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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爱情的脚步 第18页

作者:岑扬

“靠这个。”骆仲齐抬起脚。

“你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凌云扎好绷带,收拾急救箱。

“我是说真的。”骆仲齐月兑下鞋,抽开鞋垫在桌面上倒了倒,几张百元美钞飘飘然落了下来。

“你……”凌云傻眼。

“这就是留给自己的后路。在纽约被抢被杀的事时有所闻,不能让对方空手而回,因为这样有可能引他动手杀你,但也不能什么都让对方抢定,要不自己吃什么。”

“噗哧!呵呵呵……呵呵呵……”凌云笑不可抑:“你愈变愈像个好男人,呵呵呵……”

“我本来就是。”

“哼哼,真是大言不惭啊。”凌云目光放在桌上的钞票,用两指指尖捏起其中一张。“果然,还有独特的味道,恶……”

“凌云!”被她的表情逗笑,骆仲齐半是带笑半是恼怒瞪她。“这是我拼命省下的救急基金。”

“果然是拼命省下,『闻』得出来。”她笑。

“齐!”从厨房冲出来的乔治将两份纸袋放在桌上,神色紧张地打断他们的笑语。“你们的餐点我帮你们打包好了,快带走!”

“乔治?”

“刚才雷克来电话,气呼呼地问我店里是不是有一个在找凌云的东方年轻人,我一时不察说出口,他要我把你留住,说是要找你算帐。上帝,你怎么会惹火雷克?”

“我送他一拳。”

一句话听得凌云瞠大双眸,乔治则倒抽一口气。

“你……上帝,你竟然打雷克?”

他竟然会动手打人?凌云则是错愕这一点。

“谁要他让她一个人走在第三街。”这件事他绝不轻易原谅。

是因为她?凌云闻言,暗暗扬起浅不可见的自得微笑。

他为了她动手打雷克?

呵呵,为什么她会觉得高兴?嘻,他打了雷克。

“噢,上帝。”谁都可以惹就是雷克不能惹,那个火爆小子一动气就谁也拦不住。“快走吧!雷克正在路上,你现在定还来得及。”

“错不在我,我为何要走。”骆仲齐这时就知道要据理力争。

但熟谙雷克脾性的乔治不赞成,原因是──

“齐,雷克只要一动起手,我这家SkyPub就像被核子弹炸过一样,你听我的话先离开好吗?”

骆仲齐噤声,收好桌上的美钞,抽出一张。“三明治和热可可的钱。”

“不用不用,今天发生这种事就算我请客,赶快走吧。”

“嗯。”他点头,凌云则在他开口前扶起他,顺手拿了纸袋。

※※※

最后,两个人决定到交流会办公室去享用他们劫后余生的第一个晚餐。

走进无人的交流会,坐在办公桌上的凌云忍不住一路上辛苦压抑的笑意,呵呵呵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骆仲齐开灯,想起自己专用的置物柜里还有一件衬衫,准备换掉身上这件。

“你竟然会动手打人。”

骆仲齐困窘地盯着置物柜的门。“这有什么好笑。”

“只可惜我没有在场,要不然雷克那时的表情一定很好笑,改天去笑他。”

还去找他?“经过下午的事你还没学到教训?”

谁说她没得到教训。“我会把钱藏在鞋子里的。”

“这不算教训!”骆仲齐直摇头,气得忘了在场还有凌云这个女孩子,大剌剌换起衣服。“你真的是执迷不悟。”

“我没说要再踏进第三街,你紧张什么?”看着他光果的背,凌云吹了口哨:“你好瘦!”

骆仲齐这才想起她到底是个女孩子。“闭上眼睛不准看。”

“都看光了就别计较呵。”她跳下桌,来到他面前。“我帮你。”她说,接下扣钮扣的工作。

难得的体贴让他有点感动。“你如果能更像个女孩不知道该有多好。”

说这是什么话!“我是货真价实的女孩子,难道你要验明正身才肯相信?”

“我指的不是这件事,而是你的个性──实在太不像女孩子。”

“是你们男生一直把女生想象成自己心目中的那个样子吧?想附和你们想法、装模作样的女孩大有人在,但想做自己的女孩子也不是没有,我就是其中之一,干嘛要随你们的想象起舞,变成那种矫揉做作的样子──恶,我宁可不当女人。”

“又在说傻话。”

“我是说真的。”凌云揪起他领口,要他看清楚她的认真。“我就是我,个性不像大多数女孩不是因为我怪、我不正常,这样的我就是我,我不管别人能不能接受──能接受,我们是朋友;不能接受,随便你要讨厌我或远离我都可以,这些都勉强不来,我不在乎。”

大掌拍上她头顶。“我不是不能接受。”他是喜欢她这样的个性的,不顾虑太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受拘束,但是有时候这样会不会变成一种我行我素、不考虑旁人感受的自私?“只是希望你能避免伤害。就像今天,我不是不同意你去找朋友,但是你也要考量到自身的安全,我今天能救你完全是凑巧,并不代表下一次也会那么凑巧。”

“你在担心我?”凌云咧开嘴直笑。

“我的确在担心你。”他承认。“凌云,自由自在或许是你一心追求的生活方式,但多少都要考虑到旁人的心情,接受你的人是你的朋友,自然会因为你的一举一动有所感受,你不能不顾,这是朋友的基本道义。”

“顾及太多就会像你一样,做什么事都绑手绑脚,很麻烦。”

“完全不顾别人想法的人是自私。”

“我宁可自私。”

“别说孩子气的话。”她如果自私就不会为洁玉那女孩的事情找上王仁拓。“妳不是自私的人。”

“我是。”

“你若是,就会放着我不管,哪还会替我扣扣子。”

闻言,凌云紧忙松手退开。

“我……”这家伙什么时候口才变得那么好?“你是因为我才受伤,照理说我该帮你。”

“别嘴硬。”

“唉。”怎么回事?他突然变得很了解她!凌云心里直纳闷。

有人了解自己的滋味对她而言很陌生,处于被人看做是特别存在、总是被特别的目光注视的她,很少遇到了解她的人。本以为他又是一个把她当成特别的女孩子在看的人,却没想到随着认识的时间愈长,他愈来愈了解她,也愈来愈不一样。

原本是只顾虑别人感受宁可委屈自己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会在自己与别人的感受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在不委屈自己的范围内考虑别人的感受,逐渐成熟起来。

相较之下,她是不是很不长进?

“不饿吗?”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的骆仲齐递给她一份三明治和可可。

凌云接过,目光迷惘,表情像个天真无知的小孩子,瞅着他眨也不眨的。

“怎么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变的?”

“遇上你之后。”明白她指的是什么,骆仲齐据实以告。“也许你自己不知道,但你具有让人改变自己的特质,在你身边的人都喜欢你几乎是狂放不羁的生活方式、喜欢接近你,感受你身上的气息,在这同时,也会被你傅染到一点──我行我素。”

“你说这种话好象我是病毒,传染一种名叫『我行我素』的疾病。”

病毒?只有她想得到。“你要这么说我不反对。”

“哼。”

两个人就这么静了下来,各自咀嚼自己的晚餐。

最后,凌云先开口:“我还是会去找雷克。”

“我不认为你会听我的话。”

“我喜欢他们。”凌云坐在习惯的窗口,晃动双脚,眼眸闪过晶亮的兴奋。“拥有理想的人很伟大。”

“理想?”

“他们立志成为扬名国际的摇宾乐团。”她兴致勃勃的样子好象在说自己的事一样。“雷克的唱腔有更多发展的空间,吉他手莱恩简直就是吉他之神,贝斯手班最擅长调和,鼓手莫凡斯强烈的节奏感会让人的血液沸腾,他们一定会成名,可惜少了个键盘手,我想杨凯应该可以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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