶儿竟然选了这家让他痛恨并且胆颤的金豪饭店,连约定的房间号码也是相同的“505”,是巧合吗?
他本想掉头就走,可是又固执得不信邪。
当年的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那时他故布疑阵,没有露出任何马脚,现在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他在房里等了约五分钟,蝶儿也依约到来──
“宇风去办留学证件,我只有今天有空。”她冷静的表情看不出喜怒。
“妳肯赴约,我很高兴。”凌夏远越来越觉得蝶儿不简单,同时也对她更为痴迷,马上便猴急地月兑去外套、衬衫。
“听说这家饭店好多年前曾经发生过火灾,而且就是从这间『505』房起火,不过经过重新装潢,一点都看不出来呢!”她美丽的面容噙着一抹笑容,冷冷的。“你先等我,我去浴室换衣服。”
听她说起饭店曾经发生过火灾时,凌夏远的手停在半空中,脸色也变得很难看。
她也知道当年这个房间曾经烧死过人吗?
当蝶儿从浴室出来时,凌夏远的脸色顿时变得比死人还惨白一百倍。
她的长发盘起,身穿着珍珠色的丝绸晚礼服,戴着垂到肩膀的长耳环,随着走动而发出光芒。
“凌夏远,你认得我吗?”她缓慢地走向他,每走一步,他就向后倒退一步。
“妳到底是谁?”他发出哀嚎,躲到床角。“不对!妳是蝶儿,不对!妳是胡笙……不对!妳是蝶儿……”
十七年前晦暗的记忆,倾巢而出──
当年他已经结婚,妻子生下的儿子也六岁了,可是他依旧不时在外面寻花问柳。某次晚宴,他遇到了胡笙,看到她的第一眼,凌夏远就被深深迷住了。当时胡笙就是穿著这套晚礼服,那时她是有一点知名度的服装设计师。
他疯狂地爱上她,无奈胡笙才刚结婚,正和夫婿过着幸福的生活,根本从未正眼瞧过凌夏远一眼。这让凌夏远由爱生恨,他痛恨抢走胡笙的男人,若是得不到胡笙,他会让对方死!
只要胡笙的丈夫死了,胡笙就是他的了!
他约了胡笙的丈夫在饭店谈判,胡笙的丈夫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当凌夏远直截了当跟胡笙的丈夫表明要抢胡笙的态度时,胡笙的丈夫只觉得好笑──
“你疯了吗?你有没有搞错,她是我的妻子,怎么可能让给你呢?”
“可是我爱她,我真的爱胡笙啊!”凌夏远失去理智,不管后果如何,只想得到想要的女人。
胡笙的丈夫只觉得自己遇到一个执迷不悟的疯子,却没想到这个疯子成为嗜血的刽子手。当天稍晚,凌夏远步出饭店,没多久,“505”号房就起火燃烧,胡笙的丈夫后来被发现烧死在里面。
这根本就像天外飞来横祸,美丽原来也会招惹祸害!
胡笙根本无法置信丈夫出门赴约,竟惨死在饭店里,当时她肚子里怀着未出生的蝶儿,就成了寡妇;她知道是谁杀死她的丈夫,就是在宴会上频频对她示爱的凌夏远。
丈夫死后,狂妄的凌夏远就对她放话──“我杀了妳的丈夫,又烧了他的身体,现在妳是我的人了!”
他财大势大,胡笙根本无处申冤,凌夏远就像阴魂不散的鬼魂,一直缠着她。
这个杀人凶手,她不会让他得逞的!这辈子,她永远只深爱自己的丈夫。于是,她躲了起来,移民到纽西兰,为了肚里的孩子,她撑下来了,直到死前才把藏了十七年的心事告诉女儿,心事已了,她安心地追随丈夫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