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风中带着淡淡的茉莉香,八月的天空,整整一大片的蓝天。
在这恬静的午后,丁美芳牵着女儿的手,来到一处僻静的小巷弄。
小巷弄位于台北市的高级地段,路的两边是一栋栋八层楼的电梯公寓,公寓的一楼都有着宽阔的庭院。
只见各种树木的枝桠穿过庭院的围墙,伸展到了马路上,形成了美丽的绿色小隧道。
“君君,待会要懂礼貌。”丁美芳小声交代女儿。
“妈,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丢脸的。”林怡君握紧妈妈的手,对妈妈笑了笑,她看得出来妈妈比她还要紧张。
母女俩来到一处咖啡色的双并大门前,大门旁还有一道电动的车道门,林怡君抬头看着那高高的围墙,阳光刺痛她的双眼,她只好又低下头来。
围墙内究竟是怎样的一片世界?她很彷徨,心里有着强烈的忐忑不安,可是又有着无比的兴奋和好奇心。
丁美芳在深深吸了一口气之后,才伸手按下电铃。
她今天特别打扮过,脸上有着淡淡的彩妆,配上紧身的T恤、及膝的短裙、二吋高的凉鞋,衬托出她纤细、优雅、年轻的气质。
丁美芳是个年轻的妈妈,她才三十六岁,跟十六岁的君君走在一起时,别人都以为她是君君的姊姊,还是个漂亮的姊姊。
“美芳?”对讲机里传出了男人的声音。
“宗翰,是我。”丁美芳轻声说。
“哔”一声,大门开了。
丁美芳还是紧牵着君君的手,没有贸然推开大门。
铁门一开,是个瘦高、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的中年男人。“我以为你还要半个小时才会到。”
“搭捷运既快又方便。”丁美芳笑说。
“就说我去接你,你就不要。”于宗翰退开一步,大门完全打开了。
林怡君大大的双眼,好奇地张望大门里的世界。
庭院里的右手边停着一辆墨绿色及一辆黑色的轿车,造景花园里有一条以碎石铺成的小径,还有一座小小的鱼池,那红的、黄的、紫的各式颜色的小菊花,更是在夏天的风中争奇斗艳。
“我刚好到这附近办事,你就不用特地走那么一趟。”丁美芳扯了扯女儿的手,“君君,叫人呀,他是……”丁美芳顿了顿,看着于宗翰,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比较好。
“喊我伯父好了。”于宗翰会意地接着说。
于宗翰大丁美芳整整二十岁,如果不是他保养得还不错,当他和丁美芳站在一起时,别人有可能会误会是老爸和女儿。
“伯父好,我是林怡君,妈妈都叫我君君。”林怡君立刻鞠了个九十度的躬,顺便扯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进来吧!”于宗翰不等林怡君抬头就转过身去。
丁美芳还是紧牵着女儿的小手,女儿厚实的掌心,仿佛可以给她稳定的力量。
林怡君可以感觉得到,妈妈的手颤抖得很厉害,她不明白妈妈在紧张什么,直到她走入客厅,看见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南天。”于宗翰喊着坐在沙发上的年轻男人。
名叫南天的男人放下手上的报纸站了起来,然后面无表情地看了丁美芳和林怡君一眼。那一眼没什么情绪,却显得相当的冷傲。
林怡君立刻回给他一个超级无敌大笑脸,只见于南天皱起了浓眉。
“美芳,他是我大儿子于南天。南天,她是……”于宗翰介绍着,这下换他不知道该怎么介绍丁美芳。
“我知道,你的同居人。”于南天接下话。
“南天,你讲话一直要这么直接吗?”于宗翰走到儿子的面前,他还比儿子矮了半颗头。
两个男人有着相似的脸庞,同样都是气质中有股威仪的疏冷,只不过于南天似乎多了一股难以亲近的霸气。
“我只是不喜欢拐弯抹角。”于南天的话,没什么温度,显得平板无波。
“以后,她和她女儿会住在这里,大家就是一家人。”
“你的一家人,不代表是我的一家人。”
“我们谈过了,你说你不反对。”于宗翰好言好语中有些无奈。
“我是不反对,但我也没必要去欢迎她们。”于南天挑衅似地又回了一句。
“家里需要一个女人来帮忙打点,这你也知道的。”
丁美芳放开君君的手,走到于宗翰的身边,对着于南天点点头。
“你好,我叫丁美芳,她是我的女儿,叫作林怡君。”丁美芳侧脸看着女儿,“君君,叫人呀!”
“喔。”林怡君连忙又弯了九十度的腰身,“南天大哥好,我是林怡君,妈妈都叫我君君。”她再度露出灿烂的笑容。
当君君抬起头来的时候,于南天已经转过身,朝离客厅最近的那间房间走过去,他连看都不想再多看这对外来的母女一眼。
“南天!”于宗翰喊着。
“宗翰,别这样。”丁美芳轻轻扯了扯于宗翰的手臂。
“爸,我没想到你的同居人这么年轻。”于南天没有回头,砰的一声,闪身消失在房间内。
“美芳,真不好意思。”于宗翰无奈地说。对于大儿子的行为,他也无能为力。
“你千万别这么说,这一切我都能明白,那我先走了。”丁美芳牵起女儿的手,朝门口走去。
“我带你们去吃饭。”于宗翰在门口的鞋柜上拿了车钥匙。
今天,于宗翰原本安排丁美芳带着君君来认识南天,大家再一起出去外面吃个饭,就当作跟双方儿女联络感情。
可没想到儿子是这样的态度!于宗翰虽然有些左右为难,但为了家庭和谐,他不敢贸然行事,他只希望得到儿子的赞同。
林怡君坐上了于宗翰墨绿色的轿车,对于于南天的冷淡一点都不以为意,因为她从小到大吃过的苦、看过的脸色,不知比这个难堪多少倍。
她知道,如果她想要过着安定的生活,讨好于家人、顺从于家人,当个听话的乖女孩,是她目前唯一的方法。
她不想让妈妈再过着颠沛流离、有一餐没一餐的生活,她怕了,有饭吃才是最重要的事,其它的尊严、面子她都可以抛弃不管。
因为没有饿过肚子的人,永远都不知道挨饿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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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林怡君。
就是那个在路上一喊,就会有很多人同时回过头来的菜市场名字。就如同她卑微的人生,不但没有任何值得歌功颂德的地方,似乎连存在都是不必要的。
“君君,你能不能走慢一点?”
走在她背后,对着她哀叫着的是她的国中死党方紫柔,方紫柔的人就如同她的名字一样,文艺到一点都不像是真的。
白女敕的皮肤、水汪汪的大眼、乌黑柔顺的发丝,讲起话来细细柔柔的,就像是电影里走出来的梦幻美少女。
反观林怡君──
不但是小黑炭一个,人矮四肢短,毛毛的短发像稻草一样,一张大饼脸永远比不上方紫柔那张瓜子脸来得吸引人。
林怡君干脆停下来。“你就不能走快一点?”
“人家今天穿了新鞋嘛!”方紫柔嘟起了樱桃小嘴给林怡君看。
“没用啦,我又不是男生,你对我撒娇没用啦!”
“君君,不差那一点时间,人家的脚真的很痛嘛!”方紫柔继续发挥她那无敌的嗲功。
“那我先去搭公车,你自己慢慢走。”林怡君才往前跨一步,手臂就被方紫柔给扯住。
“拜托,我们要去的目的地相同,干什么分开走?”
“还说,都是你害的,一定要我陪你去买衣服,才会拖这么晚。都已经快五点了,再不走快一点,我铁定会迟到啦!”林怡君只好一边拖着方紫柔,一边往公车站牌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