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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味 第12页

作者:宋语桐(宋雨桐)

“跟我下去,我弄东西给妳吃。”她这门一关,怕再也没机会让他走进来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在直接把她拎下去,喂饱她才犯胃疼不久之后的虚弱脾胃。

当然喽,还有另一个目的,那就是趁此机会让她可以大人大谅的原谅他所犯下的“罪行”。

“不要。”

“妳不是说原谅我了?难道妳刚刚说的都是假话?”

见她不回答,他眼一瞇,“看来,我真得去把那个金哲好好揍一顿不可,都是因为他,才会让妳这么气我,气到连身子都不顾了,我现在就去找他!”

说着霍曼转身,一只白皙的手臂有些急切的抓住了他。

“我跟你下去就是,你何必那么冲动。”让他得罪金哲,他只有死得更快而已。

包何况金哲是什么人,岂是他霍曼这个美男厨师可以随便就揍一顿的?他不要先被枪杀就阿弥陀佛了。

第六章

“啊!痛!”

凌彩的才一碰到餐厅的椅子就疼得叫出声,她这一喊,所有人的目光都移到她身上。

“怎么了?小彩儿?”莫儿放下手中的碗筷,关心的上前询问。

“没……事。”只是痛死了而已!但她才不会当众宣布自己在后花园被霍曼打的事,那实在太丢人现眼了。

一想到此,她就不由得狠狠瞪了一眼正巧端汤过来给她的霍曼,他的眼神透着浓浓的抱歉,关心的眸子移上她的臀。

接收到他的眼神,凌彩警告性的瞪他,要是他胆敢在这里说出什么不当的话来,那桌上的热汤就好好供他一人享用好了。

“妳……”

“我饿死了,不要跟我说话。”她截断他的话,小心的把挪回椅子上,忍着痛,拿起汤匙舀了一口汤便往嘴里送。

“小心烫。”霍曼伸手阻止,汤匙里的汤却泼洒出来,烫了他的手,他却连眉头也没皱一下,把她那碗汤端到嘴边吹凉,边吹还边数落,“妳这么心不在焉的在想什么?没看见我刚刚才把汤端来吗?这样一口送进嘴里,绝对烫破妳的嘴,让妳好几天吃不了热东西。”

凌彩懒得听他数落,一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他刚刚被汤烫着了的手背瞧。

怕她烫了嘴,难道就不怕自己烫伤手吗?

这个长得得天独厚,好看又魅力非常的男人,有着古铜色的皮肤、修长的指尖、有力的体魄,这些迷得女人晕头转向的优点还不够,非得再加上这些个温柔体贴的行径?

偏偏,他刚刚使力打在她上的力道,可是一点也不懂得什么叫怜香惜玉啊。

莫名其妙得很,让她恨他也不是、爱他也不是、讨厌他也不是、迷恋他也不是……

懊死的!

“可以喝了。”把汤送回她面前,他笑着抬眸看她,却看见她眼眶微红,一副想哭的模样;心一动,浓眉轻拧,伸手便抓住她的手腕,没说什么的便把她给拉起身。

“做什么?”

“我有话跟妳说。”

她气得甩开他的手,“我很饿,现在没空,有话你等等再说。”

“不行,我等不了。”他再次扣住她的手腕。

“什么事这么急,连这一顿饭的时间都等不了?”爱妮丝走进餐厅,似笑非笑的眼轻扫过两人扣在一块的手,“原来你是舍不得这小女孩啊,霍曼,我以为你的心里只有我一个呢,你忘了我还在等你送饭到我房里来?这下要不是我自个儿走下来,非得饿死在房里不可了。”

一见到爱妮丝,霍曼才想到方才在后花园里答应替她送吃的上去的话,扣着凌彩的手一松,转身便盛了一些饭菜搁在饭桌上。

“对不起,我才刚煮好,妳快过来吃吧。”

爱妮丝高抬着下巴,不领情,“不必了,我现在不饿了。”

莫儿见状,起身走到她面前挽住了她的手,“吃吧,霍曼又不是故意的,妳何必生他气呢?妳才刚生完孩子,身子虚,要多补补才行,嗯?”

“她不吃就拉倒,没见过像她这样难伺候的女人,霍曼又不是妳家的帮佣,想吃饭不会自个走路下来吗?又没缺手缺脚的,还要让人送上去?这么养尊处优,妳还不如赶快回到老公身边当妳的少女乃女乃好了。”凌彩气不过,劈哩咱啦便把一肚子气话全给拱出来。

“妳--给我滚出去!”竟敢对她这么大呼小叫的?有没有搞错?虽然她嫁了,但也还是这里的主人之一啊!

“要我滚?请妳先去问问我是怎么进来古堡的。”凌彩也气瞇了眼,受不了别人指着她的鼻子要她滚。

“天皇老子我也不怕,妳现在就给我滚!”

凌彩扠起腰来,冷冷一笑,“难怪妳老公不要妳了,像妳这种泼妇,真要聪明的男人一开始就不该娶妳。”

本来爱妮丝就是个性子狂的女人,怎受得了一个无名小辈对她的轻佻批评?尤其这个女人还深深的刺中她最痛的伤口。

眸子一冷,爱妮丝转身迅速的在流理台上取下一把菜刀,二话不说的便把菜刀架在凌彩的脖子上。

“妳找死!看来妳今天很欠教训,刚刚才在后花园被人打,现在竟敢来惹我?哼,想惹我是不是该事先探听一下我以前是在做什么的?一刀杀了妳对我而言根本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

爱妮丝的动作一气呵成,快得让人没有防备,就连站在凌彩身边的霍曼也无法及时挡下那把刀。

他皱着眉,心漏跳了好几拍,两只眼睛一瞬也不瞬的盯着她手中的那把菜刀,就怕一个万一,真会伤了小彩儿。

“爱妮丝,别这样!”莫儿担忧不已,伸手要抢下那把刀。

“别过来,莫儿,若伤了妳,这儿我也不必待了。”爱妮丝的眼中闪现一抹冷然的杀气,拿惯枪的她,这把菜刀的重量对她而言并不算重。

只是她怕血,见血必吐,可以三天三夜下不了床,虚弱得像是会死去一般,这是古堡里的人都知道的弱点。

呵,他们忘了吗?真以为她会拿自己的身体来开玩笑?就为了一个口无遮拦的女人?

她又不是白痴!

说到底,只是想吓吓这个千金小姐,最好把她吓跑了,免得她死缠着霍曼,更何况待在这里,迟早她会知道一些不该知道的事,伤及无辜就罢,要是不小心害了莫儿和霍曼……

不,她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如果洛雷夫不能处理,那就由她来吧,反正她结下的仇怨多不胜数,也不差这一个。

“爱妮丝,有话好好说,把刀给我。”霍曼也朝她伸出手。

“可以啊,我和她你选一个,我最受不了三心二意的男人了,只要你说出口,我也不会拿她怎么样的。”

“爱妮丝……”她这不是摆明着为难他吗?

“只要你选她,我就走:你若选我,她就离开,没第二条路。”话说绝了,今天才能有个结果。

凌彩是非离开古堡不可,因为她不相信这个女人。

当然,她会提出这个难题,是因为她知道霍曼一定会选自己,因为他不可能让她在这样的状况下离开古堡,而非关爱情。

脖子被架把刀的凌彩非但没被吓哭,还异常冷静,其实刚刚那一瞬间她可以闪过,只是……

“你选吧。”凌彩闭上眼不看他,“就如她说的,两个选一个,我们都会遵守游戏规则,没被选上的就自动离开。”

离开也好,因为她根本没把握再留下来可以查出什么。

而且就算查出了什么,她也没把握自己会忠于组织。

与其这样,还不如被逼着离开,这样对她、对霍曼、对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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