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帐。”
嚓!火光在她面前一亮,头顶落下浓得化不开的歉意:
“对不起。”他不知道前因后果胡说一通,闯了祸。
可是──她并非完全没有错。
“不想道歉就别说。”他以为没人听得出他话里的怨怼啊,啧。
呼──风吹过,打火机上的红艳左右晃动,两个人同时伸手挡风。
封志尚的掌心贴上她的手背。
“呃……”视线胶着在同一个点,浓黑的剑眉变成软剑皱起微浪。“你还是面无表情。”
他以为她会──好吧,就算不会哭,好歹也是满脸凄楚,毕竟,任谁遇到这种事脸色都会变。
就她,还是一派冷静,让他觉得自己的心虚内疚很愚蠢,备感狼狈,好象自己的担心很多余。
“你要我怎样?”没被他刺得唉疼喊痛就已经算她够坚强了,这家伙还不满意,真的要她血流满地死成一片才甘心吗?“气出完了就走,想再对我说教就滚回去,我不想听。”
“我来道歉。”她刚是聋了吗?“我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对你说那么重的话是我不对;但是你擅自行动也不应该,我是你的搭档,应该一起行动。”
又来了。“你还没说够吗?”
“你不能这么自私。”
自私?“你说我──自私?”
“当然自私,你不想看见事情在自己眼前重演就胡乱行动,难道我就愿意看见你死在我面前?这不是自私是什么?”
任裘靡哑口无言。
她没想这么多,对身边突然出现搭档的事情从一开始就头痛,认为这是一个摆月兑不掉的麻烦,甚至怀疑组长有意藉此绊住她脚步,不想让她为了办案冲得太快,早早殉职。
她并不知道其实这个决定让吴东明后悔到现在──因为封志尚的暴冲速度不亚于任裘靡,两个人的组合就像四轮传动加上涡轮引擎,只有冲得更快的份;相对的,惹的祸就更多,害他发日疏、头日秃。
是的,平心而论,封志尚的能力不差,尤其在线索方面的掌握和枪法,还有随机应变的灵活,很少给她添麻烦。
她真的过份?
像他说的,只顾自己不想看见同事流血丧命,就不管他想不想面临这种事?
嗯……他的话好象有点道理──
“你要不要抽烟?”
冷眼移向他,眸色透露不解。
“火快熄了。”大概是瓦斯快用光了吧。他看着手上的打火机,纯银的设计有男人粗犷的气息。
是那个人留给她的吗?
一时间,心里浮现她什么时候开始抽烟、又为什么抽烟的疑问,没有理由地介怀着。
“这算道歉?”
“如果你愿意接受的话。”
任裘靡低下面孔让嘴边的烟就火点燃,朝天空吞云吐雾。“也许你说的对,我是自私。”
这么容易就接受埋怨着实让封志尚受宠若惊。啧啧,她突然变得老实反而让人心底禁不起油然升起毛骨悚然的战栗。
当然,冬夜太冷也是让他鸡母皮狂舞作乱的原因之一。
冷……“喝杯咖啡吧。”
“咖啡?”
“很暖的。”深靛的黑夜因为有逃生门前的照明灯,照亮封志尚咧嘴的白牙。“买不起什么好咖啡,勉强凑合一下。”他说,拉开夹克抓出藏在怀里保温的两罐咖啡。
递一罐给她,露出白牙笑着套用某句广告台词:“好东西要跟好朋友分享。”
任裘靡接过,掌心被咖啡暖得发烫,感觉很熟悉。
就像刚才为了挡风碰到他的手背,都暖得发烫。
“我想喝蓝山。”
还挑!“真任性。”
“我姓任。”有资格任性的,舍她其谁。
“这算和解了吗?”他要一个确定的答案。
“转过去。”
“干嘛?”虽然有疑问,他还是乖乖照做。
后头一个重量压上来。“借靠一下。”
封志尚顿了会儿,总算放心。
“以后──”
“嗯?”背后的声音带点慵懒。
“别再这么做,我也答应你绝对不会做这种害你难过的事。”
“谁会难过?啧。”
还逞强,真是受不了。封志尚决定略过她的嗤声,说自己的话:“总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是出生入死的搭档啊。”
“你警察电影看太多了。”不切实际。
“我会做到,你也要做到。”暖和的咖啡下肚,嗯……是太甜了点。“我绝对不会死在你面前。”
“死在背后也不行。”
这个女人──封志尚噗哧出声,寂寥的后门台阶立刻充满他呵呵的低笑声。
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自己突然有点懂她,懂她面无表情下的人性。
她并不冷漠,只是面冷心热加上嘴坏而已。
“彼此彼此。”他伸手绕到背后等着。
任裘靡低下视线。“我不会看手相。”
“握手言和啦!”真没默契。
“我们和解了吗?”
呃──绕到后头的手僵了下。她的问题成功地又把他的心吊得老高。
“我已经尽我所能地道歉了,这是我的极限。”
“你不是很会哄女孩子?”怎么不趁机卖弄他的男人魅力、一嘴滑舌?像哄第一组的林凤吟那样哄她?
那也要看对象是谁。
“你很容易哄吗?”他反问。不知道有没有精神折磨这个罪名,真想拿来告她。“答不答应啊?”他等她的答案等得很心焦。
掌心突地落下冬雨般的凉意。
封志尚直觉握住,软软的、柔柔的,虽然有点粗糙,但触感还不错。
“当你答应了哦。”
后面没有回应,完全是沉默的意思表示。
就当她答应了。嘿嘿嘿……得意地笑、我咧得意地笑!笑笑笑……
本噜噜──
其实罐装咖啡也还不错喝啦。
周五的台北是比平日繁华更甚的不夜城,作为迎接周末来临的前奏曲,多采多姿的活动其实都被安排在周五的夜晚,只要是懂门道、会看热闹的人绝对不会让周五的夜晚只能在家里看电视度过。
君以柔就是其中一个。
身为知名企业家君名城唯一的掌上明珠,从小养尊处优到大,佐以十七岁的豆蔻年纪和入时的打扮妆点出超龄冶艳的外表,身边自然不缺奉承阿谀,尤其她出手大方,在同辈青少年眼中更奉之如神祇,女同伴视她为豪阔的手帕交,少年拜倒在她镀金的石榴裙下。
她的身边从来不缺人,就算眼下这些嘻嘻哈哈的人消失,她身后还是会有君名城雇用的保镖,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跟前跟后,生怕她出意外。
名人的子女,没有金钱的烦恼,但这却必须用自由换取。
从小到大都是这样,被跟久了,逃出保镖跟监的技巧也日积月累增进不少,弄得那些人高马大的男人头痛不已,最后建立台面下的默契,每个周末都是她的自由日。
反正──爹亲不疼、娘亲不爱,有钱人的感情比卫生纸还单薄,美其名是掌上明珠,但光环底下,她不过是个钥匙儿童、钥匙少女,将来会不会变成钥匙欧巴桑……这问题值得玩味。
“以柔!”同伙手帕交之一小A大刺刺拍了她肩膀,闯进人家沉思的情绪不自知。“不跳舞坐在这发呆啊?”
“你去跳就好。”
“这样很可惜耶,好不容易大伙一起出来玩,就你不跳,多无聊。”
被问得心烦,君以柔动气怒瞪。“我不想跳。”
“喔,不跳就不跳。啧,好心找你一起玩还触衰,要不是看在你当凯子出钱的份上,谁要看你那张脸……”舞曲像雷鸣似的,小A很放心地自言自语。
君以柔冷眼目送,读着小A的表情和口型,目光更冷。
世界上就是有这种以为别人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的白痴。她暗骂。
豪门深似海──这票小表又怎么了解她早看透身边人的嘴脸,表面上亲切和蔼、暗地里讽刺讥骂的表里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