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这么大动作的换血布局,整肃异己,戚家不但不讲话,还事事配合。医院里,大家都在背后嘀咕著,戚家的招牌挂不久了……
戚嫚华是个心理系的大三生。当年填志愿的时候,爸妈逼著她选蚌跟自家医科月兑不了关系的科系,她左闪右躲,好不容易才拣了个心理系。
她能顺利进心理系,说来这又是商家人的关系。
“你说我们期末报告的主题到底要写些什么才好?”商赫军的小妹——商若颐,搭著她的眉,两人摊坐在系上空无一人的梯形大教室。
“我不知道。”戚嫚华耸耸肩。谁晓得啊。
原来她们念的大学,也是商家的资产之一。
她爸妈看在戚嫚华能跟商若颐当个四年同学的份上,而她本身成绩也还过得去,勉强让她入学。
戚嫚华因此得以欢天喜地跟商若颐再续两人自国小毕业后第二次的同窗情谊。
“怎样?跟我哥约会这么多次,你们进展到哪啦?”
“浪漫毙了。”戚嫚华毫不在意地吃著冰。
“欵!”这是什么语气?“我很认真问你耶!你认真答好吗?”
戚嫚华看了她一眼。要听实话?“那还用说,当然是无聊毙了。”
“你们最近不是时常共度烛光晚餐吗?”
“那是你哥为了整顿我家医院里那些千年老妖。”她继续吃手上的香草冰。“我只不过是代表戚家出席而已。”
“才怪咧,你算什么戚家代表啊,你凭什么出席那种场合?”她才不相信他们的烛光晚餐是这种性质。
“就凭我姓戚,ok?”她翻了个白眼。“反正,连续跟这么多老头吃晚餐累得我身心俱疲。每个老头都有一烂帐,搞得我家医院乌烟瘴气的!”
“身心俱疲个屎啦,又不是叫你去援交。而且谁跟你说那些老头啊?我问的是你跟我哥!”
“我跟你哥之间清纯洁白得一如六月花面纸,什么都没有。”戚嫚华摊手耸肩,潇洒招供。
“你们都已经吃了这么多次晚饭了,还保持在这种幼稚园级的男女交往?”
“呵,连幼稚园学生都比我们激情吧,我之前还看过我家远房亲戚小孩跟他的小女友亲嘴呢。”现在的小表啊……
商若颐换了个姿势,正视著她。“欵,说真的,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哥?”
戚嫚华一愣。“你问这干么?”
“你要是对我哥真的一点意思也没有,那可千万别嫁进我家。”商若颐说得认真。
“小姐,我没有选择权啊,是你家开了那种条件,非要我们乖乖照办才肯出钱的。我身为条件之一,当然得听话。”她都认命了,商若颐现在想扮搭救好友的正义女侠未免太晚。
“拜托!现在都什么年头了,不想嫁就不要嫁,你干么这么听话啊?”
“很抱歉,我就是这么听话。”戚嫚华皱了皱鼻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直都是这样,我最怕跟人吵架了,所以从小爸妈哥哥说什么,我都只有照做的份。”
戚嫚华从没有过所谓的叛逆期,倒不是她有多贴心懂事,她只是瞻小怕事。当自己的意见跟旁人有冲突时,她多半选择退让。
她害怕那种提高音量的场面,也害怕剑拔弩张的气氛。她一直搞不懂为什么有些人就是非要为了一件事而争个你死我活不可?她宁愿平淡和气地听人安排,再不然就是闪避拖延。
“戚嫚华!这是你的婚姻大事耶!”商若颐不是不知道她的脾气,正因为她太了解她了,所以才担心,“你不想跟爸妈哥哥吵架,也怕拒绝以后会替家里惹来麻烦,可是有时人生就是非得经过正面冲突才会得到正确方向。说真的,你要是对我哥一点意思也没有,那就别浪费大家时间。”
她可受不了看著自己的哥哥跟她最好的朋友变成一对相敬如“冰”的怨偶。
“你为什么不去问你哥哥?要是他不喜欢我,事情搞不好会有另一番结果。”
“那你的意思是说你不喜欢我哥喽?”
“你哥喜欢我吗?”
“你喜欢我哥吗?”
“……我不知道。”
商若颐环起双臂。“戚嫚华,你不要这么怕事行不行?你之所以说不知道,是因为你觉得模棱两可的答案比较安全?还是因为你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心意?”
戚嫚华看著两眼写满真心关怀的商若颐。面对多年好友,她挣扎了一下,只能吐实。
“两方面……都有啦。”她是觉得模棱两可比较安全,她也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心里对商赫军到底有什么看法。
“厚!”个性急躁的商若颐叉腰大骂:“你给我振作点!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快点选边站!”
“欵,我们现在说的对象是你哥——是那位商赫军先生耶!我会左右为难也是很正常的好不好?”
钦,是那个“商赫军”耶。
商若颐顿了会,解意地垂下肩,刚烈的气势消灭了大半,“我懂你的意思。”
她哥哥商赫军的确是个让女人左右为难的对象。
他的一切都是这么出类拔萃!没人轻易理解的书,他可以倒背如流;没人可以得分的球赛,他一出场就获得压倒性的胜利;没人能在一年之内学会的德文,他可以在三个月内学得像是在当地长大似的。
智商跟身高一样,都是一八六,在美国跳级念完大学之后,又飞到英德两地,两年内像“快打炫风”一样火速念完双博士。回国之后,在短时问完全接下总理事的位置,把商家的数家大型连锁医院经营得有声有色,就像是台运作顺利、全年无休的印钞机般,为商家赚进无数利益跟无法计算的优良声誉。脑袋好,手段更好!
包别提他的长相了,商若颐已经跟妈妈抗议过不下千次,为什么老哥长得是一副深邃轮廊、高鼻大眼的洋模样,她就是一副纯正蒙古利亚黄种人的长相?过份的是,商赫军轮廓深却不减精致,东西融合,抢眼逼人又细腻。
商赫军天生带著一股冰冷清冽的优稚气质,跟动不动就暴跳咆哮的商若颐差如天地。他漂亮的英俊面孔,高姚的精实身材,美得乾乾净净,包围著一份教人不敢亲近的超凡;完美卓绝,像是生在云端的天人,不染一丝尘埃。
人的成长时光里,总会出现这么一两个接近完美的超现实人物,可以说迷死他、也可以像个追星族一样地尖叫说爱死他!但是,大家心里有数,这只是一种崇拜心理。如果这份感情是认真地牵涉到男女之间,那就成了笑话。
你喜欢商赫军?脑袋坏啦!还不如说你发誓非贝克汉不嫁算了。
“不久之前我们还在说你哥他大概一辈子也找不到可以跟他匹配的女人,现在那女人居然就是我?你也想想这其中转折有多高潮迭起好吗?”商赫军根本不是一个可以拿来当成情人、丈夫般爱的对象。
“我哥的确是个让人饱受压力的超高档货色……”连她这个跟他打同个娘眙出生的妹妹,都不敢随便冒犯亲近了,何况是戚嫚华这个向来奉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鼠胆懒胚?
“是呗!你懂我的难处了吧?说讨厌你哥?谁敢啊。你哥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人间奇葩,我还有什么不满的?说喜欢你哥?我也没这个胆。你哥太完美了,我光是跟他同桌吃饭都觉得紧张害怕。”
“你以后还要跟他同床共枕呢,同桌吃饭算什么。”
“我……”戚嫚华的手机突然大响。“你等一下。”