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是一位区区十二岁的小女生,哪会受得了?
室内日光灯“啪嚓”全亮起,应该是天黑了吧!
雨涵用耳朵倾听一切。
包括:眼前这位“正直”警官的责备、批评。他愤道:“你是一个废人。”
“别再‘念’了好吗?”她极力压低嗓音,显然已忍受得够久了。
她说话了!
这叫宋耀内心无比撼动。
原来她不是哑吧!
她的声音低哑,沈静中带着柔美,有股特殊的吸引力。
宋耀第一次觉得,这“女”孩,有着让人手足无措的美。
“我不是故意的。”她又道。“我不是故意的,请相信我。”她眼中带着无奈与祈求。
“你当然不是故意的。”宋耀声嘶力竭。“每一个有暴力倾向的人伤害了别人都强辩自己不是故意的,因为控制不住嘛!就是喜欢看到血腥场面,没有这样就无法满足……”
“够了!被了!”梦雨涵发疯似地叫停。
“你们为什么都不相信我?”她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宋耀一愣,不知所措,反倒像是自己做错事一样。
随即,从她清澈的黑眸中,迸出两道愤恨的怒火。
“我让你知道“事实”。”
她撩起裙子及学生服,宋耀咬住下唇,双眉蹙成一条直线。
“他想碰我,我不答应,于是就把我捏伤……他甚至要我陪他果睡……”她泪水潸潸。“我一不肯,他就揍我,最后我实在无法忍受就……就拿刀刺他大腿……”她激动得语无伦次。
“这是我的错吗?你们根本不问清楚原因,就大剌剌地指责我,说我是个疯子…”她已泣不成声了。
宋耀一阵心疼。“雨涵!我——”他想开口说抱歉,但下一刻,雨涵整个人已栽进他的怀中,昏厥了过去。
※※※
“医生,她要紧吗?”宋耀语气急切。
“别担心,她什么大碍。”医生道。“只是太久没合眼,没进食,加上体质过虚,血压太低,突然的情绪过于激愤才会昏厥。”
宋耀自责万分,愤力以拳击墙,懊悔不已。
她只不过是一个小女孩,而他却把她当成大恶不赦的杀人犯一般的审问,十二个小时下来,她那瘦弱不堪的身躯岂能耐得住?
他强自镇定地点头,又忧心忡忡地问:“她……其它的伤……”
“还好。”医生简单道。“只是一些皮外伤,很快会复原的。”
“那她……”他突然双颊嫣红问不下去。
医生犀利的眼光一看便明白他的意思,释然道:“放心,她很会“保护”自己,并没有受到那方面的伤害。”
“真的?”他双眸发亮,紧绷的心弦霎时松了一半。“那就好。”
他并没有发觉,自己在潜意识中是如此地在乎梦雨涵?
而她的身影早已悄悄地,毫不知会地进入他的心房了。
※※※
回到警局后,宋耀发呆又沈思好久。
这个案子变得棘手多了。
因为牵涉到梦雨涵,致使他心思紊乱,反而不能漠不在乎。
他向胡局长提出这件个案。
表面上佯装冷漠平常的口吻,内心却是热血奔腾。
“办案讲求实事求是,这社会有太多需要打抱不平的地方了,我劝你——”胡局长一语双关道。“我劝你另外帮她找个寄养家庭,也就够了。”
宋耀表情愕然。“就这样?她——”
“你要说什么我都明白。”胡局长反声制止。“你要了解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社会上薄情寡义者到处充斥,梦雨涵只是一个小例子,你不用大费周章,更不需大惊小敝。”他淡淡说道。“宋警官,不要把你的“大”能力,发挥到“小”地方,我们更需要你的英勇,贡献在除暴安良上,有线民查报,现在正有大批走私枪火,正从东北角上岸……”
宋耀用力一拍,桌面杯震物移,他二话不说,拿起警帽,旋身而出。
留下一脸错愕的胡局长猛摇头,宋耀,果真是择“善”固执得可以。
※※※
梦雨涵让宋耀失了方寸。
他压根儿没有发觉到自己微妙的改变。
他只是很“单纯”地告诉自己,绝不能让“小可怜”流浪在外,如果可能,他愿意收养她。
但这谈何容易?
他是单身,就凭这点,社工人员绝不答应;若做她的监护人……也一定要梦宇认同才可。
他伤透脑筋。
从不为“女人”烦心的他,这可是生平第一次。
最后,他决定找姚毅来一起解决问题。
姚毅很热心,特地从高雄赶来台北,与他一起研讨并询问律师许多相关的监护问题。
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反正,就是需要梦宇的盖章,认同。
宋耀决心要找到梦宇。
※※※
没想到一切顺利得很!
这一天,当宋耀回到警局时,一群非法贩卖安非他命的流氓,已被抓回警局,总共有二十几个吸毒鬼。
梦宇正是其中之一,他脸上的疤痕果真骇人。
宋耀使用正当的“非法”手段,迫使梦宇乖乖地签字盖章。他还痛哭流涕地感谢宋警官收留了雨涵。
之后,宋耀亲自送他入狱。
将会有好一阵子,任何人都不会见到他。
※※※
他大摇大摆地走进医院。
站在病房前稍做停顿,他还不敢太“放肆”地冲进门,怕面对的是雨涵冷漠怼怨的双眸。
他首先探入一个头,迎接他的是雨涵那双迷人大眼。
幸好,她没什么反应,只是空洞木然地盯着他。
他松了口气,显然,情况还不是很糟。
他进房佯装若无其事道:“要出院了。”
她摇头,柔柔的声音再次触动他的心弦。“我可以不出院吗﹖不然!你送我去孤儿院好了!”
“不行,我要送你回家。”他坚决道。
“回家﹖”她脸色倏地惨白,好似被闪电劈到。“不!我……”她猛摇头,大颗的眼珠滚落下。“不要!不要!”
“不许哭。”他幽默又严肃道。“从今天开始,我是你的监护人,一切都得听我的,不准有意见。”他有些尴尬而显得僵硬地,像个军人一样的命令道。“我会给你一个温暖的家,现在我数到三,你要的话,就乖乖跟我走。”
当他数到一时,梦雨涵毫不迟疑地从床上跳下来,数到二时,已拉住他的衣角。数到三时,两人一起迈开大步,离开医院。
※※※
他依承诺给梦雨涵一个家。
他在仁爱路上的高级学区旁买下一幢小鲍寓。
理由很简单,他要梦雨涵上明星小学、明星国中、穿绿制服,再念公馆的那间大学……
自此他便住宿在小鲍寓,陪伴并“保护”雨涵。
所幸,从毕业后,他因为工作过于忙碌,几乎很少回新店坪林老家,父母亲也能体谅他“尽忠报国”的忠心,而且又屡传“功勋”,二老自然放心,反正“男儿志在四方”嘛!只要知道儿子们正当做人、平安健在就足够了。
也许,就是太成功了,孩子们个个对父母高举——“不要结婚”的旗帜。
这才正是令二老伤透脑筋的地方。孩子们出门在外,二老从不叮咛什么,只是很莞尔、很意有所指地道:“只要你们需要爸妈,记住,爸妈会永远张开手臂,敞开大门,欢迎你们随时回来。”
现在,宋耀买房子,又做梦雨涵的监护人,以他木讷呆板的个性,没有让家人及其它同事知道,其实也是避免引起一场不必要的风波,有道:“人言可畏”,一个单身男子带着一名少女,可以猜臆“结果”如何了。
他希望梦雨涵能在安静平和的环境中,快乐地成长。
不过,事情却没他想的如此单纯。
大男人带小女孩?那可是相当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