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树和柏树也不在彼此的阴影下生长。
等你认为自己已经成为能做到这一点的好男人再来找我,如果你想。
但我不保证列时候我还爱你。
要知道,喜新厌旧是一个女人的专长,尤其──
那个女人是我。
凌云
空气中仿佛笼罩了一世纪的寒霜,终于让由浅至深的低沉笑声放纵地打破。
她没有放弃他!还没有!至少在离开的那一刻,她的心里有他。
“我会让你重新爱上我。”希望重新回到双眼,骆仲齐暗暗立誓:“凌,我发誓,绝对会。”握紧礼物贴在额前,他发誓!
总有一天他会将这礼物送到她面前,总有一天!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总有一天”竟花了他七年的岁月!
七年后,“凌云枓技”正式登陆台湾!
第十章
新建的大楼刚敢用,入主的公司是以软体设计在美国称雄,最近又传出将与硬体制造大厂签下合作计画的消息,带着大量资金人才进驻台湾的“凌云科技”。
外界推敲着,由凌云科技大手笔买下位于黄金地段、高达二十二层大楼的举动来看,足见其打进台湾市场的决心。
台湾商界关注凌云科技的一举一动,想看出这家公司进驻台湾会造成什么影响,同行小心翼翼提防冷不防的一枪,有心人则在旁观看可有投资机会。
听说,那主事者即将到台湾,好象是年底吧,将会在美商联会首度公开露脸……外界正沸沸腾腾地如此传言着。
“如果被外界知道你买下这栋大楼真正的原因,一定会很失望。”于佑走进办公室,声音打扰了站在窗前沉思的男人。
窗前的男人──骆仲齐,手掌轻抚窗棂,眸里透露藏不住的眷恋。“从设计到装潢都有她的个性,简单明朗自在。”
“这栋大楼从里到外都由她一手设计。”七年了,他的内疚不安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减轻?于佑觉得自己像一旁急死的,啧──不屑提那两个字。“这是她的怪癖,不想让不适合的夸张装潢毁了自己设计的建筑物。”
“的确像她会做的事。”他不惊讶。“她在某方面来说是个相当自我的人。”
“我请人调查过,她人还在台湾,你──不去找她?”这七年来于佑在旁边看得心虚。
当年骆仲齐为了忘记凌云离开他的事实,疯狂地投入工作,把自己当成一台机器,无情绪地活着,直到三年前在新闻中看见她的消息──欧洲建筑设计银奖得主──才抓回一丝人味。
也是在那时候,所有认识她的人──包括室友苏珊娜才知她学的是建筑。
这栋办公大楼,是她甫回国所承接的第一个案子,两年前得知此事的骆仲齐立刻派人与建商洽谈,买下整栋大楼。
不是为了宣示在台发展的决心,主事者的决策只是想拥有他爱的女子所设计的作品,如此而已。
疯狂──却让人由衷佩服,但他仍不明白凌云真值得好友如此执着。
“于佑,我怕。”面对多年老友,话很容易出口。“凌的心思我们之中没有人模得透。七年是多么长的时间,这段时间她又去过多少地方、遇见多少吸引她目光的人事物我都不清楚。她还会记得在纽约的所遇所见?还记得在纽约谈过一场差点窒死她的恋爱?还记得那个说话不算话的情人?这些都是我害怕面对的问题,还有更重要的──她还爱我吗?爱这个曾让她尝到困兽感、不快乐也不自由的男人?”
他不禁苦笑。
“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怕去找她时,她的身边已经有另一个人。”
“据调查──没有。”先行到台湾打理的于佑这段时间并没有闲着,聘人探访她的下落,这两年她的确在台湾,但在台湾哪处却是个难题,花了不少时间,终于确定她最近的下落就在台北。召吾茫她目前的住址和电话。你跟凌云会变成这个样子全是我的──”
“不是,是我的错。”骆仲齐打断他的话。“于佑,就算没有人介入,我跟她也会走到分手的地步,原因出在我身上,是我违背跟她的约定。”
“在爱情面前──虽然我不懂,但我知道爱一个人会想将对方留在身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你并没有错。”他仍然忠实,偏向好友。
“如果每个人都一样,这世界不是太无聊?”这种说词,是凌云教会他的。
没有慧根如于佑,听不懂也不想去深究,他只知道一件事。
“去找她。”于佑将写着电话住址的短笺放进他西装暗袋。“去找她,不论结果是好是坏,至少都有清楚的答案,人一生能有几个七年可以拖?”
骆仲齐按着胸口,向来以行事果决著称的他竟然犹豫不决,在去不去找人之间举棋不定。
他该去找她吗?她又会用什么表情回应他?
※※※
鱼鳞状的薄云层次递叠在蔚蓝朗空,只可惜路上行人匆匆,少有闲情逸致抬头仰望,她怀疑有多少人知道今天台北难得地有个好天气。
一身以随性方便考量的毛衣、牛仔裤,很适合秋爽的气温,坐在老早就在宽阔的前庭中相准的位置,她抬头用母亲看着孩子似的得意眼神欣赏自己的作品。
这是第一栋,她亲手设计,无论是硬体建筑的部份还是软体的空间设计,全由她一手包办,夹带设计奖的光环行事果然方便多了。
拿出笔与素描本,她兴致勃勃计画着在今天画下自己第一个作品,然后,前往下一站继续她的旅行。
她看到昨晚的新闻,电视上的于佑依然像个老古板,一本正经地解说来台的初步计画,也听他亲口说公司龙头年底会到台湾的消息。
年底──她明天就要前往布拉格了。
再次证明,两个人无缘,所以注定错过。
停顿的炭笔一会儿再度沙沙振动,在素描本留下一笔又一笔写实准确的线条,烙出建筑物的原型。
这图她都不知道画过几次、用秃多少枝笔、撕过多少张纸、折断多少把工程尺,恼火自己无法达到理想中的尽善尽美。
但这些辛苦懊恼都过去了,沙沙的笔声透露始作俑者的得意,哼着小调,那是她偏爱的诗所改编的。
如诗中所述──也许她只会在旅程中所遇见的人,心里留下一点点仅供凭吊的影子,没办法长久。
就像每个在旅程中相遇的友人,总带着惋惜的表情叹说她是东方的吉普赛人。啧,有什么好惋惜的,她可是很欣赏四处为家的吉普赛人呢。
没法改的,她习惯在相遇时作好分离的准备,旅行到一个地方的时候立刻构思下一站的方向,从不回头看被她留在过去的时间里的人们。
除了──那家伙,怎么都忘不掉!
站在街上咬三明治的时候想他、躺在公园草地上的时候想他,甚至连到商店买头痛药的时候也想他!
他仿佛变成她的一部份,想割舍也除不了,毕竟没有人会没事动刀子自残的。
走到哪,都会想到他,牵牵绊绊、纠纠缠缠的,好麻烦!
一个人的旅行多了离情,潇洒的味道就减了半,掺进酸中带甜的思念,让她无法再像过去那样豁然自在。
可她仍然爱这没有拘束、东飘西荡的生活,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人放弃自由飞翔的羽翼。
如果有,早出现在他面前、回到他身边了。
总之,错过就是错过,人生总有些时候必须面临取舍,在爱情与自由之间,她选择了──
“凌!”
天外飞来一记呼唤,声音是难以忘怀的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